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贯彻执行楼堂馆所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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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改革委贯彻执行楼堂馆所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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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改革委严格执行《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13〕17号)、《贯彻落实中办发〔2013〕17号文件需要明确的几个问题》(白头文件〔2013〕22号)和《关于贵州省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黔党办发〔2013〕1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并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具体部署坚决抓好各地、各部门《自查报告》的整理、复核和汇总工作及时向省委、省政府上报了楼堂馆所的情况,并严格要求一律停止审批政府性楼堂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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