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改委到黔南州调研生态移民工作
欢迎来到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个人中心   |  
无障碍浏览
|   适老版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发改工作>要闻动态
省发改委到黔南州调研生态移民工作
  字号:[ ]  [关闭] 视力保护色:

    2012年2月16日至17日,省发改委生态移民调研组到黔南州进行专题调研,调研组由省发改委地区处和贵州财经学院的专家组成,调研活动采取召开座谈会和实地调研两种方式进行。
    17日上午,省发改委在都匀召开了生态移民工作座谈会,各县(市、区)发改局局长和相关业务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受州政协副主席、州发改委主任刘长江同志的委托,州发改委副主任张勇参加并主持了座谈会。
    座谈会听取了州发改委和13县(市、区)发改局关于生态移民工作汇报及政策建议意见:十一五期间,我州实施易地扶贫搬迁5694户25093人,完成项目总投资16845.9万元,其中国家专项资金9275万元,省财政配套2979万元,地方及群众自筹4594.5万元,建设住房5694栋38.2万平方米,解决了2.6万人1万头牲畜的饮水问题,架设输电线路135.29公里,修建农村公路33.6公里,硬化市场及道路14.6万平方米。多年来,黔南州一些成功的安置模式得到了省发改委及其他上级有关部门的肯定和表扬,2010年7月全省易地扶贫搬迁现场会在黔南州三都县召开。政策建议主要集中在八个方面:一是建议将生态移民目标任务分解到部门和县(市),并明确各级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二是建议因地制宜,安置形式上以小城镇为主,但也应兼顾其他方式。搬迁规模上,提倡一个点一次安置750人以上,但也应考虑多次连续安置达到搬迁规模的做法。对一些受自然条件限制的地方,应准予少于150户750人的安置规模。对一些自然条件好的地方,应鼓励扩大安置规模,并由省里配套解决农贸市场、垃圾污水处理等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费用;三是落实建设用地是生态移民的关键,建议给予专门的用地指标和征地经费。在移民自愿的情况下,可以在一些地方试点建低层移民单元楼,探索“向空中要地”的做法;四是建议参照其他项目,安排一定的地勘、设计等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五是建议补助标准提高到1.2万元/人,并全部由省以上资金解决,取消州县配套;六是建议预安排下一年度的搬迁计划,以便提前开展征地、设计等相关前期工作;七是建议安排移民后续扶持资金及开展各类技能培训;八是请求省在安排生态移民项目资金上向黔南倾斜。与会者讨论了相关政策建议,调研组表示将意见带回研究。
    下午,调研组到贵定县昌明镇察看了建成的2008年度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到拟建项目云雾镇、盘江镇安置点检查了相关前期工作,调研组对黔南州、贵定县多年来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取得的成效给予了高度肯定,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