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毕节市(赫章县)获批国家首批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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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毕节市(赫章县)获批国家首批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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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切实提高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日前印发《关于印发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同意将28个地区作为全国首批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我省六盘水市、毕节市(赫章县)成功入选。

  国家气候适应型城市具体是指通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能够有效应对暴雨、雷电、强风、雾霾、高温、干旱、尘沙、霜冻、积雪、冰雹等恶劣气候,保障城市生命线系统正常运行、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生态安全相对可靠的城市。目前适应气候变化问题尚未纳入我国城市建设发展重要议事日程,存在认识不足、基础薄弱、体制机制不健全等问题,适应气候变化意识和能力亟待加强。在全国560多个地级以上城市中,国家遴选28个城市开展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是在充分考虑人口密度、经济集中度、易受天气变化影响度等综合因素后作出的决定。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事关城市可持续发展,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事关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大课题。

  目前,省发展改革委正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专家论证意见,组织六盘水市、毕节市(赫章县)进一步完善试点方案,细化试点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将于4月底将试点方案上报国家审定后启动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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