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我省马依东一井等五家煤矿开展前期工作

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我省马依东一井等五家煤矿开展前期工作

2008-08-07 10:59 贵州省发展改革委
    为了进一步加快我省符合国家煤炭产业政策和矿区总体规划的大煤矿建设,确保我省“十一五”西电东送战略实施、“大煤保大电”和全省经济发展对煤炭需求,切实加快我省大煤保大电煤矿规划项目的建设步伐,提高资源回收率,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增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所需的战略资源和基础产业的保障能力。我委积极主动争取国家发改委 加大对贵州新建煤矿在项目核准过程中办理有关手续的支持力度,以帮助和支持贵州煤炭工业尽快实现“大煤保大电”和可持续发展的良好格局。在国家发改委的大力支持下,于2008年7月28日以能煤函[2008]101号批复《关于贵州盘江矿区响水矿井二期(马依东一井)煤矿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咨询复函》,同意响水矿井二期(马依东一井)煤矿按240万吨/年建设规模开展前期工作。以能煤函[2008]102号批复《关于贵州普兴矿区普安泥堡煤矿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咨询复函》,同意普安泥堡煤矿按120万吨/年建设规模开展前期工作。以能煤函[2008]103号批复《关于贵州织金矿区戴家田煤矿一期工程开展前期工作的咨询复函》,同意戴家田煤矿一期工程按90万吨/年建设规模开展前期工作。以能煤函[2008]104号批复《关于贵州织金矿区文家坝二矿一期工程开展前期工作的咨询复函》,同意文家坝二矿一期工程按120万吨/年建设规模开展前期工作。以能煤函[2008]105号批复《关于贵州织金矿区肥田煤矿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咨询复函》,同意肥田煤矿按120万吨/年建设规模开展前期工作。
    《前期工作函》要求按照大型煤炭基地一个矿区由一个主体开发的原则,引导和推进煤炭企业的重组和联合,待各项建设条件落实后报国家发改委核准。
     今年年初至 7月底,国家发改委已下达我省开展前期工作的煤矿项目11个,有力地促进了我省大中型煤矿项目前期工作的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