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都设有国土、住建、环保、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分支机构,根据授权行使同级人民政府行政审批、经济协调与管理等职能,但省级经济开发区多数未设立职能部门分支机构,不能完全行使同级人民政府审批权限,具体的审批、协调与管理职能请参见《贵州省省级开发区条例》,详情请咨询省发改委地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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