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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向社会资本推介第二批重大项目清单的通知 (黔发改投资〔2026〕5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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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向社会资本推介第二批重大项目清单的通知

(黔发改投资〔2026〕552号)

省有关部门,各市(州)发展改革委、贵安新区经济发展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投资工作会议精神,支持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建设,有效激发民间投资活力,现向社会集中推介一批优质重大项目,并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前期评估论证。强化重大投资项目多方案比选、多维度论证,合理确定建设内容、规模、标准等,综合评估投资能力、运营管理成本和运营模式,避免过度超前和低水平重复建设。探索引入银行等金融机构参与项目论证,提出项目收益和风险等方面意见建议。列为储备的项目,加快办理审批、用地、规划、环评等前期手续,提升项目前期工作质量,推动项目按计划实施;拟开工的项目,加大服务保障力度,协调解决征地拆迁、市政配套、水电接入、资金落实、补偿安置等问题,推动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

二、完善投资决策程序。由政府或事业单位组织实施的项目,健全完善投资决策程序,严格投资项目概算执行和造价控制,强化资金平衡保障;推行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通过竞争方式选择专业机构负责项目建设实施。对企业投资项目,加强发展战略和市场需求分析,科学测算投资规模、预期收益等,明确项目产品或服务方案、融资平衡方案等,确保投融资合理、经营可持续、风险可控。

三、明确投资参与方式。对具有一定收益的重大项目,支持民营企业通过独资、控股、参股、委托运营等方式,参与重大项目投资建设,独立承担边界清晰、任务相对独立的子工程或配套工程;采取特许经营方式实施的项目,应有明确的向使用者收费的渠道和方式,经营收费能够完全覆盖项目建设运营成本、满足合理投资回报,严禁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四、完善投资回报机制。结合民营企业投资意愿,专项论证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的可行性和持股比例,明确项目投资回报机制,预期收益率原则上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鼓励支持项目单位采取市场化经营、资源综合利用、完全使用者付费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运营。

五、创新投融资模式。支持具有一定收益的企业投资项目,进一步拓宽权益型、股权类融资渠道,保障建设资金需求;各级中小企业融资协调机制专班,定期向金融机构推介重点融资需求企业和项目清单,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投贷联动”专栏,填报完善融资需求规模等信息;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REITs发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新机制项目建设运营。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价费改革、数据共享、应用场景拓展、标准规范制定、组织模式创新等工作,持续加大“软建设”工作力度,保障项目可持续运行。

全省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每月10日前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入项目调度系统的民间推介项目库,动态更新完善推介项目信息。建立健全民营企业问题反馈和协调解决机制,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请及时向省发展改革委反映。

附件:贵州省2026年第二批向社会资本推介项目清单.xlsx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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