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十一五”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贵州省“十一五”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2011-01-30 15:34 贵州省发展改革委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始终把坚决、全面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关于节能减排的决策部署作为最大的政治责任,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实施“环境立省”战略的重要抓手,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和可持续发展。我省“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为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十五”末下降20%,化学需氧量(COD)和二氧化硫(SO2)排放总量分别降低7%和15%。经我省初步核算,预计2010年全省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18%以上、“十一五”累计下降20%以上;COD、SO2排放总量分别为19.64万吨和109.28万吨,比2005年下降12.94%和19.53%,预计可全面完成 “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贵州省“十一五”期间我省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如下:
   (一)坚持把节能减排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抓手。“十一五”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把节能减排目标考核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狠抓落实、扎实工作,节能减排取得明显成效。栗战书书记和赵克志省长一到我省就深入研究节能减排工作,多次强调要不折不扣、坚决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十一五”期间,特别是2010年,省委、省政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和部署节能减排工作,制定了一系列措施办法,狠抓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落实,强调“十一五”节能减排指标是约束性指标,是省政府向全省人民群众作出的庄严承诺,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提高认识,坚定信心,把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作为一项硬指标、硬任务、硬要求,奋力冲刺,合力攻坚。
   (二)制定和实施节能减排工作方案,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一是制定并及时向国务院上报了《省人民政府关于报送贵州省2010年节能减排目标工作实施方案的报告》。二是先后印发了《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加强节能工作决定的意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主要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明确了相关节能减排工作措施,同时将主要任务细化成59项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并提出了完成任务的时限要求。三是省政府与各市(州、地)政府(行署)和省有关部门按年度签订节能减排目标责任书,明确各市(州、地)年度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并制定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管理考核办法,逐级抓考核,层层抓落实。四是明确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节能减排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省政府出台了《贵州省节能减排工作行政问责办法》,对各市(州、地)、省有关部门“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算总账,实行严格的行政问责制。
   (三)推进污染减排“三大体系”建设。一是建立科学的污染减排统计体系。每年制定和实施全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年度计划,将污染治理工程项目和关停淘汰落后产能项目列入年度计划,并加强对减排计划项目的调度,及时掌握减排计划项目完成情况。二是不断建设和完善污染减排监测体系。“十一五”期间,我省进一步从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资金投入等方面加大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三是建立严格的污染减排考核体系。在与国家签订“十一五”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后,2006年我省对减排目标进行了层层分解,并对所有排污企业和城镇污水处理厂发放排污许可证。
   (四)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一是印发了《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意见》,2010年共下达了两批淘汰落后产能计划,涉及133户企业、737.9万吨落后产能。至此,“十一五”我省共淘汰落后产能2864万吨,超额完成2370.39万吨的“十一五”淘汰落后产能总任务。二是按照省政府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签订的“十一五”关停小火电机组责任书要求,关停20万千瓦以下小火电机组144.9万千瓦。
   (五)制定节能减排预警调控方案和加强节能减排形势分析。一是出台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节能减排目标预警调控方案的通知》,围绕实现全省节能减排目标,分别提出了三级应对措施,根据不同情况,及时启动不同级别的预警调控方案。同时、各市(州、地)政府结合本地节能减排形势,分别制订了本地预警调控方案。二是加强节能减排形势分析。从2010年8月份起,根据各市(州、地)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与年度节能减排目标任务进行比较分析,确定各市(州、地)节能减排预警等级,制定各地区节能减排预警情况表,印发给各市(州、地)。各市(州、地)根据预警通知,结合本地节能减排形势,及时、有序、有力地启动了预警调控方案。
   (六)加强节能发电调度,实施有序计划用电。一是积极优化发电结构,严格按节能发电调度标准,编制发电实施计划。在调度顺序上,优先安排综合脱硫效率高、达标排放和燃用低硫煤的火电机组发电,停止综合脱硫效率低、有违法超标排污行为和燃用高硫煤的火电机组发电。在具体的调度安排上,确保发电调度顺序与发电企业脱硫设施的运行情况相结合,并合理安排脱硫设施改造和检修。二是为确保如期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我省从2010年9月17日起到10月31日,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由7-8月日均用电2.37亿千瓦时调整为按日供电1.7亿千瓦时的方案实施有序计划用电。在用电顺序上重点确保人民生活、党政军机关、供水供气、农业生产以及医院、学校、金融机构、交通枢纽、军工及煤矿生产、电网安全生产、重点工程、重大活动等的正常用电。
   (七)严把环保准入关、严控新上“两高”项目。“十一五”以来,我省以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为目标,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环境准入条件,以环境准入和污染减排为手段,优化产业布局。将环境保护作为项目选址布局的基本条件,作为优化和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手段。强化项目环评,把排污总量和污染削减作为区域、行业和企业发展的前提条件,把总量削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绝不允许突破总量控制指标。并明确提出对鼓励类项目落实优惠政策,对允许类项目规范建设行为,对限制类项目严格准入控制,对淘汰类项目一律不得引进。“十一五”以来,全省共拒批各类“两高一资”项目42个,总投资近60亿元,切实控制了新增污染物排放量。
2010年我省没有审批、核准、备案“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扩大产能的项目,从源头上严控“两高”项目。全省银行业积极调整和优化信贷结构,对符合国家节能减排要求的企业和项目加大支持力度;对国家限制、淘汰类的项目严格控制信贷准入,并加快落后产能和落后工艺的信贷退出步伐;对不符合节能要求的企业和项目,一律不给予授信支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严把建设用地供应审批关,停止对“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新建、扩建项目供地。
   (八)积极争取国家投资,加快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围绕国家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峡库区水污染治理、国家十大重点节能工程(余热余压利用、工业锅炉(窑炉)改造、能量系统优化、节约和替代石油等)等方面,积极争取国家节能减排投资。2010年争取到中央预算内投资6.686亿元、中央以奖代补资金3.8亿元。其中: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5.832亿元、中央以奖代补资金3.8亿元;十大节能工程等中央预算内投资0.854亿元。2010年6月底全省县级以上城镇污水处理厂全面建成,共建成污水处理设施项目99个,设计处理规模173.6万吨/日,建成污水收集管网近2000公里,成为全国率先全面建成县级以上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省份之一。我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条件明显改善,污水处理能力明显提升,为全面完成我省“十一五”COD减排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九)进一步加强重点用能企业管理。一是加大差别电价实施力度,印发了《关于清理对高耗能企业优惠电价等问题的通知》,从2010年5月31日起取消了对遵义碱厂和遵义钛厂电价优惠;从2010年6月1日起将我省差别电价加价标准提高到限制类0.1元/千瓦时,淘汰类0.3元/千瓦时。二是实行惩罚性电价政策,印发了《关于对超能耗产品实行惩罚性电价政策的通知》,加大单位产品能耗的监督检查力度,对300余户重点耗能企业的主要产品单位产品能耗进行了拉网式排查。提出第一批33户单位产品能耗超限额企业名单,自2010年7月1日起实行惩罚性电价。三是对重点耗能企业实行省、地、县三级监管,省重点管好105户监控企业,各市(州、地)重点管好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县重点管好年耗能3000吨—5000吨标准煤的企业。
   (十)加强节能产品和技术的推广应用。一是组织开展了节能技术产品推广目录审定工作。二是组织落实国家下达我省年度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的推广任务。三是紧紧围绕能源领域的共性关键技术开展集成攻关,2010年共安排节能研发项目105项,科技经费4000余万元。四是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通知要求,遴选出贵州汇通华城楼宇科技有限公司等8家节能服务公司通过国家审核备案,并争取国家安排合同能源奖励资金3000万元。制定并印发了《贵州省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五是举办“能源管理及节能技术培训班”和“电机系统用户节能技术研讨会”。提高了企业节能技术和管理水平。
   (十一)扎实推动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工作情况。在建筑领域,一是从加强新建建筑节能监管、加强城市照明道路管理、推进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等方面加强对建筑节能工作的监管,从2010年6月至12月,实行新建建筑执行节能标准情况月报制度。二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民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监督的通知》,对民用建筑各环节的节能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在交通运输领域,一是重点交通运输企业按照要求在企业内部建立了燃油消耗量的考核机制,提高了车辆的节能、安全效果。二是严把好营运车辆准入关,对安全性能不达标、燃油消耗超过限值标准的车辆坚决淘汰。三是严格执行“营运客车实载率低于70%的线路不再投入新运力”的规定,合理调整线路,提高客车实载率,使实载率达到75%以上。四是大力推广节能技术和产品。规定在二类客运线路营运车辆上安装GPS设置,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减少超速等违规行为,平均每百公里节约燃油3-5升。五是推广“油改气”工程。贵阳市公交公司在全省率先使用液化天然气代替石油,目前该公司改造和购进1000多辆燃气汽车,已有750辆公交车开始用气。六是推广使用LED隧道灯。目前已在镇胜高速公路五龙山等隧道中推广使用LED隧道灯,每年可节约用电35%左右。在公共机构领域,一是按年拟定省级公共机构节能目标实施方案,并上报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二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公共机构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三是进一步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的业务指导,初步建立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系。四是认真做好全省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工作。制定并印发了《贵州省贯彻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实施方案》。
   (十二)深入开展节能全民行动。一是每年6月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委的统一安排,印发我省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意见,对我省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活动周期间,各市(州、地)、相关部门和单位举办了针对不同群体的宣传活动,形成了更加浓厚的节能减排社会氛围。二是要求电视台、电台、报社和相关媒体,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宣传力度,引导舆论,教育群众、教育企业。把舆论的监督作为促进节能减排工作的有效手段,强化全社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意识,形成一个比较好的社会氛围和社会环境,促进节能减排工作目标的完成。
   (十三)积极推进循环经济试点工作。贵阳市作为全国第一批循环经济试点城市,随着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工作的稳步推进,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培育出了一批发展循环经济的典型案例和成功的模式,发展循环经济工作呈现出稳步推进,科学发展的局面。试点企业贵州宏福实业有限公司、贵阳开阳磷化工集团公司、贵州赤天化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贵州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均结合企业发展战略规划,构建适应企业发展的循环经济模式,制定和组织实施了本企业循环经济实施方案,大力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提高“三废”资源综合利用率,通过产业链延伸和耦合,实现废弃物的循环利用。
   (十四)总结循环经济试点经验,加快循环经济基地建设步伐。
在初步总结试点城市和试点企业的实践经验基础上,为加快推进全省循环经济基地建设,大力创新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加大政府引导资金投入,我省以发展电力、煤及煤化工、磷及磷化工、铝及铝加工等优势产业为重点,用循环经济理念进行一体化规划,第一批启动的18个循环经济工业基地规划及建设进展顺利。目前,贵阳市开阳循环经济型磷煤化工生态工业基地、桐梓循环经济型煤化工生态工业基地、六盘水市老鹰山煤电化一体化基地、毕节地区毕节循环经济型煤化工生态工业基地、绥阳循环经济型重化工生态工业基地、黔西南州循环经济型安龙重化工基地、盘县“煤(焦、化)--钢—电”一体化循环经济工业基地、贵阳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新特材料循环经济工业基地、赤水市竹业循环经济基地、黔东循环经济工业基地、铜仁大龙循环经济型高载能生态工业基地等一批循环经济基地项目已开工建设,将形成新的产业集群。
   (十五)强化督查检查工作。一是为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省政府督查室、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组成四个督查组,于2010年7月、10月开展了两次全省节能减排专项督查,对各市(州、地)2010年节能减排目标分解落实情况,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措施、方案,贯彻落实国务院督查组对我省节能减排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的反馈意见、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部署,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进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并向各市(州、地)反馈了督查意见,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明确的整改意见,要求限期整改。二是省各节能减排监察机构积极开展专项监察行动。开展了对省重点监控的火电厂和污水处理厂的专项监察,针对企业在节能减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