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采购第三方服务开展《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阶段性评估的公告
我委拟采购《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阶段性评估服务,欢迎相关单位(公司)积极响应,参与询价。现将采购需求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阶段性评估课题研究。
二、采购项目内容
全面梳理总结国发〔2022〕2号文件实施以来的主要成效,提炼在闯新路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对标对表文件明确的各项目标任务研究进展与预期的符合性,分析查找面临的主要问题和挑战,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西部大开发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提出进一步推动文件实施的政策措施建议。
三、项目实施时间
承接单位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提交本项目内容和合同所明确的项目成果。
四、项目预算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9万元。投标商根据企业管理能力和经营能力自行报价,但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五、投标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固定生产和经营场所的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并履行合同的能力。
(二)具备开展评估工作的能力、专业知识背景和相关专业人才。(课题组成员中至少3名正高级职称人员,课题领衔专家需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过学术专著或在国内知名刊物上发表过学术文章)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名及文件投递时间
2024年11月20日—2024年11月22日。
文件投递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17:30。
文件投递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95号3号楼1811室。(响应文件需一式三份,密封加盖公章)
联系人:荣老师;联系电话:13985489915
七、相关要求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评审会上开启各报价人的响应文件,参照询价采购方式,根据报价人响应文件报价及综合实力等情况确定中标单位,为使项目能够顺利实施,采购人结合投标方综合实力等情况综合评定,不保证最低价投标人能够中标,对未中标者不予解释。
(二)评分办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小组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得分最高者确定为中标单位。综合评分相同时,以报价低的优先;报价也相同时,由评分小组进行确定,对未中标的不予解释。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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