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9年4月7日至25日,中央第19检查组开始对我省九个地州市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第二轮的检查。本次检查在衔接第一轮检查的基础上,从贵州的实际出发,拟定了检查的“八项主要任务”,即一是继续监督检查贯彻执行中央政策部署是否思想统一、行动迅速;二是继续监督检查工程项目规划、立项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中央投项;三是继续监督检查已规划立项的项目是否如期开工;四是继续监督检查工程项目审批和建设程序是否依法合规;五是继续监督检查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是否规范严格;六是继续监督检查工程质量是否安全合格:七是继续监督检查工程建设中腐败行为易高发领域和重点环节;八是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相融合,建立健全监督的长效机制。
围绕上述“八项检查任务”开展检查工作的原则和方法主要是“八个坚持”。1、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中央的政策为依据,把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中央的决策部署同贵州的省情结合起来。2、坚持突出重点,把掌握面上情况同检查重点地区、重点项目、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结合起来。3、坚持深入实际,把听取汇报,现场检查,查阅有关文件、账薄、会议记录和受理来信来访结合起来。4、坚持协调配合,把中央检查组的监督检查同省里的监督检查结合起来,构建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督网络,形成工作合力。5、坚持边查边改,把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与纠正解决问题、促进改进工作结合起来。6、坚持按计划开展工作,不搞临时动议,尽量减少对当地正常工作的干扰,尽量减少当地的负担。7、坚持廉洁自律,严格执行五项工作纪律,同时接受当地党委政府和群众的监督。8、坚持虚心学习,把监督检查的过程变成学习贵州党政干部和人民群众好思想、好作风、好经验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