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向属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监督部门申请。
(二)核验
招标文件内容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进行资格审查的项目,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条件,要求投标
提供的有关资质和资信证明文件;
4、评标标准、方法;
5、合同条款及格式;
6、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经办部门当场或2日内一次性告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经核验,满足要求的,给予备案。
经核验,发现招标文件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显失公平的,要求招标人改正并书面说明理由,招标人改正后给予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