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修订部分文件的通知
黔发改价格〔2026〕315号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出版、发行单位:
根据《省质量强省和知识产权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的通知》要求,省发展改革委对现行有效的教材类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现就部分文件的相关条款予以废止,具体通知如下:
一、针对《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贵州省普通高中教辅材料评议公告目录内教辅材料价格的通知》(黔发改价格〔2022〕510号),废止“二、严格控制发行费用。承担列入《评议公告目录》教辅材料发行的单位,应具备中小学教材发行资质,发行费用标准不得高于35%”,其他条款按原文件执行。
二、针对《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定贵州省初中教辅材料评议公告目录内教辅材料价格的通知》(黔发改价格〔2025〕527号),废止“二、严格控制发行费用。承担列入《评议公告目录》教辅材料发行的单位,应具备中小学教材发行资质,发行费用标准不得高于35%”,其他条款按原文件执行。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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