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等规定,立项是指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对需要审批的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进行批复。立项申请文件一般包括项目单位的申请立项的报告以及项目建议书。 申请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一般是需要报国家发改委审批或核准的重大能源、交通等项目,具体根据国家发改委要求来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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