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省委全面依法治省的统一部署和总体要求,我委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明确的主要工作任务,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助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 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提出的新论断新要求新部署,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思想精髓和核心要义,切实增强发改部门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二是健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带领党组成员积极开展集中学法活动,邀请省委党校专家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专题学习辅导报告,安排部署委机关和委属单位各党支部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法治建设纲领性文件,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切实增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着力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一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重点任务落到实处。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核心领导地位,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法治建设中得到全面贯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不折不扣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对标对表研究制定实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梳理形成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年度重点任务清单,定期进行调度督导,适时提示提醒、听取汇报,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细落实。二是强化干部监督教育。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到王武监狱开展警示教育,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2次。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提醒函询诫勉等制度规定,坚持谈心谈话制度、任前廉政谈话制度,突出抓早抓小抓预防,全面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和工作生活情况,督促全委干部增强政治意识、法治意识和纪律意识。
(三)强化组织实施高效推动法治机关建设。一是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领导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把关、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不断推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提升发展改革各项工作法治化水平。二是积极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委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委党组年度工作计划,认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坚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三是强化制度建设。持续强化“两清单两要点”责任落实机制,坚持编制年度法治机关工作要点、普法工作要点、普法责任清单、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等,努力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目前,2024年度工作要点和任务清单明确的各项任务已全部完成。四是依法开展重大行政决策。认真落实《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党组会议制度和主任办公会议制度,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意见,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公开征求企业和社会公众意见,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充分论证,经合法性审查后提交委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并严格落实党组书记末位表态等规定。
(四)严格依法行政提升履职用权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一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标准规范。动态调整《省发展改革委权力和责任清单》《省发展改革委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权力运行规范。目前,我委实施的权力和责任事项共23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2项,行政处罚事项13项,行政确认事项4项,其他事项4项,相应编制了权力运行流程图23张。二是规范开展行政执法活动。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照我委职能职责,梳理形成《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共59项。制定实施我委行政许可、确认、处罚裁量权基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执法资格监督管理,坚持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组织进行执法案卷评查,不断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三是全面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落实《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登记编号、备案审查等程序。施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管理,2024年我委共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16件,均做到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报备,未出现逾期报备或被纠错情况。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全年共清理规范性文件424件,废止或宣布失效60件,将现行有效的33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纳入贵州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统一管理。四是依法全面公开政务信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宣传平台,联合贵州日报等主流媒体,组织策划开展“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专题专栏”“重大项目建设”等系列专题报道,向社会解读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区域协调发展等政策。依法主动、及时、全面发布与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涉及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政务信息。五是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推动发挥好我委公职律师和外聘法律顾问作用,为我委重大事项、重大决策、行政合同审查、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执法、信访事项处理等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及时帮助解决复杂疑难矛盾纠纷,确保各项工作部署合法合规。六是妥善处理行政争议行政诉讼案件。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2起(法院均已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协调处理行政复议案件3起,并及时向法院和省司法厅提交答辩书及有关证据。严格落实行政复议(诉讼)权利告知制度,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事项中,明确告知行政相对人行政复议(诉讼)权利,强化法律风险提示预警,推进源头化解风险。
(五)加快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一是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督查制度,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排查清理和不公平竞争政策文件清理,全面清理废除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二是加强招商领域法治化建设。探索建立政府招商引资合同审查机制,加强政府重大合作协议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研究起草我省规范招商引资行为促进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出台《规范招商引资行为促进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严禁各地违法违规给予政策优惠行为。三是加强涉企法治保障,推动行政执法三年行动计划落实落地。建立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权益。2024年通过各种渠道参与沟通交流的企业已经超过400家,共收到民营企业反馈问题诉求40项,具体包括侵权纠纷类8项、拖欠账款类 12项、涉法涉诉类9项,其他类1项,目前85%的事项已办结并进一步跟踪问效。
(六)深入开展学法普法活动。一是推进学法用法常态化规范化。以宪法、民法典等国家基本法律为重点,结合发展改革工作实际,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投资条例》等业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纳入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组织全委行政执法人员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24年,全委参加在线学法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为100%。二是创新普法形式拓宽普法渠道。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通过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渠道,发布普法信息,扩大普法覆盖面。利用“12·4”国家宪法日、“民法典宣传月”、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重要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同时,针对社会热点问题,开展以案释法活动,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2024年共制作相关法治教育宣传展板50余块、宣传海报100余份,发放学习手册200余份,循环滚动播放法治宣传视频100余条,举办法治培训1场、覆盖300余人。三是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注重法治文化的培育和传播,以重大节庆日、法律法规实施日等时间节点为契机,组织开展法治竞赛、线上普法、网络旁听庭审等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多渠道开展与发展改革职能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活动,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委推进法治机关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学用结合还不紧。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学细悟还不够,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发展改革业务充分结合指导解决立法、普法、守法、执法等具体问题的能力仍有不足,离“学思践悟、知行合一”的总体要求还有一些差距,开展法治理论专题学习的连续性、系统性、全面性还要进一步提升。二是高效规范的执法机制尚待完善。行政监督重事前审批(核准、备案)、轻事中事后监管,监管主动性、全面性不足,对违法违规行为震慑不够。三是普法宣传形式不够丰富。普法宣传载体和宣传方式的创新力度不大,目前多采用粘贴海报、理论培训与专题交流等传统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可用宣传工具不多、形式欠丰富、创新性不够,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不强。四是法治意识还需提升。全方位全流程规范化执法的法治意识和法治保障能力仍有不足,行政执法的专业化内容培训教育仍有欠缺,执法水平需进一步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5年,我委将继续深入学习领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全委法治建设工作谋划部署,持续推进实施好《贵州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发展改革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将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及时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以上率下推动各级干部不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并将学习成效持续融合贯穿到发展改革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
二是持续深化法治机关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依法行政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遵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准确把握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关键环节。督促落实和规范委起草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程序。进一步健全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机制,力争从源头上预防和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文书规范、案卷评查、投诉举报、评议考核、责任追究等相关配套制度,推动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全面落实。
三是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以增强法治观念,提升法治思维能力,遵守党规国法为目标,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推动干部职工学法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切实强化执法人员法治教育培训,不断增强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积极引导和鼓励委机关在编人员参与律师职业资格培训、考试,争取新增一批法制审核人员。
四是全面推进行政执法普法。强化行政执法,严格落实《贵州省价格条例》《贵州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规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增强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创新丰富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等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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