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核准贵州发耳电厂(2×60万千瓦)项目

国家发改委核准贵州发耳电厂(2×60万千瓦)项目

2009-04-28 10:31 贵州省发展改革委

    发耳电厂是我省“十五”—“十一五”规划的 “西电东送”电源项目之一,结合贵州电力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为完成“十一五”新增向广东送电400万千瓦的任务和满足贵州经济发展对电力的需要以及确保“西电东送”战略实施。为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于2009年4月14日以发改能源[2009]971号《国家发改委关于贵州发耳电厂项目核准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同意建设发耳电厂。
    一、《批复》中指出发耳电系未批先建项目,两台机组分别于2008年6月和11月建成投产。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电站项目清理及近期建设安排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以[2005]8号)要求,对该项目要给予经济处罚,具体处理意见另行通知。有关单位要提高认识,引以为鉴。
    二、考虑到贵州省电力建设的实际情况,以及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受到了相应处理,同意将发耳电厂2台60万千瓦国产亚临界燃煤发电机组纳入贵州省电力建设规模。
    三、项目单位为大唐贵州发耳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地点为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县发耳镇卢家寨。工程动态总投资54.9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11亿元,约占动态总投资的20%,由大唐贵州发电有限公司和中电投贵州金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按照55%和45%的比例出资建设和经营管理。
    四、本工程安装高效静电除尘、脱硫设备和连续监测装置,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并预留烟气脱硝装置空间。电厂运行各项排放指标要满足国家环保要求。《批复》要求项目单位要加强节能管理。电厂运行中的发、供电煤耗等各项指标应控制在设计水平。鉴于贵州是节能发电调度试点地区,项目要抓紧按有关要求安装煤耗在线监测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