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提质发展实施方案(2020-2022年)》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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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提质发展实施方案(2020-2022年)》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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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省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发展现状是什么?

自2014年我省启动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评审认定工作以来,已分九批共认定了六种类型的89个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经过近六年的建设和发展,逐渐形成了“政府管委会模式”、“公司化模式”和“政府管委会+公司模式”三种发展模式,涌现出一批功能分区合理,发展态势良好的集聚区。其中,年营业收入500亿元以上集聚区1个,100-500亿元集聚区3个,50-100亿元集聚区4个,10-50亿元集聚区19个。

二、《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虽然我省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总体上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仍有一些问题和困难需要探索研究并进一步改善,比如部分集聚区建设主体对“集聚区”理解深度不够,相关企业集聚度不高,公共服务平台服务能级有待提升等。为了切实解决制约服务业集聚区发展中的瓶颈问题,推动服务业集聚区加快、提质发展,制定出台了《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提质发展实施方案(2020-2022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提出了什么样的目标任务?

《实施方案》按照时间节点和任务推进情况,提出了分阶段目标。具体是:

到2020年底,全省形成100个功能集成、企业集中、产业集聚、平台运转有序的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集聚区服务业营业收入达2000亿元左右,服务业税收总收入达40亿元左右,就业人数达40万人左右,入驻服务业市场主体4万户以上。

到2022年,集聚区服务业营业收入达2500亿元以上,服务业税收总收入达50亿元左右,就业人数达45万人左右,入驻服务业市场主体4.5万户以上。全省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综合实力显著提升,产业集聚效应和产业竞争力明显提高,体制机制创新和服务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在实施重点区域发展战略中的支撑带动作用更加凸显,主要经济指标占全省的比重逐年提高。

三、《实施方案》对全省服务业集聚区提质发展有什么规划布局和部署安排?

《实施方案》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体系构建、重点打造,突出特色、错位发展”的原则,提出重点推进综合型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文化旅游服务产业集聚区、现代物流商贸集聚区、大数据服务产业集聚区、大健康养生服务产业集聚区及其他类型(含金融会展商务集聚区和综合保税区)等六大类集聚区建设。

结合生产、生活、生态的发展需求,以及产业资源、基础设施空间分布,依托重点产业园区建设一批综合型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依托重点文化旅游景区和健康服务产业资源富集区建设一批文化旅游服务产业集聚区和大健康养生服务产业集聚区;依托软件园、大数据中心、电商中心等建设一批大数据服务产业集聚区;依托重点产业园区、重要交通枢纽(通道、节点)、重要特色产业基地和大宗商品集散地建设一批现代商贸物流集聚区;依托区域中心城市的商务基础和人员聚集优势等建设金融商务会展集聚区、综合保税区。

四、《实施方案》对进一步推动我省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提质发展有什么重点任务?

《实施方案》中共提出六项重点任务,一是各集聚区结合自身产业基础、产业政策、资源禀赋、经济发展潜力、区位优势等因素,遴选1-3个产业作为主导产业重点培育和发展,壮大主导产业。二是坚持政府引导、部门协作、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多元模式,通力协作加强集聚区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三是推进集聚区基础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强化运行维护管理,切实满足入驻企业需求。四是优化营商环境,强化市场主体培育,推动集聚区招商引资工作向选商引智转变。五是推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引入第三方运营管理,加强集聚区管理模式创新,不断提高集聚区开发建设、经营管理的市场化和专业化水平。六是建立集聚区年度发展评价机制,强化评价结果运用,提升集聚区动态管理水平。 

五、《实施方案》为支撑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提出什么保障措施?

《实施方案》提出4个方面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二是加强资金支持。省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每年安排5000万元以上支持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发展等。三是加强集聚区统计工作。四是加强舆论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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