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2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贵州省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黔发改社会〔2020〕472号),现就政策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产教融合改革部署,推动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重点围绕建设产教融合型城市、打造产教融合型行业、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等进行布置。近日,由省发改委会同省教育厅等六部门起草的《贵州省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正式印发实施。
《实施方案》提出,力争到2022年,通过试点布局建设1个以上产教育融合型城市,在试点城市及其所在区域内打造形成一批特色鲜明的产教融合型行业;建设培育5个以上在全国具有广泛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产教融合联盟;培育50个以上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创建10个以上集聚全省高素质人才和高新技术产业的产教融合示范基地;建成20个以上装备水平国内一流、产教深度融合的工程项目(实验实习实训基地)。到“十四五”期末,通过试点布局建设2个以上产教育融合型城市,在试点城市及其所在区域内打造形成一批特色鲜明的产教融合型行业;建设培育10个以上在全国具有广泛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产教融合联盟;培育100个以上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创建20个以上集聚全省高素质人才和高新技术产业的产教融合示范基地;建成50个以上装备水平国内一流、产教深度融合的工程项目(实验实习实训基地)。
产教融合建设试点,旨在产教融合制度和模式创新上为全省提供可复制借鉴的经验,建立健全行业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校企合作育人、协同创新的体制机制,推动产业需求更好融入人才培养过程,构建服务支撑产业重大需求的技术技能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体系,形成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基本解决人才供需重大结构性矛盾,教育对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的服务贡献显著增强。
《实施方案》确定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对象是通过统筹资源政策,发挥先行示范引领,建设产教融合型城市;共建共享共赢的省级示范性产教融合联盟,探索建立以行业为纽带、专业为支撑的紧密型职教联盟,形成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产教融合型联盟;支持12个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十大工业产业、服务业创新发展十大工程集聚平台与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开展深度合作,通过“引校入企”或者“引企入校”实现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结构要素全方位融合,成为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的重要载体和实践平台,创建产教融合型示范基地;激活市场机制,发挥企业重要主体作用,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以产教融合实验实训实习基地建设为重点,支持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高人才培养条件,加强实践育人,建成产教育融合型工程项目(实验实习实训基地)。
《实施方案》以重点聚焦完善产教融合发展规划和资源布局、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改革、降低校企双方合作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创新产教融合重大平台载体建设、探索产教融合深度发展体制机制创新为试点任务,在深化产教融合改革中,充分发挥试点城市承载、试点行业聚合、试点联盟主导、试点企业主体作用。
《实施方案》明确要求给予建设试点相应政策支持。一是落实组合投融资和财政等政策激励。安排省预算内投资以及组合投融资和产业投资基金支持;以购买服务、委托管理、合作共建等方式支持企业参与职业院校办学或建校;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符合条件的投资,按规定投资额30%的比例抵免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给予产教融合企业“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全面落实并向全省发布财税、投资、金融、用地、价格优惠政策清单。二是强化产业和教育政策牵引。鼓励制造业企业为新增先进产能和新上技术改造项目配套建设实训设施;允许符合条件的试点企业在岗职工以工学交替等方式接受高职教育,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校企共招、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完善“双一流”建设评价为先导,探索建立体现产教融合发展导向的教育评价体系,支持各类院校推进产教融合创新。对成效明显的地方和高校在招生计划安排、建设项目投资、学位(专业)点设置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