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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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改革委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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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入推进法治机关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委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依法行政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由政策法规处、办公室、人事处共同派员组成。二是强化工作安排部署。制定《省发展改革委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2020年省发展改革委“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法治机关建设工作要点》《省发展改革委落实<贵州省省直单位2020年度普法工作考核指标>具体工作措施》《省发展改革委落实<贵州省省直单位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具体工作措施》报经委党组审定印发执行,确保每项目标任务落实有措施、分管有领导、责任有处室,确保工作有序推进,每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三是强化《民法典》宣传培训,举办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分管领导、政策法规科科长、委机关、所属单位干部职工共130余人参加的《民法典》专题法治讲座。四是针对脱贫攻坚领域、国有企业招投标,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等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分别赴榕江、六盘水、茅台组织开展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受住建厅邀请,就房屋市政工程建设招投标进行全省住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培训采取法条讲解与实际案例相结合方式,帮助解决实际工作碰到的困难和问题,着力提升基层自觉守法、遇事找法、化解矛盾用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能力。五是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总结,对照《贵州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对各项任务进行了全面总结,及时报送了《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贯彻落实情况总结报告》;完成“七五”普法总结,召开了总结验收部署会议,对全系统“七五”普法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及时向国家发改委和省法宣办报送了《贵州省发展改革委“七五”普法总结报告》。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不断优化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功能,除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项目外,我省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全部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办理,实现与省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实现长期有效统一申报入口,与信用平台对接,便捷核验项目申报单位与项目法人单位信用信息。二是加强监管,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结合发改部门职责,通过“双随机”平台,随机选派委内16名行政执法人员,对关系重大公共利益的能源项目、社会项目、水利项目、汽车制造项目等81个项目进行了随机抽查,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省市场监管局、省体育局随机抽取工程咨询单位进行联合双随机抽查检查,检查结果向社会全面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执法,将原多部门分别实施多次查,变成“一次查”,有效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增加市场主体负担,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为监管增效、企业减负。积极推进信用监管,我委牵头建设的“贵州信用云”向社会公众免费提供信用查询,累计查询次数超过2.57亿次;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贵州)上联国家、下接地方、横向与行业部门信用平台联通,成为全省信用信息共享与交换的总枢纽;贵州信用联合奖惩平台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自动推送、自动比对、自动拦截、自动惩戒、自动激励、自动监督、自动反馈”的“奖惩7自动”功能,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率先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查询,累计信用核查18.9万次,联合惩戒1179次;在行政服务领域,全省2000多个行政事项和服务事项中实现信用核查,累计信用核查148.6万次,联合惩戒3108次;贵州省“双公示”系统归集全省4000多个县级以上行政部门办理的许可事项数据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截止目前,共归集行政许可信息1264万条,行政处罚信息48万条向信用中国网站推送双公示信息434万条。三是优化公共服务,积极推进“全省通办”。制定了《省发展改革委“全省通办、一次办成”改革工作方案》,对我委“全省通办、一次办成”事项进行全面疏理,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纳入全省通办,并明确了申请材料数、办理系统名称、通办窗口及审查要点。

三、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积极应对疫情,认真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一是攻坚克难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抓好全省生活物资保障工作,制定了《贵州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组工作方案的通知》,全力抓好生活物资保障、筹集学生开学和复工复产口罩、援鄂物资保障、推动贵阳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和省职工医院集中救治项目加快建设等重点工作。确保肉、蛋、奶、蔬菜等基本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价格平稳。电煤、天然气等能源供应稳定。争取到国家发改委调拨口罩65.42万只,安排省预算内投资5740万元、筹集3023.66万只口罩保障高三初三、高校中职和技工学校毕业年级顺利开学。按照“四早”工作安排,为进一步强化常态化防控举措,有效防控疫情,做好应对疫情的生活物资保障工作,制定印发了《贵州省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方案》。我委社会发展处处长王小然同志被评为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二是严格依法防控,多措并举为服务业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法律政策保障,先后出台支持服务业市场主体17条、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用气价格等政策措施,从生产经营、降低成本等方面支持企业应对疫情影响,加快复工复产。制定了《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工作方案》《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依法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方案》《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的通知》等系列文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推进服务业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法律政策保障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结合工作职责,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按要求向省人大、省司法厅报送年度立法立项申请报告,将《贵州省政府投资条例》申请列为2021年一类立法项目,经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贵州省政府投资条例》在申报的一类立法项目中投票排名第四。按照立法计划,积极推进立法工作,坚决杜绝部门利益法制化的情况,目前,《贵州省社会信用条例》已进入省人大审议阶段;《贵州省政府投资条例》在列入省政府2020年立法调研项目的基础上,已完成省内第二次调研,完成第三次立法起草小组集体改稿。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会同有关处室认真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完成代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起草的文件清理、完成有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完成与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规定不符、与《民法典》规定不符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2020年进行合法性审查文件共21件,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我委规范性文件审查建议。三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制定了《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意见,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除专家、专业机构进行论证外,经合法性审查后提交委主任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拓展公众参与途径,在委门户网站开通了“意见箱”、“互动交流”两个板块,方便群众提出意见或建议,提高决策实效性和民主性。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科学决策、依法行政、矛盾化解、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方面的作用,确保决策合法性。

五、强化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动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制定了《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基准》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在2019年制定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个办法》基础上,着力流程再造,制定发了《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操作流程,时限要求和责任主体,在委门户网站上开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专栏,将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权责清单、执法人员,投资项目审批核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结果等行政执法事项全面公开,动态管理,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三是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理,印发了《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清理的通知》,对全委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进行全面清理,对于已经调出、退休、离职的或工作岗位已调整的行政执法人员,一律收回行政执法证,对新进入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行政执法相关证件,切实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发布省发展改革委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试行),制定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调整优化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各项基本制度,完善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年度目标考核方案等。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认真执行和落实贵州省社会矛盾纠纷信访问题和重点人员排查化解处置预防工作制度和突发事件应对各项规定,制定了《贵州省发展改革委行政调解制度》,加强调解工作。制定了《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访工作制度》,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进一步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有效的诉求反映和解决渠道认真对待群众信访的合理诉求严格认真地办理每一封群众来信,热情文明地接待每一位来访群众,对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做好行政复议案件移送工作。2020年向省行政复议办移送市州发展改革部门被复议案件2件作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的案件一件,为申请人黄多里等23人分别申请撤销《关于罗甸县上立亭水电站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黔计农经〔1998〕239号)、《关于罗甸县上立亭水电站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黔计农经〔1997〕758号的行政复议案,我委已依法按时作出答复。目前,该案正在复议过程中。行政诉讼案件1件,为彭译河不服贵州省发展改革委作出信息公开申请一审判决上诉案,9月16日,二审法院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做好“以案释法”工作,印发了《省发展改革委以案释法工作方案的通知》,将韦某诉贵州省发展改革委超越法定行政许可职权范围案和彭某不服贵州省发展改革委政府信息公开案作为以案释法案例挂委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完善领导干部宪法、法律学习教育制度机制,认真组织学习党内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组织编印了《党内重要法规制度选编》《民法典》等学习资料,围绕宪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重点内容,先后邀请省委党校、省纪委省监委有关专家到委作专题辅导报告依托内网、门户网、电子政务网、微信群等广泛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二是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政府投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宣讲,按照《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兴办“新时代学习大讲堂”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依托省委“新时代学习大讲堂”平台,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就“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线上宣传讲解,通过培训,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等到了进一步的宣传和普及。三是组织“六网会战”基础设施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培训。围绕“大力实施基础设施‘六网会战’助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主题,从实施基础设施“六网会战”的重大意义、强化政策设计,科学有序推进“六网会战”、加强政策配套,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落实、强化结果导向,推动“六网会战”顺利实施、积极有序推进,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五个方面,详细讲解了“六网会战”重点内容和相关政策规定。现场学员认为讲座目标明确,任务具体,措施扎实,针对性、操作性均较强,为开展相关工作提供了较大帮助。按照《省法宣办关于2020年度全省国家工作人员统一在学学法考试的通知》要求,印发了《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在线学法考试的通知》,组织我委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在线学法积分考试,全委法宣在线积分考试工作已完成。五是加强对领导干部日常工作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考核,根据《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工作人员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务员平时(年度)考核工作方案(试行)》,对各处室法治建设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对执法案卷开展评查,形成考核、评查报告报经委主要领导审定后向各处室反馈,推动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升。

八、开展招投标营商环境专项整治

一是制定印发了《贵州省工程项目招投标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黔发改法规〔2020〕629号),就工作目标、整治范围和内容、整治方式、整治时限等方面做出了具体安排,形成了牵头部门抓总、省直各部门抓本系统纵向指导督促,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同时强化工作调度,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专项整治期间,各地各部门对收到的投诉举报线索进行重点核查,发现招标文件违规设置资格条件、违规设置倾向性参数、违规设置加分条件、违规解除合同、违规场外交易、围标串标等问题39个,均依法给予处理。二是组织开展招投标领域招投标行为不规范等突出问题自查排查。按照省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在招标投标领域招标投标行为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开展自查排查,制定印发了《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对招投标领域招投标行为不规范等突出问题进行全面自查排查的通知》(黔发改法规〔2020〕751号),明确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监管,应查尽查”的原则,全面开展自查排查并建立自查排查及整改情况台账。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6个部门通过聚焦15类问题,共排查2004个项目,发现问题19件,针对发现的问题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采取责令招标人重新修正招标文件、重新组织招标、立即整改、移交执法部门依法处理等方式进行整改。

九、加强招标投标工作的指导协调

一是加快推进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平台信息化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全面推行“招标公告指定媒介一处发布,交易平台、专业网站同时共享”,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工作,目前贵阳、遵义、安顺、贵安等交易平台已实现与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公告公示“一处发布,交易平台、专业网站同时共享,全年累计发布招标公告公示信息10万余条。为潜在投标人平等、便捷、准确获取招标信息,公开公平竞争提供了大数据平台支撑和服务保障,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二是强化专家库建设管理。强化专家库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和安全保障,确保专家库安全稳定运行,充分发挥专家库在招标采购公共资源交易中的重要作用,2020年截至目前,通过全省十个交易中心抽取终端,随机抽取评标专家61.5万人次,完成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国有产权矿业权出让等14.54余万个招标采购及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评审,为全省招标采购及公共资源交易提供评标评审专家支撑;专家库升级改造及密码应用工作积极推进。三是强化评标专家监督管理,根据《贵州省评标专家考评办法》,2020年分别对70余名专家作出通报批评,对30余名专家作出警示诫勉,对10余名专家作出暂停评标资格3个月至6个月,对2名专家作出取消评标专家资格等处理,并向社会公告。

十、开展“法治毕节”创建指导督导帮扶

制定印发了《省发展改革委协调指导督导帮扶“法治毕节”创建工作方案》、《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法治毕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通过委领导带队赴毕进行“法治毕节”创建实地调研指导督导帮扶,各业务处室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助力毕节市、金海湖新区法治惠民等六大工程创建,开展“法治毕节”创建经验总结和宣传推广系列工作的开展,确保了“法治毕节”创建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并于2020年顺利通过省政法委组织的法治毕节创建指导督导帮扶工作验收。金海湖新区青山村法治建设与贫困地区产业经济融合发展、共同推进,已从“二类贫困村”华丽转身成为“全国31个乡村旅游示范村”之一,被《法治日报》、《法制生活报》、《中国改革报》《当代贵州》等新闻媒体报道,被全国法宣办评为“国家级法治示范村”。

十一、2021年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新要求,结合发改工作实际,继续扎实推进我委法治建设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制度建设紧紧围绕发展改革工作,加快推进《贵州省社会信用条例》《贵州省政府投资条例》立法及相关配套制度建设并结合工作职责,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和规定。继续作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切实把好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核关。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建设,形成依法行政工作制度体系。

(二)继续深入推进法治机关建设工作。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继续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执法证件管理。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以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为抓手,切实解决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强法治宣传教育,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不断增强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加强领导干部法治培训。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长效机制,逐步把法律知识转化成认知能力,使依法办事成为行为习惯。

(三)认真谋划“八五”普法工作。在全面总结“七五”普法经验,查找不足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理清思路,认真谋划,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部署,作好“八五”普法规划。加强和改进普法方式,不断提高普法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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