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无障碍
  • 关怀版
  • 个人中心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发改工作 > 通知公告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或者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打印 关闭 【字号: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或者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为提升法治机关建设水平,我委组织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清理,对《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下放第二批省级政府定价项目的通知》等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对《关于印发<贵州省诚信示范企业创建办法(试行)>和<贵州省诚信示范企业联合激励政策(试行)>的通知》等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宣布失效。

附件:废止或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pdf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2月2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

主办单位: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盘江集团A座 技术支持:贵州多彩博虹科技有限公司

黔ICP备12000311号 fgw.guizhou.gov.cn 贵公网安备 52010302001625号 网站标识码:5200000055

省发展改革委首问责任窗口联系咨询电话: 0851-85283331 0851-85285073 机关纪委信访举报电话:0851-85285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