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批流程
(办理部门: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
法定条件
省内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1、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批复; 2、符合公路工程的有关标准、规范、规程; 3、施工图设计文件齐全,达到规定的技术深度要求; 4、工程结构设计符合安全和稳定性要求。
省内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1、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批复;
2、符合公路工程的有关标准、规范、规程;
3、施工图设计文件齐全,达到规定的技术深度要求;
4、工程结构设计符合安全和稳定性要求。
申请材料目录
省内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1、初步设计的全套文件; 2、项目法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说明材料。
1、初步设计的全套文件;
2、项目法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说明材料。
工作流程
(申请、受理、
审查、决定)
省内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1、由项目法人按项目管辖权限向各市(州、地)交通局或省公路局报送申请材料,或直接向省交通运输厅直接申请。 2、省交通运输厅进行政策性审查,符合条件的,委托有相应工程咨询或者设计资质的单位或组织专家,对初步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并委托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对设计概算进行审查。 3、省交通运输厅依据审查意见进行审批。 4、省交通运输厅向申请人下发初步设计批文。
1、由项目法人按项目管辖权限向各市(州、地)交通局或省公路局报送申请材料,或直接向省交通运输厅直接申请。
2、省交通运输厅进行政策性审查,符合条件的,委托有相应工程咨询或者设计资质的单位或组织专家,对初步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并委托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对设计概算进行审查。
3、省交通运输厅依据审查意见进行审批。
4、省交通运输厅向申请人下发初步设计批文。
办理时限(法定
时限、承诺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10个工作日办结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标准)
否
是否年检
(年检依据)
年检是否收费
(依据、标准)
投诉举报
途径及方式
省交通运输厅监察室电话:5954691、5992144
备 注
友情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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