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认定第十批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的通知(黔发改服务〔2020〕11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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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认定第十批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的通知(黔发改服务〔2020〕11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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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认定

第十批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的通知

黔发改服务〔2020〕1149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快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规划建设,努力提升全省服务业发展质量和水平,按照《贵州省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14-2020年)》安排,依据《贵州省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经实地调研考察,通过评审会专家评审打分及公示,择优评选出11个集聚区作为我省第十批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现将具体名单公布如下:

一、综合型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

正安吉他文化产业发展集聚区

中国辣椒城辣椒产业综合服务集聚区

瓮安工业园综合型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

二、文化旅游服务产业集聚区

时光贵州文旅服务产业集聚区

六枝落别牛角景区文化旅游集聚区

安顺虹山湖文化旅游休闲集聚区

三、现代商贸物流集聚区

贵阳传化现代物流集聚区

长顺威远现代商贸物流集聚区

贵州铁投都拉营商贸物流产业集聚区

中国硒街现代商贸集聚区

四、大健康服务产业集聚区

玉屏侗乡田坪康养服务产业集聚区

获得省级认定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要依照规划设计,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找准需求,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能级,降低服务成本。进一步加强集聚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完善统计调查、信息报送、工作督查等工作机制,积极开展体制机制、建设模式、发展路径等方面的探索与实践。加大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力度,增强对相关产业和区域经济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为推动我省现代服务业集聚集约化发展、加快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作出应有贡献。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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