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年、环境建设年、项目建设年的决定》(黔党发[2010]14号)的精神和州委、州政府的“实施意见”,扎实推进全州项目建设年各项工作,确保完成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及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目标任务,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抓项目、抓投资就是抓发展的理念,把加快项目建设、保持投资较快增长、优化投资结构作为解决发展速度慢、发展方式粗放两大关键问题的重要抓手,创新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推动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推动投资快速增长的决策部署,把加快项目建设,促进投资快速增长作为全州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突出重点领域,抓好薄弱环节,加强组织协调,完善工作机制,抓好项目储备,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和在建项目施工进度,大中小项目并举,重点推动一批大中型项目实现开工,推进一批在建项目加快建设,确保一批收尾项目按期竣工投产,带动一批中小项目建设。
(一)确保2011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40%以上,力争完成280亿元;工业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达到40%以上;投资率(固定资产投资占同期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75%以上;人均固定资产投资突破9000元。
各县(市)、顶效开发区、各部门2011年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目标任务详见《黔西南州2011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分县(市、区)分解表》、《黔西南州2011年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主要行业分解表》。
(二)重点实施一批重大项目,确保固定资产投资较快增长。2011年计划安排重大项目173个,项目总投资1037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11.9亿元,其中:工业项目71个,项目总投资554亿元,年度计划投资72.7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项目15个,项目总投资32.6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1.66亿元;交通项目20个,项目总投资336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10.6亿元;农林水利项目25个,项目总投资56.5亿元,年度计划投资6.2亿元;社会发展项目20个,项目总投资25.7亿元,年度计划投资8.28亿元;公检法司项目10个,项目总投资2.9亿元,年度计划投资0.32亿元;经贸流通项目11个,项目总投资27.8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6亿元;其它项目1个,项目总投资1.2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0.6亿元。全州重大项目完成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达到70%以上。
各县(市)、顶效开发区、各部门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详见《2011年黔西南州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及工作目标任务表》
(三)抓好招商引资工作。2011年,全州引进省外项目投资110亿元以上,招商引资履约率达到80%以上,招商引资到位资金增长30%以上。
招商引资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待省下达我州后再分解到各县(市)、顶效开发区。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推进机制。州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作为州项目建设年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州领导小组),负责全州项目建设年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发改委,承担日常工作;分解下达全州固定资产投资及全州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定期督促检查各县(市)、顶效开发区、各部门完成全州固定资产投资及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目标任务的情况;对各县(市)、顶效开发区、各部门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审议全州固定资产投资及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实施计划、重要工作方案等;统筹协调解决全州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认真抓好已制定的州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州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用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落实,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加强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等的管理,推动项目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明确职责,协调配合。一是各部门明确职责,各司其职,真抓实干,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二是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各部门职责:1、州发展改革委:牵头开展项目建设,承担州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拟订全州固定资产投资及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做好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各项工作;做好国家和省审批、核准项目的转报和跟踪落实工作;组织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制订年度招商引资、利用外资工作目标任务,负责统筹推进全州招商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2、州工业经济信息化委:做好更新改造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各项工作;做好国家和省审批、核准更新改造项目的跟踪落实工作;负责统筹推进全州工业项目的实施工作。3、州财政局:努力增加用于项目建设的财政性资金;指导各级财政统筹财力,加大项目建设资金投入;加强对财政性投资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4、州规划局:督促各县(市)、顶效开发区规划部门做好项目规划选址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5、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督促各县(市)、顶效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许可、拆迁许可、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负责统筹推进城建、保障性住房等项目的实施工作。6、州国土资源局:指导各县(市)、顶效开发区加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积极争取省增加我州建设用地和年度计划指标;衔接平衡项目建设用地总量,按政策规定确保项目建设用地供应;做好用地预审、正式用地、土地征用等办理的各项工作;做好省审批用地事项的转报和跟踪落实工作;做好投资项目探矿权、采矿权等矿产资源利用手续办理的各项工作。7、州环保局: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办理的各项工作;做好国家、省审批环评事项的转报和跟踪落实工作。8、州水利局:做好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水源工程流域规划、水土保持方案、取水许可等涉水事项手续办理的各项工作;负责统筹推进水利项目实施工作。9、州交通局:负责统筹推进公路、水运项目实施工作。10、州教育局:负责统筹推进教育项目实施工作。11、州卫生局:做好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自然疫源地评价等手续办理的各项工作;负责统筹推进卫生项目实施工作。12、州监察局:负责对项目建设年中各部门简政放权、提高办事效率和行政效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13、州委宣传部:负责对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的宣传。14、州公安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实行消防监督; 负责统筹推进公安项目实施工作。15、州安监局:负责监督检查项目的安全工作;组织、指导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16、州广电局:负责定期对项目建设进度进行公布。17、州统计局:及时调查、收集、整理、统计全州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开展相关监测和分析。每月8日前提供上月各县(市、区)、各部门固定资产投资及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其他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国家、省相关政策和规定,加快办理涉及建设项目的相关手续,统筹推进本部门、本系统项目建设。金融机构要积极为项目建设提供信贷支持和金融服务。
各县(市)政府、顶效开发区管委职责:负责落实本地固定资产投资及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等工作目标任务;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谋划和储备工作,组织指导项目前期工作;做好项目建设的征地拆迁协调服务,落实资金、土地等建设条件,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负责统筹推进本地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实施工作。
项目业主职责:项目业主具体组织项目实施建设,按照方案的要求,尽快组织开展项目前期工作、资金筹措、报批手续、开工建设和加快施工进度,争取形成更大的投资量。
(三)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对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权限的下放工作执行。涉及项目建设相关手续办理的其它部门要协同配合,为加快项目办理创造条件。各县(市)、顶效开发区、各部门要主动服务,最大限度精简工作程序、减少办事环节。在项目相关手续办理中,实行一次告知和限时办理制度,提高办事效率,尽可能缩短办理时限。
(四)多渠道筹措项目建设资金。做好向省和国家相关部门的汇报衔接工作,按照“上争、外引、内聚”的工作思路,加大“跑部跑省”力度,争取得到国家和省更多的资金支持。州级财政和县(市)、顶效开发区要加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投入,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项目前期工作,已安排的要在原有基础上增加安排;要统筹安排财力,优化支出结构,对省级各部门会同省财政每年按因素法和项目直接分配到县市的财政一般性和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各县市要将每年增量,并结合本级当年新增财力,重点用于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和国家、省安排的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建设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州、县市政府和顶效开发区要更多地采取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引导和带动社会资金投入。“搭建大平台,实现大融资”的原则,充分整合政府掌握的资源、资产、资金和资本,把融资平台做实做大,增强融资平台的盈利能力、融资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加强政银企合作,定期发布项目融资需求信息和举办项目推介会,努力扩大信贷规模;做深、做细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使更多的项目达到金融机构放贷条件。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千方百计扩大民间投资。积极支持和帮助我州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和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方式直接融资。
(五)加强督促,严格考核。全州固定资产投资及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大督查内容和各级、各有关部门目标管理考核内容进行督查、督办。州领导小组按照《黔西南州固定资产投资及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办法》采取季度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有关部门和各县(市)、顶效开发区政府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分别进行考核。将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在州级媒体上进行公布,年终按照考核结果进行排名,并对年终考核排位前三名的州直部门和各县(市)、顶效开发区政府进行表彰。对完不成目标任务的,要追究有关各县(市)、顶效开发区、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具体考核办法详见《黔西南州固定资产投资及重大项目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办法》。
(六)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由州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黔西南州日报社、黔西南州电视台等州级新闻媒体对项目建设年活动取得的积极成果进行宣传报道。有关新闻宣传单位要成立专题报道组,定期对项目建设进度进行公布,对项目建设中出现的先进事迹和项目建设管理好、进度快的项目建设单位进行系统的宣传报道,对扰乱项目建设的行为以及未能完成目标任务的部门进行曝光。
(七)加强档案管理和信息报送。要建立项目材料和档案资料库,每个项目均要整理归档好各种审批文件、投资计划、资金计划、设计、监理、招投标、合同等资料,以备检查和验收。要认真做好项目进展情况统计上报工作,各县(市)、顶效开发区、各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必须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各县(市)、顶效开发区、各部门将所属项目汇总后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发改委)。
四、进度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0年12月前)。将全州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目标任务分解方案、全州重大项目目标任务分解方案、全州招商引资工作目标任务分解方案按程序下达到各县(市)、顶效开发区、各部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1月-12月)。1、各县(市)、顶效开发区、各部门将州下达的全州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具体时间安排为: 2011年1月30前将60%以上的目标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2011年3月28前将全部目标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 2011年3月30日前将目标任务落实情况上报州领导小组。2、各县(市)、顶效开发区、各部门在2011年1月25日前根据州下达的全州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制定完成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推进计划并报州领导小组备案,推进计划包括具体措施和分季度的项目建设进展目标任务等。3、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州领导小组按照《黔西南州固定资产投资及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办法》对州直部门和各地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分别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在媒体上进行公布。4、定期召开州领导小组调度会和专题会。调度会原则上在每季度考核完成后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通报项目建设年相关工作总体进展情况、分析固定资产投资形势,相关工作的检查落实情况;专题会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主要内容是:研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5、州领导小组办公室原则上每个季度组织州有关部门对各县(市)、顶效开发区、各部门固定资产投资及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一次督促检查,并将督促检查情况报州领导小组。
(三)总结考核阶段(2012年1月)。州领导小组按照《黔西南州固定资产投资及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办法》对各县(市)、顶效开发区、各部门固定资产投资及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年终考核。根据总结考核情况,州委、州政府对各县市、各部门实施项目建设年所取得的成效进行表彰,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县(市、区)和部门进行行政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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