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贵州省、市、区三级城市公立医院对100种疾病实施按病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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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贵州省、市、区三级城市公立医院对100种疾病实施按病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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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发改委、省卫计委、省人社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公立医院开展按病种收费工作的通知》,从3月1日起,全省的省、市、区三级城市公立医院开始对100种疾病实施按病种收费,以此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增长,确保群众个人费用负担不增加。

所谓按病种收费,是指医疗机构在向住院患者提供医疗服务时,以诊断病种为计价单位向患者收取费用的收费方式。收费标准包含患者住院期间所发生的诊断与治疗等全部费用,即从患者入院,按病种治疗管理流程接受规范化诊疗最终达到疗效标准出院,整个过程中所发生的诊断、治疗、手术、麻醉、检查检验、护理以及床位、药品、医用材料等各种费用。

“实施单病种付费,对医疗费设置封顶线,主要目的是规范临床诊疗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群众看病负担。”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副院长楚兰告诉记者,接到通知后,该院就及时作出安排部署,组织专人宣传讲解相关政策,并根据医院实际制定了相应的措施,特别是对涉及到的14个科室进行相应调整,确保按时落实相关政策。

目前,全省相应的公立医院均已在贯彻落实。(记者 杨国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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