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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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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流程

(办理部门:投资主管部门) 

法定条件

1、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2、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规划、产业准入政策、行业准入标准、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3、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政府投资管理规定;

4、地区布局合理,生态环境和自然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

5、经济社会效益良好,技术方案可行。

申请材料目录

 

(一)项目单位(或主管部门)、地方投资主管部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文件;

(二)具有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的单位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需咨询评估的项目,提供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评估单位出具的咨询评估意见;

(四)节能审查意见;

(五)规划选址意见(城乡规划区内的);

(六)用地预审意见(需新征用土地的);

(七)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

(八)项目筹资方案及建设资金落实证明文件;

(九)根据项目性质需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十)项目单位对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承诺。

 

工作流程(申请、

受理、审查、决定)

 (一)申请:项目单位向相应处室提交申请和和具有相应工程咨询资质单位编制的项目建议书以及相关附件材料。

(二)受理:主办处室对收到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主办处室当场或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三)审查:主办处室组织专家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审。

(四)审查通过,主办处室制作决定文件。

办理时限(法定

时限、承诺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资料完善并通过审查后)5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收费

依据、标准)

是否年检

(年检依据)

年检是否收费

(依据、标准)

投诉举报途径及方式

举报电话:0851-528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