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明确部分市辖区人民政府定价权限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黔发改监调〔2025〕242号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特区)发展改革局: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定价目录(2025年版)>的通知》(黔府办发〔2025〕8号)有关规定,现就明确部分市辖区人民政府定价权限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由水城区、平坝区人民政府按照县人民政府的价格管理权限对《贵州省定价目录(2025年版)》中“授权县人民政府”的定价项目进行管理。
二、六盘水市、安顺市发展改革委要对口做好对水城区、平坝区政府制定价格工作的指导,加强两地与属地其他市辖区在公用事业、公共服务和城市综合交通价格水平衔接和定调价时机、节奏和力度等方面的统筹。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