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发改委了解到,我省近日出台《关于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工作的暂行办法》。《办法》对试点范围、投资者准入标准等进行了明确。
投资方式方面。《办法》明确,此次试点采用合伙制企业形式,即引入合格的境外有限合伙人,设立合伙制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人能够较自由地进入、转让和退出其持有份额。
试点企业设立条件方面。《办法》明确,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认缴出资应不低于1500万美元等值货币。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注册资本或认缴出资应不低于150万美元等值货币。
同时,《办法》明确的试点范围为贵阳综合保税区。申请的试点企业可向省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提交申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工商登记等手续,合法开展业务。
据了解,以往我省引进外资开展股权投资,主要是采用外资设立公司制投资企业的方式,审批手续比较复杂。此次试点的合伙制企业形式,不仅申请条件宽松,税收灵活性也比较强。
省发改委总经济师 王嶒:跨境的股权投资,实际上是一项创新性的举措,有利于跨境资金的流动,也带来人才的集聚、产业的融合,全方位地提高我们对外开放的水平,有效地拓宽我们贵州的融资渠道。如果这个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以后,我们会逐步向整个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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