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公文审核把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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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公文审核把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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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内各处(室):   

    2006年5月,我委下发了《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公文处理实施细则》。《细则》下发执行以来,委领导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各处(室)认真贯彻执行,使我委公文处理程序进一步规范,公文质量进一步改善,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有力地推动了我委公文处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建设。但是,由于多种原因,我委公文处理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文件校核不够仔细,仍存在文字、数据错漏的现象;公文体例、格式不够规范;公文归档不够及时,材料不够完整等。

    为认真落实机关作风教育整顿活动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委公文处理工作,切实提高办文质量和工作效率,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委公文审核把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公文审核把关必须遵循“坚持政策,严谨细致,讲求效率,注重质量, 精益求精”的原则。凡以省发改委名义印发的编号文件,承办处(室)要对数据、文字、标点、密级和分送单位等进行认真审核,并呈请分管领导审签后,交办公室制成正式文件。在文件付印前,办公室要对公文体例、格式及行文规则等进行认真审核。

    二、建立公文办理登记制度。各处(室)要对每个文件的办理情况作好记录,对有内容错、漏的文件要进行分析。以之为镜,自觉提高文件办理水平。委办公室将建立办文情况通报制度,对各处(室)办文情况适时予以通报。

    三、进一步加快机要文件的传阅速度。机要文件和资料应速传、速阅,不得压误、扣留,一般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并实事求是地注明传出时间(对急需办理的公文,办公室可先送相关承办处(室)阅知)。特急件更应随到随传、随阅、随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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