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环保部联合在北京召开了全国清洁生产工作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总结清洁生产促进法实施以来,我国推行清洁生产的进展情况,统一思想、交流经验、查找不足,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清洁生产促进法执行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
会议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解振华和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作了重要讲话。
(一) 解振华副主任讲话要点
解振华副主任指出,自2003年清洁生产促进法颁布实施以来,有关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研究制定配套法规、政策和标准,积极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和技术改造,广泛开展宣传培训和国际合作,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解振华副主任强调,全面推行清洁生产是促进我国绿色发展的重大举措。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以节能减排为重点,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快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这为全面推行清洁生产指明了方向。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推行清洁生产是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内在要求,是发展绿色经济、循环经济的基础,是实现我国节能减排和碳强度下降目标的重要途径。
解振华副主任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进一步推行清洁生产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紧紧围绕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完善法律法规,加强规划指导,健全标准体系,强化政策支持,加快技术创新,发挥市场作用,形成有效地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快构建企业为主、政府指导、市场驱动、全民参与的清洁生产工作格局。要重点抓好以下八方面工作,一要加强规划指导和统筹协调;二要搞好重点领域的清洁生产;三要健全法规标准和监督机制;四要完善鼓励清洁生产的经济政策和激励机制;五要加大清洁生产审核力度;六要加快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七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八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解振华副主任同时指出,为进一步完善清洁生产工作机制,国务院领导同志做出重要批示,中编办协调后明确了清洁生产工作主要部门的分工意见,明确了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综合协调,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为此,我委将积极发挥职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清洁生产综合性规划、政策,全面推动清洁生产工作。
(二)吴晓青副部长讲话要点
吴晓青副部长指出,推行清洁生产对于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推行清洁生产是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是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的重要保障,是促进绿色发展的重要抓手。
吴晓青副部长总结了环保系统近年来推行清洁生产工作的进展情况。目前,环保系统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环保系统促进清洁生产的政策法规体系,强化了环保准入中的清洁生产要求,构建了清洁生产推进技术支撑网络,形成了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推进机制,拓宽了清洁生产筹资合作渠道。
吴晓青副部长要求,“十二五”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清洁生产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新的机遇。各级环保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结合重点污染物减排工作,将推行清洁生产作为强化区域环境的准入、实现污染源头预防、实现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和促进绿色发展的重要手段。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清洁生产工作,一要认真编制和实施清洁生产相关规划,二要进一步促进清洁生产与环境管理制度的融合,三要着力抓好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四要切实加强清洁生产技术支撑体系的建设,五要积极扩展清洁生产的资金渠道,六要深入开展清洁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全国各省(市、区)、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环保厅、经信委分管负责人和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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