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中央及时研究出台了一系列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政策措施,制定了刺激经济增长的“一揽子计划”,大规模增加政府投资,并分别于2008年第四季度和今年第一季度,启动了1000亿元和1300亿元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的实施工作,这对我州来说是一次夯实基础、调整结构、增强后劲、促进科学发展的大好机遇。我局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以扩内需保增长为抓手,及时向国家和省上报了一大批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产业政策和扩大内需政策投向的项目,找准工作突破口,把握发展主动权。深入贯彻中央、省、州扩内需、保增长的一系列会议和文件精神,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对当前经济形势的分析判断上来,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按照“出手要快、出拳要重、措施要准、工作要实”的总要求,把贯彻执行中央扩内需、保增长的战略决策部署,特别是争取和落实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立即行动起来,采取超常规举措,全力以赴争取国家支持,全力以赴抓好新增投资项目的实施。2008年,我州共争取新增中央投资26238.9万元,涉及项目34个。2009年第一季度,我州共争取新增中央投资36678万元,涉及项目38个。
2008年我州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共分解下达为581个,其中土建工程520个、设备采购61个,土建工程项目已全部开工建设。下达计划总投资45394.3万元,其中,新增中央投资26238.9万元,地方应配套资金8185.5万元,银行贷款6402.4万元,其他投资4567.5万元。截止到2009年4月8日,项目到位资金45433.9万元,其中新增中央投资到位26238.9万元,地方配套资金到位7575.4万元,项目已完成投资29821.2万元,完工项目285个。
2009年第一季度我州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共下达62个,已开工建设26个。本次下达投资计划67733.48万元,其中:新增中央投资35131.7万元,地方应配套资金17655.23万元,银行贷款10068.8万元,利用外资2700万元,企业自有投资1114万元,农民自筹及投劳折资1063.75万元。截止到2009年4月8日,本批项目累计到位资金28256万元,已完成投资647.5万元。
一、推进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的做法
为加快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建设进度,最大限度地发挥投资效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举措。
第一,做好项目协调推进。州发改局作为项目协调推进牵头单位,积极协调各单位加强项目管理,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适时组织对全州新增中央投资项目进行督查,对项目建设过程进行跟踪调度,共编发简报20余期,有效的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进度。
第二,落实目标责任。牵头拟定《黔西南州扩内需保增长项目建设工作责任书》,由州政府现各项目管理部门签订责任状。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将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的实施作为一项硬目标、硬任务,纳入对各级各部门和干部的政绩考核,认真研究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方案,将职责任务具体明确到单位、落实到个人,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抓紧抓好。
第三,完善政策措施。为切实抓好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的落实,牵头拟定了了《关于贯彻落实贵州省委、省政府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的意见》,提出了抢抓政策机遇、争取国家投资的具体目标任务和时限要求。汇编印发了《争取中央扩大内需项目前期工作指南》、《黔西南州争取国家投资项目前期工作推动方案》,从国家政策导向,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工作流程、项目前期工作要求等方面,指导各县(市)、顶效开发区开展争取国家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制发了《黔西南州州级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用管理办法》,对州级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用途、申请、审批、使用监督等进行了明确,以确保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使用合理、科学、有效。拟定了《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的意见〉的通知》以州委办、州政府文件下发,把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纳入重点建设项目进行统一管理。
第四,强化资金保障。积极主动掌握上级投资计划和项目资金的下达情况,严格按照中央、省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时将所有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和资金在3个工作日内下达到有关县(市)、顶效开发区、州直有关部门和项目法人单位。2009年新增1300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投资计划,我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地方配套资金进行分解后,已经全部下达到各县市。
第五,抓好施工管理。强化工程质量管理,要求新增中央投资项目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四制”等有关规定,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进一步完善施工单位黑名单制度,对在我州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的实施中不能按时开工、顺利实施,工程质量出现问题以及出现安全事故的施工单位,一律列入黑名单;凡列入黑名单的施工单位禁止在我州承建工程项目。到目前为止,我州实施的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均未发生安全事故,未出现工程质量问题。
第六,严格监督检查。积极配合中央、省对我州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对中央、省检查组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建议,及时抓好落实,限期进行整改。切实加强对资金使用和工程建设过程的监督检查,配合州项目督查及效能监察组共组织开展了两次全面督查,有力地推动了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的实施。全程跟踪监督项目的资金到位、使用和项目建设、质量安全等情况,确保资金安全使用和项目顺利实施。对获得中央补助的项目,督促业主保证工程质量,加快项目进度,尽快形成新的实物增量,充分发挥项目建设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
二、取得的成效
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人为本,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促进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的实施,以项目为载体抓好固定资产投资,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新的强大动力。
第一,以交通、水利等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重要进展。一批项目相继建成或发挥效益:建成通乡油路309公里,通村公路1613公里,全州公路通达深度进一步提高,公路运输能力明显增强。兴中灌区四期工程的实施,新增、改善灌面1.1万亩,进一步改善了我州兴义市、安龙县的农业灌溉条件;全州8县市石漠化治理试点工程、水土保持防治试点工程、珠江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等重大生态项目的实施,有力遏制了我州生态环境不断恶化的趋势。一批重点项目的前期工作取得重要进展:盘江灌区进入国家发改委立项阶段;北盘江马马岩电站、桑郎水库、五嘎冲水库、木浪河水库(扩容)等一批重点项目的前期工作取得重大突破,有望在今年开工建设;晴隆至兴义高速公路建设工程被列入贵州省“县县通高速”首批项目,从“十三五”调到“十一五”期间实施,并确定于今年8月底前动工建设;惠水至贞丰高速公路已完成可研编制的基础工作;汕昆高速公路于今年4月进入了实质性动工阶段。
第二,一批产业项目借势加速推进。兴义万屯煤制甲醇项目、顶效黄胜记食品厂、顶效打叶复烤厂等项目进展顺利;兴仁金大地煤化工公司90万吨/年焦化项目已开工建设;普兴煤电化一体化基地建设前期工作取得实质性突破,兴仁巴铃一、二期和普安青山一、二期煤制甲醇项目得到省发改委核准;贞丰、晴隆煤焦化项目前期工作有序开展;兴义电厂前期工作取得重大突破,有望在今年第二季度获得国家发改委核准并开工建设。
第三,一批民生项目建设得到加强。目前,已建成廉租房260套,建设面积13000平方米;完成危房改造项目913户、沼气项目4664户;完成农村安全饮水项目257个,解决72242人的饮水困难;完成乡镇兽医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3个;完成水土保持防治试点工程治理面积7.3万亩;完成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项目10个,建设面积940平方米。
第四,项目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拉动效应逐步显现。在中央扩内需、保增长政策措施的有力推动下,特别是在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的直接拉动下,全州经济社会总体保持了平稳较快发展的良好势头。初步测算,一季度全州生产总值完成34.58亿元,同比增长9.1%;财政总收入完成11.20亿元,同比增长22.7%,其中,一般预算收入5.68亿元,同比增长17.3%;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8.6亿元,同比增长48.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85亿元,同比增长8.8%;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3760元,同比增加7.1%;农民人均现金收入696元,同比增长5.7%。
三、下步工作措施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契机,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效率意识,努力把落实新增中央投资项目为重点的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一是进一步完善项目工作责任制。切实履行好项目推进办工作职责,协调解决好制约项目申报、建设的实际问题,确保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尽快启动、落实和顺利实施。二是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落实配套资金。对争取到的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属于州、县配套的部分,将明确责任,通过财政预算、银行贷款等方式,拓宽配套资金融资渠道,逐步探索建立落实项目配套资金的长效机制,千方百计加以解决。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监督管理有关办法规定,加强对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的监督管理,保证资金的及时足额到位和资金的及时拨付。三是扎实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积极向中央和省进行汇报、沟通和衔接,争取更多的项目进入中央和省的项目盘子,争取更多的项目尽快获批。进一步加强项目库建设。根据国家扩大内需投向,抓紧调整、充实项目库,对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适时更新,努力增加项目储备,加快形成“储备一批、推出一批、建设一批”的梯次接续机制,着力在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重点产业和支柱产业建设等方面争取中央和省最大的支持。扎实做好项目开工建设相关协调工作,为项目早日开工建设创造条件。四是继续抓好在建项目建设。加强对项目实施单位的业务指导,完善项目管理。加大协调推进力度,着力解决影响项目建设的手续办理、征地拆迁、资金配套等问题。加强项目档案管理,确保项目档案的完整、规范。抓紧对已完工项目的竣工验收,争取早日投入使用,发挥新增中央投资的效益。五是大力加强监督检查。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切实加强对资金使用和工程建设过程的监督检查,严防新增建设资金用于不符合投资导向、不符合基本建设程序的建设项目,严防建设资金截留挪用、滞留不用,防止铺张浪费,防止趁机建设楼堂馆所,严防出现“半拉子”工程,严防工程质量和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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