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瓮安县中医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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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瓮安县中医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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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文件
批复机关
批复时间
受文单位
项目法人
内容摘要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

瓮安县发改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上报瓮安县中医院标准化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告》(瓮发改呈[2014]108号)及有关附件资料收悉,经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与内容:新建⑴地下一层、地上三层门急诊楼14939平方米,其中地上8640平方米、地下6299平方米;⑵半地下一层、地上十层住院楼15879平方米,其中地下1235平方米、地上14644平方米;⑶四层后勤楼4215平方米,⑷二层食堂及洗衣房1005平方米,其中食堂884平方米、洗衣房121平方米平方米;⑸连廊486平方米,以及手术室、医疗废物收集、污水处理设施、配电设施及室外工程等。

总建筑面积36524平方米,其中门急诊部5211平方米、住院部8470平方米、医技科室4079平方米、药剂科室2455平方米、保障系统1908平方米、行政管理用房1015平方米、院内生活用房1005平方米、中药制剂室1235平方米、中医传统疗法中心503平方米、地下停车场6299平方米、建筑设备用房1235平方米、手术设备用房425平方米、保健用房240平方米、科研用房1031平方米、实习生用房357平方米、MRI190平方米、CT190平方米、DR190平方米、连廊486平方米。建成后医院床位达到300张。

  二、项目建设于瓮安县瓮水办事处花桥社区富水桥组。

  三、原则同意医院总平面、功能分区和交通组织设计,下阶段设计中,应进一步完善室外工程设计。

  四、原则同意建筑的平面功能布局及交通组织设计,下阶段工作中,应按照《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等相关规范进一步复核和优化设计。

  五、同意建筑的立面设计。

  六、原则同意建筑采用框架结构,门诊楼和住院楼抗震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重点类设防,其它建筑按标准类设防;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二级。下阶段设计中,应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复核连廊等设计,确保工程安全。

  七、原则同意设计推荐的基础形式。下阶段设计中,应根据地质详勘报告和相关规范进一步优化基础设计。

  八、原则同意建筑单体电气(含弱电)系统、给排水、通风系统和节能设计,下阶段设计中,应进一步复核相关设计;完善全院变配电系统设计。

  九、原则同意消防设计,门诊楼和住院楼耐火等级为一级、火灾报警系统一级,其它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火灾报警系统二级。下阶段设计中,应严格按照相关设计规范和消防部门的意见进一步复核和完善设计。

  十、完善环保、污水处理和医疗废物收集设施设计,下阶段设计中,应严格按照环保部门批复执行。

  十一、项目合理建设工期为两年。

  十二、审定概算总投资为11730万元(详见概算审定表)

  项目实施中,应严格执行“四制”,控制投资,加快进度,确保工程质量。

  请遵照执行。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11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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