国家发展和改革委批复我省水口(桂黔界)至榕江格龙和榕江格龙至都匀高速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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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批复我省水口(桂黔界)至榕江格龙和榕江格龙至都匀高速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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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完善国家和我省高速公路网络,改善区域交通条件,适应西部开发战略的实施,增强珠江三角洲经济发展对内陆地区的辐射延伸和带动作用,促进沿线地区资源开发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2007年12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关于贵州省水口(桂黔界)至榕江格龙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交运[2007]3376号)和《关于贵州省榕江格龙至都匀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交运[2007]3377号)文件,批复了我省“水口(黔桂界)至榕江格龙”和“榕江格龙至都匀”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这两条公路是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建设贵阳至广州高速在贵州境内的重要路段。

    水口(桂黔界)至榕江格龙段:起自黎平县水口乡(桂黔界) ,接广西壮族自治区拟建的桂林至三江(桂黔界)公路,经洛香、双江、新民,止于榕江格龙,接拟建的榕江格龙至都匀公路,全长约109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 级。其他技术指标采用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OI - 2003)中规定值。全线在水口、洛香、双江、谷坪、新民和榕江等6处设置互通式立交。另建设互通立交连接线约52公里,其中,谷坪连接线约 15.5公里、榕江连接线约3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水口连接线约1公里、双江连接线约18公里、新民连接线约14.5公里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该段估算总投资约90.3亿元(静态投资约80亿元) ,其中,国家安排中央专项基金(车购税) 32.54亿元作为项目的资本金,约占项目总投资的36%;其余57.76亿元资金申请国内银行贷款解决。

    榕江格龙至都匀段:起自榕江格龙,接拟建的水口(桂黔界)至榕江格龙公路,经四格、河坝、羊甲、马寨,止于都匀火石坡,接已建成的贵阳至都匀高速公路和正在改扩建的都匀至新寨公路,全长约98 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 级。其他技术指标采用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OI - 2003)中规定值。全线在三都、丹寨、都匀东和都匀等4处设置互通式立交,预留四格互通立交。另建设互通立交连接线约8公里,其中,丹寨连接线约1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标准;三都连接线约7公里采用三级公路标准。该段估算总投资约90.8亿元(静态投资约80.5亿元) ,其中,国家安排中央专项基金(车购税) 34.23亿元作为项目的资本金,约占项目总投资的37.7% ;其余56.57亿元资金申请国内银行贷款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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