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命名金沙县为“贵州省节水型城市”的公示

关于拟命名金沙县为“贵州省节水型城市”的公示

2020-12-07 14:48

根据《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贵州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和〈贵州省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的通知》(黔建城通〔2017395号)要求,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共同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核和综合评审基础上,经研究,拟命名金沙县为“贵州省节水型城市”称号。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寄至省发展改革委环资处。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

公示时间:2020128日—1217

电子邮箱:gzfgwhzc@sina.com

联系电话:0851-8528146085863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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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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