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机构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设立应对气候变化司

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机构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设立应对气候变化司

2008-07-30 11:12 贵州省发展改革委
    2008年 7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在青海省西宁市召开了中国省级应对气候变化方案制订青海研讨会,国家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司苏伟司长做了“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与中国的政策”的讲话,会议上介绍了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管理体制。现将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我国气候变化的管理机构
    为了切实加强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领导, 2007年,国务院加强和调整了“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组长由国务院温家宝总理担任,副组长由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国务委员戴秉国同志担任。成员单位有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科技部、环境保护部、中国气象局等20个成员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为应对气候变化的综合协调机构,其应对气候变化的职能是:研究提出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国内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研究分析国际合作和对外谈判重大问题,组织参加应对气候变化国际谈判组织落实国家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重大活动;组织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归口管理并组织实施全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承担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在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进一步强调了加强统一领导和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强化发展改革委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组织、协调、管理和服务职责,完善工作机制,归口管理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为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设立了应对气候变化司,并明确了职能为:
    筹备召开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研究提出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和规划建议;协调跨部门、跨司局的应对气候变化重大问题;组织协调气候变化公约和京都议定书的国内履约工作;组织参加气候变化国际谈判和磋商;负责国家履约信息通报的编报;负责组织进行气候变化的战略研究与对案研究;统筹协调和组织安排气候变化对外合作项目;组织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宣传工作;归口管理和审批清洁发展机制合作项目。
(二)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相关部门的职能分工和重点工作
--气候变化国际谈判(国家发改委和外交部牵头负责,组织参加有关国际谈判事宜);
--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 IPCC)(中国气象局负责,中国气象局和中国科学院牵头组织关于气候变化的科学研究);
--气候变化战略政策研究、国际谈判对案研究(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
--对外合作项目协调与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
--宣传培训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
--清洁发展机制合作项目审批与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截至到今年 6月,国家已经批准了1388个项目,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公约CDM执行理事会成功注册244个,预计的年减排量为1.13亿元。
--科技部负责牵头组织应对气候变化的科技工作;
--其他部门要积极配合涉及相关的事宜;
    此外,会议强调应对气候变化是一项长期工作,各省要根据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的指导意见》,“各地方、各部门要建立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应组织领导机制,要设立专门机构和调配专职人员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明确各相关部门的任务和分工,整合力量、协调行动” 的要求,在各省发改委设立省级应对气候变化常设办事机构。同时,还表示将给予设立省级应对气候变化常设办事机构的省一定的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