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信者走遍天下 失信者寸步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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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信者走遍天下 失信者寸步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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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省解读《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


  近日,国家出台了《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意见》对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的对象和措施、部省协同和跨区域联合激励与惩戒、信用红黑名单制度的规范等作了具体规定。这是继去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等38部委联合签署《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今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最高院等44部委联合签署《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后,党中央、国务院为健全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推动减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的又一重要举措。
  《意见》的出台,有利于建立和完善信用联合奖惩制度,完善社会主体的信用监管。信用联合奖惩制度是创新市场社会监管的重要举措,通过综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手段,构建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制度,实施信用信息统一归集、依法公示、联合奖惩、社会监督,将有效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对社会主体信用实行“智能”监管。全国众多职能部门将形成强大合力,打出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奖励守信惩戒失信“组合拳”,将真正使守信者走遍天下,失信者寸步难行,形成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制度机制和社会风尚。
  树典型、建通道、得表彰
  让守信者处处获利
  多渠道树立诚信典型、建立行政审批“绿色通道”、优先提供公共服务便利、大力推介诚信市场主体……《意见》围绕“健全弘扬和激励诚信行为机制”细化了6项奖励措施,在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基础上,依法依规运用信用激励手段,对诚实守信者,在行政审批、行政监管和公共服务领域给予一系列便利和实质性政策支持。
  2015年,我省开始探索建立诚信示范企业“红名单”制度,效果显著。今年1月,省发展改革委下发了《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首届贵州省诚信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标志着首届贵州省诚信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正式开展,近千家企业积极报名参加,目前,创建活动已通过行业协会完成预选工作,正在公开遴选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对参评企业进行诚信度调查。入选“红名单”的企业可享受到税收、工商、企业融资、信用担保、财政贴息等方面的61条激励政策。
  由贵阳银行、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联手推出的“税源贷”服务,将为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在B级以上的纳税人,提供200万元以内的无抵押贷款。去年3月,贵阳清源机械制造公司、南明执坤包装印刷材料公司因纳税信用良好,获得贵州第一笔“税源贷”信用贷款。
  我省通过推广开展“税源贷”、“税易贷”、“税贷通”等“银税互动”服务,将企业纳税信用、涉税数据等信息与金融服务挂钩,“以税授信”、“以信贷款”、“以贷扶企”,有效缓解小微企业发展中遇到的“资金短缺、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支持诚信企业发展。通过银税互动,截止今年5月底,我省已为352户小微企业提供无抵押贷款2.39亿元,受惠企业安置就业4794人。
  同时,清镇市创办“诚信清镇卡”,市民凭“诚信卡”所显示的信用等级到金融机构办理相应额度的无抵押贷款。贵阳市白云区通过大数据平台,对市民发放“诚信卡”,持卡者享有包括信贷优先、排队优先、教育优先、就业优先等10大优先待遇。
  行政性、市场性、行业性和社会性惩戒
  使失信惩戒措施落实到人
  为健全对失信行为的约束和惩戒机制,《意见》规定,对违法失信者,综合运用行政性惩戒、市场性惩戒、行业性惩戒和社会性惩戒等手段,惩戒的对象既包括失信企业,也包括与其相关的法人、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等自然人,充分发挥政府在信用监管中的核心作用,不断强化以信用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举措,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失信联合惩戒,加大违法失信成本。通过不断加大信用联动奖惩力度,着力解决当前危害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对经济社会造成重大负面影响和重点领域失信问题,规范、引导、促进社会信用主体自律。
  失信老赖,不准坐飞机高铁;行政许可和处罚信息七天内上网公示;全省23个部门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近年来,我省一直在探索如何利用奖惩联动为信用建设保驾护航。
  2015年1月我省颁布实施《贵州省失信企业联合惩戒实施办法(试行)》;去年6月,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在十多家媒体联合公布了首批“老赖”名单;8月,省发展改革委、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等23家单位联合印发《贵州省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办法(试行)》,多部门联合从限制违法涉税当事人行为、提高违法成本、降低信用评级等多方面进行惩戒;10月,省环境保护厅、省发展改革委等单位共同印发《贵州省环境保护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从2016年起,列入黑名单的企事业单位和相关人员,一旦触及失信底线,将导致金融、项目审批、荣誉称号、资金支持等方面的限制。
  自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以来,贵州全省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共39074人,其中2015年纳入22058人。纳入“黑名单”的失信被执行人不能乘坐飞机、列车软卧、高铁和一等座以上动车。
  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
  9项措施构建协同奖惩机制
  《意见》围绕“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协同机制”细化了9项措施,并强调部门联动、实施部省协同和跨区域联动,改变原来由一个部门在一个领域实施惩戒局面,现在变为由多个部门在多领域、多地域共同实施联合惩戒和约束措施,覆盖全国,具有强大的社会影响力。
  在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和使用上,《意见》也作了详细规定,如,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公示机制和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使用机制,建立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快建立健全各省(区、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各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归集整合本地区、本行业信用信息,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将信用信息查询使用嵌入审批、监管工作流程中。

2015年以来,我省着力打造全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2015年11月,印发实施《贵州省企业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运行管理规则(试行)》和《贵州省企业公共信用信息征集目录(2015版)》,集中统一的金融信用信息数据库日趋完善,企业公共信用信息库初步建成,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稳步推进。

目前,贵州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已完成与企业信用信息平台的数据互通、共享和交换,共交换数据1480万条。省统一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送国家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391万条。

  同时,我省陆续出台了有关信用信息归集和共享制度,为加快推进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奠定了基础。依法公开信用信息,积极推广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的社会化运用,力争到2020年,基本建成以信用信息资源共享为基础的覆盖全社会的诚信系统,健全信用监管体制,将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全面发挥作用,形成与贵州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框架和运行机制,全面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诚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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