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流程
(办理部门: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法定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152号); 2.《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37号); 3.《矿产资源登记统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3号)。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152号);
2.《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37号);
3.《矿产资源登记统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3号)。
申请材料目录
1、申请报告; 2、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意见及专家名单。(复印件1份)
1、申请报告;
2、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意见及专家名单。(复印件1份)
工作流程(申请、
受理、审查、决定)
业务流程、要求、时限(共8天) 1.办公室收文(1天) 2.储量处主办:依法全面审查,提出是否同意评估评审意见的具体意见并拟文。(2天) 地勘处协办:对探矿权和采矿权设置情况进行核查。(2天) 矿管处协办:对探矿权和采矿权设置情况进行核查。(2天) 3.储量处处长审核(2天) 4.分管厅长签发(2天) 5.办公室编号(1天) 6.办公室发文打印(1天) 7.办公室过程打印(1天)
业务流程、要求、时限(共8天)
1.办公室收文(1天)
2.储量处主办:依法全面审查,提出是否同意评估评审意见的具体意见并拟文。(2天)
地勘处协办:对探矿权和采矿权设置情况进行核查。(2天)
矿管处协办:对探矿权和采矿权设置情况进行核查。(2天)
3.储量处处长审核(2天)
4.分管厅长签发(2天)
5.办公室编号(1天)
6.办公室发文打印(1天)
7.办公室过程打印(1天)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承诺时限)
共8天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标准)
否
是否年检(年检依据)
年检是否收费
(依据、标准)
投诉举报途径及方式
举报电话:12336
备 注
友情链接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隐私及版权说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年报
主办单位: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黔ICP备12000311号 fgw.guizhou.gov.cn 贵公网安备 52010302001625号 网站标识码:5200000055
省发展改革委首问责任窗口联系咨询电话:0851-85283331 0851-85285073
机关纪委信访举报电话:0851-85285556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盘江集团A座 技术支持:贵州多彩博虹科技有限公司
建议您使用Microsoft Edge、Firefox、360极速版等主流浏览器浏览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