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计生委以发改办高技﹝2015﹞84号文批准贵州等5个省区开展远程医疗政策试点。远程医疗政策试点是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精神,以及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加快实施信息惠民工程相关工作部署的一项重大举措。实施远程医疗政策试点,对于加快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城乡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问题具有重大意义。
我省同解放军总医院省院合作远程医疗政策试点将覆盖省内61家省、市、县级医院,建立和完善贵州省远程医疗的政策管理和医疗服务体系,共享国家级和省内优质医疗资源,实现省内并跨越省区的远程医疗综合应用,探索完善促进远程医疗发展的政策和工作机制。试点总投资2.27亿元,主要建设内容有:建立远程医疗政策管理体系,制定远程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费用结算及报销办法、远程医疗相关操作规范,将远程医疗费用纳入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基金支付范围等;建立远程医疗服务体系,解放军总医院对贵州省三级医院提供远程医疗服务,在试点医院分级分类开展以远程视频会诊、病理诊断、影像诊断、远程监护、手术示教指导、远程门诊咨询和远程教学查房等远程医疗项目,贵州省三级医院对省内县级医院和中心乡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远程医疗服务;建立远程医疗信息技术体系,构建统一的贵州省远程医疗管理与服务信息平台,实现与国家远程医疗监管中心、国家级和发达地区医院互联互通,支撑“一点对多点、多点对多点”的网络化运行模式,保障远程医疗业务监管、医疗服务的安全稳定运行;同时引入贵阳朗玛等第三方服务机构,实现远程医疗服务的常态化运营,确保远程医疗服务可持续发展。
为了争取此次省院合作远程医疗政策试点,省政府成立了何力副省长担任组长的省院合作远程医疗政策试点工作协调推进小组,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计生委等有关部门认真准备和积极争取,使我省试点方案在13个省院试点方案评价排名中位居前列并最终获批。下一步,将紧抓我省同解放军总医院省院合作远程医疗政策试点机遇,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卫生计生委的指导下,在解放军总医院的技术支持和帮带下,按照我省试点工作责任分解与时间进度表有序推进,在两年内实现远程医疗服务规范、健康、有序发展,提高省内各级医疗机构诊疗水平,缓解看病难和看病贵问题,减少社会和家庭的医疗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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