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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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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流程

(办理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

法定条件

按照审批权限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进行验收

申请材料目录

1、项目业主验收申请3份;

2、总结报告10份;

3、水土保持监测报告、监理报告及技术评估报告各10份;

4、其他相关材料。

工作流程(申请、

受理、审查、决定)

工程完工后,业主向水利厅提出验收申请,水利厅按照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组织验收合格,行政许可事项办结。

办理时限(法定

时限、承诺时限)

法定时限:水利厅自收到完备的申请材料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承诺时限:水利厅自收到完备的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5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5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项目法人。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标准)

是否年检

(年检依据)

年检是否收费

(依据、标准)

投诉举报

途径及方式

 投诉举报途径:向省监察厅驻水利厅监察室投诉举报。

方式:

1、电话投诉举报08515930390

2、来信投诉举报贵州省贵阳市西湖巷29号省水利厅监察室,55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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