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流程
(办理部门:项目所在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法定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符合《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 3、符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 4、符合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符合《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
3、符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
4、符合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
申请材料目录
1、建设单位向项目所在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报告。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宗地图; 4、经审查同意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重大城乡基础设施项目应当提交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方案; 5、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7、项目所在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1、建设单位向项目所在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报告。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宗地图;
4、经审查同意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重大城乡基础设施项目应当提交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方案;
5、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7、项目所在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工作流程
1、申请人按项目所在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办理要求,递交申请材料; 2、窗口收件人受理后转交业务办公室; 3、业务办公室接件后确定承办人,承办人验核申请材料,提出意见,经业务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后作出决定。 4、审查同意的,按审签程序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同意的,予以书面回复。
1、申请人按项目所在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办理要求,递交申请材料;
2、窗口收件人受理后转交业务办公室;
3、业务办公室接件后确定承办人,承办人验核申请材料,提出意见,经业务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后作出决定。
4、审查同意的,按审签程序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同意的,予以书面回复。
办理时限(法定
时限、承诺时限)
根据《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规定,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结时限为45日(不含技术审查时间),承诺时限20日。
是否收费
否
是否年检
年检是否收费
友情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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