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贵州省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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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贵州省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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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地)发展改革委(局)、省各有关单位:
    2010年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十分复杂的一年,也是我省继续应对金融危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的各项任务和目标,为“十二五”规划启动奠定良好基础的关键一年。按照国家和省的总体部署,现制定我省2010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请各地各有关单位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国和全省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坚定不移地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着力化解制约发展的突出矛盾和根本性难题,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不断增强经济增长内生动力、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全面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总体要求,紧紧围绕保持投资增长,积极推进新型工业化和绿色城镇化,加强发展与改革的统筹,加强城乡改革的统筹,把发展的难点作为改革的重点,大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和谐、可持续发展。
    二、继续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努力保持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持续拉动作用
    (一)研究制定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投向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社会事业等领域的政策措施,努力解决我省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主体结构单一,资金筹措难问题。
    (二)积极推行投资主体多元化,拓宽投融资渠道。主要是通过企业资本结构重组改制,以控股参股和兼并重组等方式吸引投资,使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快步进入市场化运作,增强市场投资活力。
    (三)继续发展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扩大地区金融总量,增强区域性金融聚集能力、辐射能力和调控能力,实现金融服务全覆盖。同时,进一步优化信贷的行业结构、区域结构和期限结构,支持资源开发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的发展。
    (四)推进资源要素市场化,加快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推进土地征用制度改革,完善征地程序,规范征地行为,建立和有效运行征地补偿安置争议的协调和裁决机制。
    (五)进一步推进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实现投资、融资、建设、经营、偿债的良性循环。全面理顺政府相关部门与投融资主体间的关系,规范投融资行为,把政府投融资公司打造成为“自主经营、自我积累、自筹还贷、自负盈亏”的投融资实体。
    (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清理和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全面推进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运行、管理和监督的长效机制。
    三、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积极推进新型工业化
    (一)建立有利于资源节约的激励机制。制定有利于资源节约的价格和财税政策,建立和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和补偿机制。加快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煤炭、电力、矿产、水等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理顺价格关系。推进煤炭价格市场化,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建立有利于节能降耗、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激励机制,促进资源节约。研究制定新能源产品价格补偿机制,加快新能源发展。落实输配电改革措施,积极推进和扩大用电大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
    (二)加快推进国有经济结构调整。重点继续推动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优势企业和企业主营业务集聚,通过资产兼并、重组等手段,促进结构调整和资源优化配置,形成规范化、规模化经营模式。建立风险防范机制,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促进资源的合理开发和有效利用。
    (三)强化国有企业改革。一是全面推进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步伐。进一步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形成出资人、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各负其责、有效制衡、协调运转的机制。二是深化垄断行业改革,推进电力体制改革,配合完成电网企业主辅分离改革,加快农电体制改革。三是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配套措施,继续推进盐业管理体制改革。
    (四)着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培养和保护自主产业。重点加强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积极推进企业技术中心通过“两化融合”进一步提升企业竞争力,力争新认定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5-10家,力争建设5-10家国家级和省级工程中心、工程实验室和重点实验室。鼓励企业间以及区域和行业组成“技术联盟”进行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的联合开发。
    (五)积极促进服务业与工业融合发展。充分发挥科技服务业在生产力发展和新型工业化推进中的核心支撑作用,加快服务业与工业融合发展。重点支持生产服务业集聚区产业服务平台、生产力促进中心和研发设计信息等综合服务平台、产业园区配套服务平台建设。
    四、创新农村经济体制,加快城镇化进程
    (一)进一步完善农村产权制度。要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引导农民依法通过转包、转让等形式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增加农民的土地收益和财产性收入。同时,要建立农村土地承包及流转纠纷仲裁委员会、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和土地流转服务站,规范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市场秩序,促进农村土地使用权有序流转;
    (二)积极探索建立放弃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补偿制度,探索多种形式的土地流转方式和组建土地银行、建立农民土地合作社等土地流转新机制,引导和鼓励长期从事较稳定非农产业且主要收入来自非农产业的农民,自愿以土地换股份、换社保、换就业,鼓励和支持既能防止农民失地、又能满足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土地流转方式
    (三)进一步推动农民组织化进程。要积极依托主导产业,围绕当地特色产业,建立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大力发展生产、加工、销售全过程的各类农民专业化合作经济组织,有效解决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低、风险大、竞争力弱的问题。要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贯彻实施力度,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强对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规范和引导。鼓励和引导农民向利润率较高的加工、流通、金融、信息等高端领域的合作拓展,鼓励和支持条件较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承担相关涉农项目。
    (四)加快户籍制度改革。积极扩大试点,放宽户籍政策,让本省籍有相对固定工作和住所的农民工落户城镇。
    五、建立机制保障,促进发展方式转变
    (一)建立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借助清洁发展机制推进循环经济工业基地项目建设。研究制定发展循环经济指导意见,大力推进六盘水市循环经济试点建设,积极将现有循环经济试点企业建成样板示范企业。进一步完善循环经济的产业促进政策和循环经济投资项目的审核制度,建立和完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制度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在国家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框架下,探索建立我省循环经济统计核算体系。
    (二)完善促进节能减排的体制机制。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创新节能减排管理机制,探索建立约束、补偿与激励相互配套的政策体系。逐步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节能环保投入机制。在排污总量控制和污染源达标排放前提下,逐步推行政府管制下的排污权交易,运用市场机制降低治污成本,提高治污效率。继续对限制类和淘汰类高耗能企业实行差别电价政策,探索建立高耗能产品许可证核发与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挂钩审查制度。
    (三)建立环境保护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和理顺环境监管体制,严格执行产业准入标准和准入制度,提高环境监管、监测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建立环保经济调控手段的联动机制,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全面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继续深入落实环境目标责任制,严格实行行政问责和区域限批制度。
     六、积极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一)切实把国有资本投资重点放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加快国有资本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适当退出,拓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市场空间。
    (二)完善对中小企业的支持政策,扩大中小企业短期融资融券试点,稳步发展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和中小非金融企业集合票据,积极开展小额贷款试点工作,继续开展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
    (三)建立和完善现有担保体系,支持发展各类信用担保机构,开拓面向市场的担保业务,鼓励多种经济成分共同设立担保组织,形成多元化融资性担保体系,有效促进我省中小企业发展。
    七、加快社会领域改革,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一)继续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一是积极推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试点和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探索和制定符合省情的就业政策,促进扩大就业规模。二是探索建立帮助弱势群体就业的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劳务输出管理服务体系,积极扩大劳务输出规模。三是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和失业、工伤保险市级统筹,稳步推进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市级统筹试点,不断提高统筹层次。四是有序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认真做好被征地农民、水库移民社会保障和农民工社会保险工作,实现新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全覆盖。五是积极推行低保制度和社会救助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结合,加快低保信息网络建设,加强动态管理,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确保实现应保尽保和应退则退。六是加快廉租房建设力度和城市棚户区、工矿棚户区改造力度,切实加强住房保障制度建设。
    (二)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一是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城乡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二是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人均补助标准从80元提高到120元,扩大报销范围,提高报销标准。三是认真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加强医药价格监管,切实减轻群众基本用药费用负担。四是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控,积极有效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五是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加强公共卫生服务、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健全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经费保障机制。
    (三)大力推进文化体制改革。要积极构建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县级公共图书馆和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社区文化活动室的建设。与此同时,要加快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大力推进文化产业发展。
八、积极开展区域经济合作,不断提升开放水平。
    (一)充分利用“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平台和我省与四城市对口帮扶合作关系,积极加强与有关省区市的双边合作。
    (二)抓住经济调整中东部产业向西部转移机遇,加快建立承接产业转移的经济合作园区。
    (三)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通过拓展对外开放广度和深度,促进国内发展,进一步提升开放水平,国际合作与竞争新形势。
    (四)不断完善有利于扩大开放的法制、信用和服务环境,积极争取建设国家级保税区,加快“无水港”建设,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积极参与国际和区域经济技术合作。
    九、积极稳妥推进综合配套改革试点
    (一)继续推进全省农村改革试验试点工作。一是推进毕节试验区进一步深化改革。认真研究在全省经济发展转型的新形势下毕节地区经济发展的新情况,巩固和提升试验区改革成果。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总体要求,将国家和省拟开展的有关改革试验在毕节地区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开发和保护并举,促进人与自然协调发展”试验内容。为全省的石漠化治理、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将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提供示范,创造经验。二是推进湄潭试验区进一步深化改革。继续深化湄潭试验区“农业产业化推动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试验主题,完善村民集中诉求会议制度,为全省推进城镇化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提供示范和经验。
    (二)继续深化安顺试验区改革,抓住民用航空产业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落户安顺的历史机遇,研究和提出以多用途通用飞机制造项目为龙头,积极发展相关配套产业,拓展产业发展空间,带动地方工业和经济发展,真正实现“深化改革,促进多种经济成分共生繁荣,加快发展”的目标,为全省加快推进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拓展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提供示范和经验。
    (三)加强分类指导。一是鼓励各地各有关单位根据当地改革发展的实际,自主开展有针对性的改革试点,为全省改革提供典范,创造经验;二是选择1—2个具备条件的市(州、地)列为省级新型工业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为全省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提供示范和经验;三是选择一批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列为省级城乡统筹发展综合改革试点;四是选择一批具备条件的镇作为“扩权强镇”工作试点,为全省推进城镇化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提供示范和经验。
    (四)抓住全省物流条件有效改善的机遇,积极实施《贵州省贯彻落实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工作方案》,编制和组织实施物流园区、优势矿产品等专项物流规划,推进多式联运、制造业和物流业联动、公共物流信息平台等九大工程建设,大幅度降低工业化物流成本,推动粮食、农产品冷链等重点领域物流发展,做好“流通领域物流示范城市、示范园区、示范企业”等申报工作,支持把贵阳市培育成全国性重要物流节点城市。
十、加强对全省改革工作的总体指导和综合协调
    (一)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要求,组织完成《贵州省“十二五”时期重点领域改革规划》的编制工作,进一步明确改革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提高统筹推进改革的能力和水平。
    (二)建立健全改革机构,加强发展与改革统筹。各地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发展改革工作的统筹,各市(州、地)发改委(局)要提高对改革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改革的要求,根据发改委的机构职能职责,设置改革机构,赋予工作职责,充实工作人员,改善工作条件。
    (三)建立良好的工作运行机制。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对年度改革工作进行分解细化,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采取多种形式和有效措施,紧密跟踪改革进展情况,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及时向省反映发现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四)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地各部门要将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下一步推进改革工作的措施于每季5日前以快讯形式报省发展改革委。年报材料要求每半年(6月30日和11月30日前),以综合材料形式上报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便及时汇总上报省政府和国家发改委。


二○一○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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