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细化工作安排部署。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贵州省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2019年贵州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结合我委工作实际,一是制定印发了《省发展改革委2019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2019年省发展改革委“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二是制定了《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法治机关建设工作要点》,对2019年法治机关建设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三是细化明确具体工作措施。为贯彻落实好《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贵州省省直单位2019年度普法工作考核实施方案》,根据《贵州省省直单位2019年度普法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印发了《关于对2019年度普法任务分解的通知》,为确保考核指标明确的各项目标任务按时完成,就落实《贵州省省直单位2019年度普法工作考核指标》相关工作,向委党组作了专题汇报,根据委党组关于每项目标任务要明确分管领导、细化工作措施的要求,制定印发了《省发展改革委落实<贵州省省直单位2019年度普法工作考核指标>具体工作措施的通知》,明确了39项具体措施,确保工作抓落实。
(二)权利责任清单动态管理。一是实行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根据新一轮机构改革方案、法律法规变化,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动态调整后的2019版权责清单已上报省政府审定并向社会公开,我委实施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事项由2018年的30项减少为22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由3项减少为2项,行政处罚事项由18项减少为13项,行政确认事项3项保持不变,其他事项由6项减少为4项。二是对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中介服务事项、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监管事项、随机抽查等40余项事项目录清单进行同步调整和动态管理。三是优化公共服务,动态调整涉及我委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公共服务事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积极推进“六个一”清单改革,将我委能纳入“六个一”清单的4个事项,分别归类纳入清单管理。其中,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纳入网上办理事项清单;权限内企业(含外商投资、中外合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纳入限时办理事项清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确认纳入从严监管事项清单;规范审批服务事项运行流程,完善并严格落实“网上办理、当场办理、就近办理、便民化、限时办理、从严监管、承诺办理”等七张服务事项清单。
(三)强化制度建设。一是加强法制保障。《贵州省社会信用条例》已进入省人大审议阶段,根据《省司法厅关于报送2020年立法项目立项申请的通知》,及时向省人大法工委和各有关专委、省政府法制办报送2020年立法申请报告,我委申请列入2020年一类立法计划的项目有:《贵州省政府投资条例》,申请列为二类立法项目的有:《贵州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发展条例》。二是认真做好涉及机构改革和不符合“放管服”精神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清理工作。对涉及我委的《贵州省价格条例》《贵州省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办法》《贵州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条例》《贵州省招投标条例》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贵州省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监督管理规定》,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三统一制度。截至目前,进行合法性审查文件共21件,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我委规范性文件审查建议。
(四)积极推进科学依法决策。一是认真落实《贵州省发展改革委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加强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认真落实重大决策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委主任办公会讨论,重大执法决定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制度。二是积极推行行政决策专家论证评估机制。不断完善部门或委托第三方评估、专家咨询论证、公众参与相结合的风险评估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专家咨询论证和主任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制度,把专家咨询论证和风险评估情况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三是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科学决策、依法行政、矛盾化解、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方面的作用,把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决策过程、提出法律意见作为依法决策的重要方式。
(五)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一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根据《贵州省发展改革委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由委普法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案卷评查小组对委机关相关处室2019年已办结的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进行评查,经评查,我委今年已办结行政执法案卷总体做到了法律适用正确、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依据符合法律法规及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评查结果报委普法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审定后向各处室反馈,并在委内通报。二是严格行政执法资格管理。根据《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做好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监督证动态管理的通知》,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理,积极组织我委89名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申领换证工作,确实做到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六)强化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开展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动态调整。根据机构改革后向社会公开的权责清单,完成了《省发展改革委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调整编制上报,因机构权责调整,调整后我委权力运行流程图由原来的30张缩减为22张,其中取消了权力运行流程图8张,有效规范了行政行为主体、权限、方式、步骤和时限,确保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二是认真回复和解答问题咨询。认真回复网上问题咨询,均依法依规进行回复和解答,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三是认真做好征求意见回复工作。认真回复国家、省人大、省司法厅、各立法起草单位的立法征求意见,站在经济宏观管理部门的角度,认真把好立法关,杜绝以立法设定门槛的现象。认真做好法律、法规和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回复工作,及时回复征求意见稿件129余件次。
二、认真做好“七五”普法工作
一是组织开展评标专家入库前培训。开展2019年度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入库前专家培训,会同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等评管委组成单位有关同志分别进行了授课,就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的评标专家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政府采购评标实务、评标技能、评标专家考评及评标专家网上操作等进行了详细讲解,结合案例对评标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进行了剖析分析。培训结束后,1020名专家进入标准考场闭卷考试。通过本次考试且公示期无异议的专家候选人共877名,通过率为85.9%。二是加强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培训。承担并完成贵州省招标投标协会组织的1000余名招标从业人员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培训。三是组织法宣在线普法学习。按照《省法宣办关于2019年度全省国家工作人员统一在线学法考试的通知》黔法宣办〔2019〕6号关于“应学尽学、应答尽答要求”相关要求,印发了《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在线学法考试的通知》,积极为32人新申请开通在线学法考试账号,实时清理转移失效账号39人。目前,全委有287人正常通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登录进行学习积分。四是组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在线竞答。为贯彻落实中央和我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重大部署,根据《省法宣办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在线竞答活动的通知》,我委干部职工200余人参加在线竞答活动。五是开展2019年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答。按照《省应急厅 省司法厅 省法宣办 关于开展2019年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委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下载竞赛APP参加竞答活动,促进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知识普及和学习。六是组织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宣传学习。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内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将《决定》挂委内网和门户网站供各处室学习。七是组织4.15国家安全日普法活动。组织学习了《习近平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观看《危情谍影》等警示教育片,较大的提高了全委干部职工自觉依法依规办事的意识。八是为加强对《政府投资条例》的学习。2019年5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了专题培训视频会议,我委积极响应,组织了全省发展改革系统有关人员共700余人参加了视频会议。九是组织保密安全培训。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保密工作,提升全委干部职工保密意识、失泄密防范能力和法治观念,于2019年3月27日至28日组织了保密安全培训。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应伟同志作了培训动员,相关处室进行授课培训,较大的提升了我委干部职工对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掌握,增强了大家保密意识和防范能力。十是组织消防安全培训。5月17日,组织了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了消防安全培训,采取邀请消防总队专家授课的方式进行。十一是组织委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邀请了省纪委省监委调研法规室主任彭新杰为全委党员干部解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委党组成员、副厅级以上干部,委机关及直属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机关全体党员参加报告会。十二是组织开展委全体党员干部赴贵州省羊艾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在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应伟等领导同志带领下,我委全体党员干部共164人,参观了羊艾监狱监舍和犯人生产生活环境,实地了解了监区文化和管理制度,倾听了2名服刑人员痛心疾首的现身说法,观看了警示教育专题片,使大家的心灵受到了强烈的震撼,思想受到了强烈的冲击。通过警示教育,大家表示,参观监狱这个特殊的场所,真切体会到拥有工作、生活和自由的珍贵,真切感受到职务犯罪对社会和家庭的危害,必须时刻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自觉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自觉筑牢思想道德与党纪国法防线,以良好的作风推动贵州经济社会持续向好和高质量发展。十三是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施行调研。2019年3月1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该法案2020年1月1日起施行。2019年7月至8月,我委采取赴外商企业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调研了六盘水市、遵义市、铜仁市、黔南州、黔东南州、贵安新区,下步拟赴贵阳市、安顺市、黔西南州进行调研,为下一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出台配套细则后做好我省外商企业投资做好服务。十四是编辑印制普法读本。紧密结合发改工作需要,编辑印制了《七五普法依法行政读本2019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文件汇编2019版》,作为做好发展改革工作必备的工具书供全省发改系统干部职工学习查阅。
三、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一)加强制度建设、探索三项制度新实践。一是完善制度建设。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9〕7号)要求,结合委内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三个办法规定,为我委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了制度保障。二是探索三项制度新实践。依托“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化网络平台,做到执法信息一网全公示、执法数据一网全共享、执法过程一网全记录、执法力量一网全联动、工作推进一网调度,“打造执法数据铁笼 探索三项制度新实践”工作,被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展改革情况通报(第七期》,评为地方“好经验、好做法、好建议”通报全国。
(二)抓三项制度示范创建。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发改法规〔2019〕400号)要求,选取了毕节市黔西县发展改革局开展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示范创建工作,制定印发了《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示范创建工作方案》和《示范创建工作通知》,目前示范创建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四、积极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会同省住建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文化厅、贵阳市消防支队,随机抽取了2个省级预算内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随机选派了11名执法人员、对项目建设进度、项目资金管理拨付、项目建设管理与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了现场抽查检查,检查结果向社会全面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执法,将原多部门分别实施多次查,变成“一次查”,在有效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增加市场主体负担,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为监管增效、企业减负,的同时,确保了项目依法依规推进。此项工作,2019年6月13日贵州电视台新闻频道作专题报道,给予充分肯定。
五、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严格执行《省发展改革委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应诉办法》,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和谐稳定。一是积极配合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做好行政复议案件移送工作。2019年至今,向省行政复议办移送行政复议案件2件,分别为:龙子情认为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未履行信息公开法定职责申请行政复议一案;杨朝文对六盘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未受理价格投诉申请行政复议一案。龙子情认为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未履行信息公开法定职责申请行政复议一案,申请人已申请撤销;杨朝文对六盘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未受理价格投诉申请行政复议一案正审理中。二是积极做好行政复议答复工作。我委作为被申请人的案件1件:彭译河不服我委所做《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黔发改信息公开〔2019〕第21号)向国家发改委申请行政复议一案。经复议机关复议,复议结果为“被申请人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三是积极做好行政诉讼应诉工作。2019年,我委作为行政诉讼被告案件为:2019年3月27日金小合等7人诉我委《关于蒙江黄花寨水电站项目核准的通知》黔发改能源[2007]315号违法一案;2019年4月18日,韦小金等7人诉我委《关于蒙江黄花寨水电站项目核准的通知》黔发改能源[2007]315号违法一案;彭译河不服国家发改委《行政复议决定书》(发改复决字[2019]128号)以我委和国家发改委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案;经审理,金小合等7人诉我委案,南明区法院作出《行政裁定书》〔(2019)黔0102行初142-148号〕,裁定驳回金小合等7人的起诉;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0月9日作出《行政裁定书》〔(2019)黔01行终334-340号〕,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韦小金等7人诉我委案件尚在审理中。彭译河不服国家发改委《行政复议决定书》(发改复决字[2019]128号)以我委和国家发改委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案尚在审理中。
六、开展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着力优化营商环境
(一)抓《贵州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方案》落实。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9〕12号)(以下简称方案)和《省产业大招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相关材料的函》关于“压实主体责任,推动本地、本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地见效”的要求,一是细化目标任务、加强工作调度。将《方案》中“招投标”板块三大项目标任务对应分别细化分解为“三、二、三”项任务,制定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调度表印发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对工作推进情况按月调度,推动工作落实。二是开展“招投标”板块整治任务落实情况专项督查。为做好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迎检工作,推动《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工作方案》落到实处,根据《<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工作方案>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建议方案》要求,于8月13日至16日组成三个督查组分别赴全省9个市州和贵安新区,采取模拟办事、明察暗访和召开座谈会的方式,对“招投标”板块整治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进一步推进工作落地落实。
(二)抓《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通知》贯彻落实。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通知》(国办发〔2018〕104号)部署,全国和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消除招投标过程中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按照八部委印发《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一是制定工作方案、进行工作安排部署。会同省政府5部门联合制定印发了《贵州省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了工作目标、整治范围和内容、整治方式及时限要求,在全省开展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二是及时移交核查处理涉及各地各部门问题线索。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切实提高专项整治效果,将国家发展改革委转来,截至目前征集到的涉及各地各部门问题线索移交各地各部门,对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对确实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的,依法予以纠正或处理。现行涉及工程项目招投标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文件,以及没有体现到制度文件中的实践做法正在进行清理。
七、加强招投标工作指导协调
一是完善招投标指导协调工作机制。会同省工信厅等11个部门印发了《省发展改革委等十二部门关于联合印发<贵州省招标投标厅际协调机制办法>的通知》(黔发改法规〔2019〕880号)。印发了《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招标投标厅际协调会议成员的通知》(黔发改法规〔2019〕881号),整合了省直各部门资源,形成招投标指导协调和部门监管合力。二是加快推进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全面实行“招标公告指定媒介一处发布,交易平台、专业网站同时共享”,进一步规范我省招标投标活动,保证潜在投标人平等、便捷、准确获取招标信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等重要工作部署,以遵义交易平台为试点的招标公告公示“一处发布,交易平台、专业网站同时共享试点工作取得实质进展,遵义交易平台已实现与省公共服务平台互联互通、信息同时共享,黔西南州和安顺市公共资源平台正加紧对接中,下一步将向全省交易中心推广运用。三是抓专家库升级改造。为确保专家库的安全和稳定运行,专家库升级改造及密码应用开发阶段工作积极推进。四是不断充实专家资源,充分发挥专家库在招标采购公共资源交易中的重要作用。广泛开展专家征集,不断充实专家资源,采取联合审查认定方式,严把专家入口关,加强评标专家入库前法律法规、评标技能、职业道德培训,2019年1020名候选人通过各地各部门初审、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复审,省评管委认定,参加由省评管办统一组织或安排的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及评标技能、职业道德培训和考试,其中,877名通过考试。2019年截至12月31日,通过全省十个交易中心抽取终端,随机抽取评标专家243503 人次,参评 88057 人次;已完成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国有产权矿业权出让等21409个招标采购及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评审。五是严格专家考评。根据《贵州省评标专家考评办法》,强化评标专家考评,2019年分别对11名专家暂停3个月评标资格、3名专家暂停6个月评标资格、对130名专家进行通报批评并向社会公告,对43名专家进行警示诫勉处理。根据黔西南州纪检监察委查处情况,将涉案7名专家禁用并向社会公告,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专家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相关工作。
八、开展“法治毕节”创建指导督导帮扶
一是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工作措施。按照省委政法委“法治毕节”创建工作安排及任务分工,认真抓好我委承担的:对毕节市发改委法治惠民服务、生态文明法治工程指导,对金海湖新区法治创建督导;结对帮扶金海湖新区小坝镇法治创建“法治毕节”三项任务。研究制定《省发展改革委协调指导督导帮扶“法治毕节”创建工作方案》、《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法治毕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经向委党组书记、主任陈少波同志专题汇报,报请委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印发执行。二是落实省委政法委2019年“法治毕节”创建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按照省委大调研和省委政法委2019年“法治毕节”创建工作推进会议要求,2019年3月21日至22日,委党组成员、分管委领导徐望北同志带队,赴毕节市金海湖新区开展“法治毕节”创建工作实地调研。为切实帮组解决实际问题,扎实深入推进创建工作,委党组成员徐望北同志就对照《“法治毕节”创建工作总体实施方案》,认真梳理269项任务指标,找差距、补短板;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扎实推进创建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委省政府鼓励、支持、扶持以及资金产业投向方针政策,围绕法治惠民、法治扶贫等工程,扎实做好项目谋划等三个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三是组织资金帮助法治广场建设。投入20万元帮助金海湖区小坝镇建设法治文化广场,开展法治广场建设。目前,法治广场项目参照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标准,完成了广场基本硬化,正进行地面附属设施(如宣传展板、文化墙等)实地安装、栽种绿化树、墙体装修广场等工程。四是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助力法治毕节创建。2019年截至11月,我委共争取项目167个,资金25.3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项目144个,资金24.78亿元,省预算内项目14个,资金4961万元。涉及法治政府建设工程项目20个,资金3.67亿元;涉及法治惠民工程(法治扶贫)项目110个,资金17.62亿元;涉及生态文明法制工程建设项目37个,资金3.97亿元。
九、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将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新要求,结合发改工作实际,继续扎实推进我委法治机关建设,使法制工作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一)继续深入推进法治机关建设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继续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执法证件管理。二是强化制度建设,继续作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切实把好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核关。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以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为抓手,切实解决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四是强化法治宣传教育,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不断增强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五是根据职能职责调整变化,做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开,使权力运行更加规范。
(二)加快立法步伐。紧紧围绕发展改革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省人大和省政府法制办的联系沟通,加大与发改密切相关的立法工作力度,继续做好《贵州省社会信用条例》《贵州省政府投资条例》;《贵州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发展条例》等相关立法工作。
(三)继续加强招标投标指导协调工作。一是按照国家对招投标工作的新要求,落实好国家发改委《“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年)》和《贵州省“互联网+”招标采购工作方案(2017-2019年)》明确的各项任务,加快推进我省电子招标投标工作。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及运用,最大限度方便市场主体,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创新拓展招标采购交易大数据分析运用,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三是加快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升级改造工作推进,严把专家入口关,强化专家入库前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评标技能培训,确保入库专家质量,确保专家库安全稳定运行,更好服务招标采购事业健康发展需要。
(四)继续做好委“放管服”相关工作,着力实现放得更开、管得更好,服务更优,根据国家和省统一安排部署,围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力争行政审批事项再压缩、审批环节再优化。
(五)按照省委政法委“法治毕节”创建工作安排及任务分工,认真抓好我委承担的:对毕节市发改委法治惠民服务、生态文明法治工程指导,对金海湖新区法治创建督导;结对帮扶金海湖新区小坝镇法治创建“法治毕节”三项任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