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2006年年初全省共安排重点建设项目199个,其中收尾项目20个,续建项目75个,新开工项目49个,预备项目55个。7月份,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将水城至盘县高速公路等22个项目增补为2006年贵州省重点建设项目,其中新开工项目13个,预备项目9个。重点建设项目总数相应调整为221个,其中新开工项目调整为62个,预备项目调整为64个。
二、投资完成情况
157个在建重点项目总投资为1652.75亿元,2006年计划投资390.26亿元。一至十二月,在建重点建设项目共完成投资390亿元,基本完成年度投资计划。按行业划分,电力、社会发展项目投资完成情况较好,已完成全年计划;交通、高技术、农林水利项目投资完成比例在90%左右;煤炭、工业、经贸流通、环保、城市建设项目由于部分项目未实现实质性开工,投资完成情况不理想,完成比例在70%左右。按地区划分,六盘水市、安顺市、黔东南州项目投资完成情况较好,已完成全年计划;毕节地区、黔西南州项目完成投资比例在90%左右;铜仁地区、遵义市、黔南州、贵阳市完成投资比例在80%左右。
三、建设进展及目标完成情况
2006年,省重点建设项目建设进展总体顺利,玉屏至三穗公路、索风营水电站、黔西青龙煤矿、安顺大洞口煤矿、鸭溪电厂、赤水河(岔角~合江)航运建设工程、三穗至凯里公路等一批收尾项目相继建成投入使用,发挥投资效益;续建项目建设进度加快,大部分项目全面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其中,兴义203020项目、安龙循环经济型重化工生态工业基地10万吨/年烧碱和12万吨/年聚氯乙烯工程、宏福公司10万吨/年湿法磷酸净化项目已提前建成投产;贵阳绕城公路西南段、茅台高速公路、贵新公路(都匀至新寨段)、乌江沙沱水电站等一批新开工项目相继开工建设;预备项目加快前期工作力度,有的已具备开工建设条件。工程建设质量逐步提高,工程投资控制得到加强,投资效益不断提高。各项管理制度逐步健全,较好地执行了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全年重点建设项目预计完成投资390亿元,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净增150亿元以上目标奠定了基础。
2006年重点建设项目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主要得益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重点项目建设,建立了协调调度机制,及时了解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和协调解决存在问题,积极帮助重点项目筹集建设资金,协调征地拆迁等困难,为重点项目建设创建了良好的建设环境。二是各督办单位加大了督促检查和协调配合力度。(1)省发展改革委及时下达了省重点建设项目年度工作目标,并明确了保障目标完成的责任单位、督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分别于4月19日、7月31日、10月27日召开了省重点建设项目一、二、三季度调度会,对项目的投资完成情况和资金到位情况、建设进展情况、项目督办情况以及项目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剖析。6月26日至7月4日,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省直目标办、省审计厅、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等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对省重点建设项目进行了督促检查,针对重点建设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对涉及的21个督办单位的83个项目分别下达了督办函,11月10日,再次对39个进展滞后的项目下达了督办函,要求各责任单位查找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对照目标要求加大工作力度,确保省重点建设项目年度工作目标的完成;(2)各督办单位按照年初下达的工作目标和职责分工,加大了督促检查和协调力度,开展了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督促,及时协调建设中存在问题。针对省重点办下达的督办函,各督办单位都开展了督办工作,其中省交通厅、黔西南州发展改革局督办工作扎实,取得了较好的督办效果;贵阳市、黔西南州、黔东南州、六盘水市、铜仁地区发展改革部门以及省卫生厅、水利厅、建设厅都按要求开展了督办工作,并如期反馈了督办结果。三是各重点项目建设单位项目进一步加强了各项管理。都根据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建立了责任制,细化了工作目标,责任到人,使重点建设项目的进度、质量、投资控制得到了加强,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四制”的自觉性不断增强,项目法人责任制逐步健全,招标投标逐步规范,工程监理作用逐渐加强,合同管理日趋完善,违规现象明显减少。四是各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国土资源厅多次召开重点项目座谈会,及时协调征地工作中存在问题,环保、建设、卫生、规划、审计等部门及时为重点项目搞好服务工作,为我省重点项目顺利建设创造了良好环境。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我省重点项目建设全面推进的同时,我们也应看到当前我省重点项目建设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部分重点项目由于前期工作抓得不紧,未实现实质性开工建设,影响了投资计划的完成;二是筹资渠道单一,建设资金不能及时到位,仍然是我省重点项目建设的主要制约因素,收尾工程不能及时完工、在建项目进展缓慢,投资效益得不到发挥的问题仍然突出;三是由于国家征地拆迁政策调整,建材价格上涨过快等因素影响,个别项目超概算情况比较突出;四是安全生产形势仍然比较严峻,个别项目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应引起各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五是部分项目执行“四制”仍不够彻底。我省重点项目建设在执行“四制”方面情况较往年有所好转,但仍存在操作不够规范的问题。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以解决。
五、2007年工作重点
2007年全省重点建设项目的工作重点是,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发展改革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强化各项管理制度,确保重点建设项目顺利建设,促进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抓好重点项目建设,促进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重点项目建设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是促进我省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经济结构调整、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的着力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深对省情的认识,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上来,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做好重点项目的协调服务工作,及时帮助重点建设项目解决建设中出现的困难,在征地拆迁、设备材料供应、交通运输、用水用电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坚决取消各种不合理的费用,为重点项目建设创造良好的建设环境。
(二)要千方百计筹措建设资金,保证重点建设项目顺利建设。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进一步统一思想,克服困难,高度重视重点项目建设,对需要地方配套和自筹资金的重点建设项目,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承诺的投资比例,及时组织和筹措资金到位。对资金筹集和到位不好的经营性公益事业和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要进一步加快投、融资改革步伐,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支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增加地方配套资金的筹措渠道。
(三)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落实相关配套措施,加快重点项目建设。目前,我省的投资体制改革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果,但相关配套措施还不尽完善,制度尚不健全,项目审批程序和办法不配套的矛盾仍较突出,部分重点项目由于牵涉的审批部门繁多,审批手续复杂,造成项目长时间难以开工建设,延误了项目的最佳投资时机。在下步的工作中,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省确定的有关原则,抓紧制定和落实各项配套措施,加快办理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相关手续,确保重点建设项目顺利开工建设。
(四)加强政府投资重点项目的管理,严格控制投资超概算,提高政府投资效益。目前,我省政府投资项目违反国家规定的审批程序,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增加建设内容,造成投资失控、投资效益低下的问题仍然突出。有的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单位缺乏相应的责任心,造成投资的极大浪费;有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在招投标、签定合同、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环节管理不善,造成工程投资一突再突。因此,对政府投资项目应切实进一步加强管理,抓紧制定和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相关规定和机制,从工程投资、质量、进度等方面加强管理,防止和减少项目超概算的发生,确保政府投资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进一步完善和改进重点建设项目协调、督促管理措施,提高重点建设项目管理水平。一是巩固重点建设项目季调度会制度,每季末由省发展改革部门组织召开省重点建设项目督办单位协调调度会,及时掌握重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分析和研究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措施;二是完善重点建设项目督促检查制度,每年由省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两次定期(年中、年末)的督促检查活动,全面检查重点建设项目工作目标执行情况及存在问题。同时,结合当年面临的难点、热点问题,开展不定期的专项督促检查,确保重点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三是进一步完善重点建设项目目标责任制度和督办协调机制。在近几年来实行目标责任制的基础上,结合当前重点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为充分发挥和调动各督办协调单位的积极性,将调整目标责任制度,按照重点建设项目的属性,建立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和目标责任考核制度。
(六)各重点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四制”和安全生产等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做好重点建设项目的“三大控制”。各地区、各部门和项目单位及各参建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把各项制度落实到项目建设管理的实际中去,确保工程质量,努力降低工程造价,加快工程进度。各督办单位要加大对“四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存在问题的,一定要责令限期进行整改,对问题较为严重的,应进行通报批评,对违法违纪的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各重点建设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相应责任制度,切实加强和落实工程建设中的安全生产措施,及时排查各种安全隐患,杜绝发生重大事故。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劳动卫生的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加强和落实工程建设职工的劳动保护和卫生防护措施。
(七)进一步强化信息调度制度。为了解和掌握重点建设信息,及时协调解决建设中存在问题,为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提供参考和基础依据,充分利用开发出的重点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各重点项目督办单位应进一步加大信息报送的督办力度,各项目单位应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加快调度速度、提高调度质量,确保信息及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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