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庆县出台《工业园区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奖励评定办法》助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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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庆县出台《工业园区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奖励评定办法》助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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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余庆县积极贯彻落实国发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快工业园区建设,制定出台了《工业园区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奖励评定办法》,办法对奖励的对象、奖励的标准以及评定条件和程序进行详细的规定。根据规定,在该县工业园区内投资达500万元以上,正常投入生产,且财务制度完善,符合园区总体规划和功能布局的企业即可获得一次性奖励:企业固定资产投入500万元-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企业固定资产投入1000万元-2000万元以下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企业固定资产投入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150万元。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等激励方式,积极鼓励投资者在工业园区内投资兴建节能环保型、科技先导型、劳动密集型等对县域经济具有带动作用的企业,加快工业园区建设,促进工业经济加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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