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我省2021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教科书零售价格的通知
黔发改价格〔2020〕1078号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局),各有关出版、发行单位:
根据《贵州省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我省2021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教科书零售价格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贵州省2021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教科书零售价格
详见附件。
二、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和价格公示
各出版单位要严格落实中小学教科书明码标价和价格公示,除应在教科书版权页和封底标明零售价格及对应定价文件文号、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外,还需于每学期开学前在本单位门户网站显著位置,向社会公示在我省出版发行的所有教科书价格情况,包括开本、印张数、零售价格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教科书上标示的零售价格应与网站公示价格保持一致。
三、切实规范配套音像材料价格行为
凡未纳入免费教科书范围的配套音像材料应由学生自愿选购,出版、发行单位不得将其与纸质教科书捆绑销售,教材征订部门及学校不得捆绑征订。鼓励出版单位通过互联网下载方式,免费提供配套的数字音像材料,切实减轻学生家长经济负担。
附件:贵州省2021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教科书零售价格表.xls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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