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单位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注:企业应提供营业执照、单位应提供组织机构代码。
2、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备案审批表(原件1份)
3、防空地下室防护专项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1份);
4、防空地下室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1份);
5、防空地下室防护功能平战转换实施方案(原件1份);
6、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施工许可证(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7、防空地下室各专业竣工图(含建筑、结构、风、水、电等专业纸制或电子文档)
8、防护设备检测中心的检测报告(原件1份)
9、防空地下室防护专项工程质量评定书(原件1份);
10、经设计、监理单位确认、人防办批准的设计变更文件(原件或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11、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原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