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一季度全省能源基本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分析会议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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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一季度全省能源基本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分析会议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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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省2007年能源基本建设投资计划293.11亿元,其中,电力242.97亿元,煤炭50.14亿元。2007年一季度,全省能源基本建设项目投资仅完成38.44亿元。为年计划的13.11%。比去年同期减少1.24%。其中,电力33.84亿元,为年计划13.93%,比去年同期减少2.61%。煤炭4.6亿元,为年计划的9.17%。比去年同期增加2.9%

    根据一季度全省能源基本建设投资下滑的情况,为了确保我省2007年能源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完成,省发展改革委于2007418日召开了2007年一季度全省能源基本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分析会议。省国土厅、水利厅、煤炭局、煤监局、环保局、贵州电网公司,各市、地州发改局,电力和煤炭企业及项目建设单位参加了会议。

    会议通报了全省一季度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和工程形象进度完成情况,听取了各企业及项目建设单位对工程进展及存在问题的汇报,会议结合近期国家新出台的能源产业政策、规定和措施,对当前影响能源基本建设项目进展的问题进行了分析讨论,并提出了下一步工作要求和目标安排。

    一、当前能源基本建设项目存在问题分析

    1、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影响我省能源基本建设项目的开工率和项目的建设进度。

    一是电源项目开工率低,前期工作进展慢。

    我省十五”—“十一五共规划了三批31个电源项目,其中,第一、二批电源项目20个纳入国家2001年至2007年开工规模,经国家陆续批准建成投产(大龙电厂因列为2007年开工,有关核准手续正在办理)。

    目前,国家对电源项目开工规模采取了三年一评定的政策。由于国家十一五后三年的开工规模一直未确定,我省第三批9个电源项目不能按照规划进度开工建设。加之国家相关部(委、局)出台了相应的宏观调控政策和管理办法,使我省后续电源项目在办理有关专项手续方面受到限制,前期工作不能顺利开展。个别项目由于没有及时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政策和规定完善手续,被下令停工。

    二是国家有关部门对煤矿建设管理不断出台新的规定和措施,影响新开工大中型煤矿项目核准支持性文件办理和核准进度。

    我省已上报国家发改委核准的项目,按国家环保局新规定必须补充完成项目所在地的矿区规划环境评价报告才受理、国土资源部新规定必须补充办理矿井界定手续、国家安监局新规定将煤矿安全设施核准批复从项目核准后办理提前到核准前办理等新规定和管理办法,导致我省在办理项目核准支持性文件时间延迟。从近年来对煤矿项目办理核准支持性文件进度情况调查,我省办理需上报国家发改委核准的煤矿项目要获得全部支持性文件(26个以上),最快的一年,最慢的两年多。四年国家给贵州核准了八对煤矿项目。

    三是随着国家煤矿安全政策法规的不断完善,对煤矿项目建设要求日趋严格,在建煤矿建设进度受到影响。

    今年初,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安监局、国家煤监局发改能源[2007]296号《关于公布未经核准、未经审查批准安全设施设计煤矿建设项目(第一批)名单及整顿煤矿建设秩序的通知》要求,我省开展在建煤矿有关安全设施设计工作的清理和整顿工作,对没有完成安全设施设计批复的在建项目,要求停工整顿,3月底前抓紧完善有关手续。为此,因部分矿井停工整顿对项目建设进度有一定影响。

    2、部分已经核准的项目,因以下原因影响正常开工建设。

    我省从2004—2007年三月,经国家和省核准的煤矿项目共35对,开工建设规模3220万吨/年,其中:90万吨/年以上大型矿井19对,2500万吨/年;45—60万吨/年矿井12对,600万吨/年(含分期建设大型矿井);30万吨/年规模以上矿井4对,共120万吨/年。

一是个别企业因为所控股建设的矿井2006年上半发生安全事故后,将所有控股的在建设矿井也停工整顿至今未复工。

    二是省委省政府为了加快我省大中型矿井开工建设进度,根据国土、环保和煤监等部门对项目专项文件审批的权限,2005年省政府批准我省规划内11对大中型矿井采取分期建设方式,一期按照60万吨/年规模由省核准。目前止已经全部核准。但是部分项目因土地征用手续受地方政府土地调规影响,至今不能正式开工建设。

    3、部分已经核准项目因控股企业自身原因,一直未动工或停工。

    我省目前已经核准的35对矿井中,部分中小型矿井由于控股业主不能适应国家日趋严格的煤炭产业政策,建设管理水平不能满足国家煤炭开发建设有关规定。导致所控股建设的项目因安全事故和管理、资金等原因,工程进展缓慢,近期拟通过转让股权等办法,寻求新合作伙伴。

    二、有关问题采取的措施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1、进一步加快在建项目的建设进度

    一是各项目业主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抓紧完善有关手续,尽快恢复建设;

    二是对不能适应煤矿建设的企业,要求及时调整发展思路,尽快协调出一部分矿井,采取股权转让或托管方式,寻求新的符合国家煤炭开发建设资质和条件的合作伙伴,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三是对已经发生安全事故停工整顿的矿井,在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管理规定整改完毕后,尽快向煤监部门提出报告,恢复建设。

    四是对已核准的纳雍王家营、黔西谷里、高山三个项目,要实行项目限期调整制度,限期不开工的项目将取消核准资格。

    2、进一步加强与省有关部门的协调力度。省西电办将根据各有关项目单位反映的问题,积极配合搞好协调服务,促进问题尽快解决。

    3、进一步加大跑部力度,争取国家尽早批准我省上大压小电源项目开展前期工作,以及十一五后三年新开工电源项目的确定。

    4、会议要求在建煤矿项目要认真拟订项目首采区建成的工期安排进度,并在四月底前上报省发展改革委和省煤炭局、煤监局。

    5、建立全省能源基本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季度分析会议制度,原则上在每季度第一个月召开季度分析会议,根据项目单位提交的工期安排进度,检查工程进展进度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的问题,确保能源基本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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