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贵阳金阳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向我委提出申请发行2010年市政项目建设债券的请示后,经我委以《关于贵阳金阳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发行公司债券的请示》(黔发改财金[2009]2872号)向国家发展改革委进行请示,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贵阳金阳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2010年市政项目建设债券核准的批复》(发改财金[2010]1863号)对此进行了批复。
贵阳金阳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2010年市政项目建设债券(简称“10金阳债”)的总规模为28亿元,该债券为无担保债券,债券期限为7年,所筹集资金的22.4亿元用于贵阳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主体育场工程建设项目等19个项目的建设,5.6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该债券规模超过了全省已经发行的企业债券16亿元的总规模,是我省企业债券发行历史上最大规模的一支企业债券。“10金阳债”申请发行的获批,是我省直接融资的又一大突破,也是我省直接融资方式的又一创新,将对我省利用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产生积极的影响,进一步推进我省资本市场的发展。
二O一O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