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宗委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贵州省“十四五”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规划》的通知
黔民宗发〔2021〕14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贵州省“十四五”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州省“十四五”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规划
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1年10月
目 录
第一章 面临的发展环境
第一节 基础条件
第二节 机遇挑战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主要目标
第三章 加强和完善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
第一节 完善党对民族工作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
第二节 加强民族地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
第三节 强化民族工作部门能力建设
第四章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第一节 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体制
第二节 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
第三节 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施行动
第五章 推动民族地区迈向现代化
第一节 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
第二节 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
第三节 大力推进旅游产业化
第四节 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
第五节 推进人口较少民族地区迈向现代化
第六节 推动民族乡迈向现代化
第七节 推进基础设施现代化
第八节 推动创新驱动现代化
第六章 促进各民族共创共享美好生活
第一节 保障各民族平等共享基本公共服务
第二节 优化自然人文生态
第三节 满足各族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多样化需求
第七章 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第一节 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
第二节 推动各民族优秀文化传承保护
第三节 推动各民族优秀文化创新交融
第四节 推动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第五节 倡导文明新风尚
第八章 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第一节 构建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
第二节 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
第三节 丰富各民族经济文化交流活动
第四节 开创民族地区开放合作新格局
第九章 全面深入持久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
第一节 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向纵深拓展
第二节 强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引领
第十章 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
第一节 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第二节 依法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
第三节 加强城市和散居地区民族工作
第十一章 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第一节 完善政策支持体系
第二节 加强组织领导
第三节 明确责任分工和强化要素保障
第四节 强化规划监督评估
前 言
“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贵州省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起步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期,也是全省各族人民推进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的重要机遇期。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赋予贵州闯新路开新局抢新机出新绩、努力开创百姓富生态美多彩贵州新未来的新目标新定位,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坚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对于推动民族地区加快发展,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增进民族团结进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规划是贵州省“十四五”重点专项子规划。规划中所称贵州省民族地区范围包括民族自治地方和193个民族乡,民族自治地方是指3个自治州(以下简称“三州”)和11个自治县。本规划提出的“加强和完善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战略任务”“全面深入持久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等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重点任务覆盖全省所有地方和单位。
第一章面临的发展环境
第一节基础条件
“十三五”时期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贵州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紧紧围绕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总目标,全力推动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民族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在国家民委等相关部委的大力支持下,攻坚克难,统筹协调各方资源力量支持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民族地区自我发展能力不断增强,民族文化不断弘扬,民族团结更加巩固,规划目标任务基本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如期实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成效显著,主要表现在:
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根本性解决。作为全国、全省扶贫攻坚的主战场,贵州省民族地区大力实施大扶贫战略,围绕“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的脱贫目标,大力弘扬新时代贵州精神,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撕掉千百年来的绝对贫困标签,书写了中国减贫奇迹的精彩篇章。“十三五”期末,民族地区所有贫困县和贫困村全部脱贫摘帽,五年减少贫困人口262.65万人、易地扶贫搬迁各族群众近118.5万人,贫困发生率实现“动态清零”。
经济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十三五”时期,民族地区经济继续保持较快增长,民族自治地方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速度达到全省平均水平,100亿元以上县(市)达到20个、其中自治县6个。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主要指标实现稳定增长。
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发展。农村产业革命深入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为农村产业发展主引擎,产业扶贫成为脱贫攻坚的主导力量,推动12大特色优势产业蓬勃发展和一二三产加快融合发展,都匀市、兴义市、麻江县3个县(市)入选全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县,威宁县、兴仁县、长顺县、麻江县、龙里县5个县入选全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施秉县牛大场村(太子参)、荔波县拉岜村(樟江蜜柚)、兴义市冷洞村(万峰林金银花)等61个村成功创建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一县一业、一乡一特、一村一品”产业发展格局基本形成。资源型制造业产业转型升级进程加快,培育壮大一批高技术企业。文化旅游、健康养生、电子商务、商贸物流等特色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创建2个国家5A级景区以及一批3A级以上景区、全国全域旅游示范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区域性康养基地和现代物流园区、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园区),成功认定一批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实施黔系列民族文化产业品牌打造工程,“黔绣”“黔酒”“黔茶”“黔药”“黔珍”等黔系列产业品牌知名度不断提升。民贸民品企业得到大力扶持发展,数量达到1649家。
基础设施明显提升。由高速公路、高速铁路、民用航空等构成的综合快速交通网络覆盖辐射民族地区所有县(市),农村公路通行能力大幅提升,农村安全饮水问题得到全面解决,国家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提前完成,4G网络、光纤宽带等信息化基础设施实现行政村全覆盖。
生态优势进一步凸显。蓝天、碧水、净土、固废治理、乡村环境整治五大保卫战取得显著成效,“三州”及7个自治县森林覆盖率超过60%,主要河流出境断面水质优良率100%,县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超过98%,村容村貌得到较大改善,生态环境承载能力不断提升。
城镇化水平明显提高。民族自治地方按常住人口和户籍人口统计的城镇化率分别达到50%以上和40%左右,兴义、凯里、都匀三大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明显增强,与43个县城成为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的主要吸纳地。区域城市一体化加快发展,凯麻同城化加快推进,凯都大道建成通车,加快推动凯里—都匀一体化进程,兴兴安贞城镇群加快构建,兴义中心城市人口接近50万人,凯里、都匀市区人口均达到40万人左右。
民生福祉持续提高。民族地区群众收入实现稳定增长,城镇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速度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持续下降。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基本实现均衡发展,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和兜底保障机制不断完善,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以上,远程医疗诊疗系统延伸到乡镇卫生院,农村基层教育、卫生健康、文化体育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及保障标准达到甚至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民族关系更加团结和睦。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工作全面开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人心。全省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市州、示范县市区)21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50个,表彰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227个、模范个人34个,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11个,命名省级民族团结示范区60个、示范单位1314个,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更加深入。
民族文化更加繁荣多彩。实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发展工程、民族地区重点文物和“非遗”保护工程,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保护和发展取得新成效,312个民族村寨被命名为“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数量居全国第一,1328个民族村寨被命名为“贵州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新增一批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传承人,新增一批国家级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名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和传统节庆得到扶持,苗族四月八等21个民族传统节庆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民族事务治理能力水平得到提高。民族工作法规体系不断完善,颁布实施《贵州省民族乡保护和发展条例》,修订或出台《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民族医药保护发展条例》《铜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一批地方性法规,各地民族立法工作成效显著,民族地区法治建设水平不断提升。民族法治宣传教育全面开展。少数民族干部人才培养机制更加健全,干部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升。
改革开放大踏步前进。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创新推进农村“三变”改革和“放管服”等改革,创新出台《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族自治州脱贫攻坚同步小康的意见》《省人民政府关于向民族自治州下放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决定》《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族自治县和民族乡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等针对民族地区不同区域的差别化支持政策,积极落实中央、省支持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和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使用等相关政策,助推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推动民族地区加快发展。都匀经济开发区、黔西南州高新区、黔东南州高新区、大龙经济开发区、贵州(昌明)国际陆港、黔东南陆港等一批开放创新平台加快建设,培育和引进了一批优强企业。
“十三五”时期是全省民族地区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的五年,是基础设施和民生福祉提升最大的五年,是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丰硕成果的五年,是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战决胜五年。通过五年的努力,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
与全省整体发展水平相比,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还存在一定差距,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基础亟待夯实。全省最难啃的深度贫困区域基本上集中在民族地区,尽管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但很多摘帽县和摘帽村长效性“造血式脱贫”机制尚未健全,农村居民中低收入群体和“输血型”贫困人口比重较大,面临较大的返贫风险压力。产业扶贫方式以政府和社会扶持为主导,参与市场竞争能力较弱,可持续发展能力亟待提升。
自我发展能力较弱仍是民族地区最大瓶颈。受自身经济结构性矛盾制约等诸多因素影响,全省民族地区主导产业对地方财税的贡献不高,地方政府债务偿还能力较低,仍高度依赖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维持地方政府运行;资源型地区和老工业城市经济发展转型压力增大,尚未培育壮大具有新增长点的接续替代产业;政府投资建设类项目面临地方资金配套压力,城乡居民消费能力处于较低水平,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量空间和社会消费增长空间有限。
民族文化传承保护与创新交融面临诸多困难。受保护发展资金有限等因素影响,特色村寨保护发展压力较大;受工业化城镇化影响,民族优秀文化出现传承人断档、队伍青黄不接等难题,民族特色文化消失步伐加快;民族文化产业化发展缓慢,竞争力较弱。
第二节机遇挑战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尽管外部环境复杂多变,带来诸多新挑战新矛盾,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仍然处于重要机遇期。主要机遇有:
中央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带来新机遇。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区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贵州工作发表重要讲话、做出重要指示批示,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新时代民族工作指明了正确方向,也为贵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带来新机遇。
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等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实施带来新机遇。“十四五”时期,国家继续大力推进“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特别是2020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指导意见》,明确了远景奋斗目标和五大任务,提出了财税、金融、产业、用地、人才、对口帮扶等系统性政策支持和组织保障,将有助于贵州民族地区分享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政策红利、缩小与东部地区发展差距、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共同富裕。
国家重大战略新举措带来新机遇。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和实施乡村振兴、制造强国、交通强国、网络强国、“两新一重”建设等重大战略举措,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突出矛盾,有助于贵州民族地区加快补齐现代产业、科技创新、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等领域发展短板。
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带来新机遇。打造新发展格局,就是牢牢把握国内大循环这个“主体”即扩大内需作为战略基点,同时更好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不断培育我国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的新优势,必将加快畅通产业链“内循环”,促进沿海发达地区大批外贸出口型企业将发展重心转向国内超大规模市场,加速沿海发达地区产业梯度转移,有助于贵州民族地区更加积极主动参与两个市场竞争、更加积极主动承接东部产业转移。
国家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导向带来新机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帮扶机制”“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坚持和完善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社会力量参与帮扶等机制”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制度安排,为贵州民族地区着力消除相对贫困问题、巩固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成果和推进农业现代化带来新的重大机遇。
省委省政府明确“一二三四”工作思路和围绕“四新”主攻“四化”带来的新机遇。2021年1月召开的贵州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了“十四五”时期的“一二三四”的工作思路。2021年4月27日至28日召开的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提出: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围绕“四新”主攻“四化”。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战略部署,为我省民族地区巩固住、拓展好脱贫攻坚成果、在新征程上不断推动高质量发展带来更多新机遇。
主要挑战有:民族地区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面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压力,尤其是“乌蒙山片区”“滇桂黔石漠化片区”“武陵山片区”等集中连片原深度贫困区域返贫风险压力的挑战;构建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和旅游产业化的创新驱动型现代化产业体系面临特色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困难的挑战;新时期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面临各民族人口大流动大融居等带来的新问题新矛盾的挑战。
“十四五”时期,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要站在新的历史起点,积极围绕新时代民族工作主线,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准确把握贵州在新格局中的交通枢纽优势、新需求中的生态环境优势、新挑战中的战略安全优势、新理念中的特色产业优势、新征程中的政治生态优势,弘扬“团结奋进、拼搏创新、苦干实干、后发赶超”的新时代贵州精神,树立底线思维,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趋利避害,奋勇前进。
第二章总体要求
第一节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坚持加强和完善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坚持共同性和差异性辩证统一、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有机结合,坚持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核心战略任务和工作主线,以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为基础性事业,以完善体制机制和扶持政策为保障,着力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共创共享美好生活、推动民族地区共同迈向现代化,不断夯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思想基础、物质基础、群众基础、精神基础、社会基础和法治基础,努力为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做出贡献。
第二节主要目标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面铸牢,民族地区发展动力和活力进一步增强,各民族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更加丰富多彩,民族团结进步更加深入,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更加紧密,“全国民族关系最好的省份之一”更加巩固,全面小康成果更加夯实,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更加稳固,建设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达到新高度。各民族凝聚力进一步增强,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不断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实现国民教育、干部教育和社会教育全覆盖。
——民族地区现代化建设迈开新步伐。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和旅游产业化深入推进,民族地区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特色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全省民族自治地方地区生产总值和人均生产总值年均增速均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实现有效衔接,脱贫地区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明显增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分类帮扶长效机制逐步完善,和美乡村和乡村振兴示范县(市)、镇(乡)和村不断涌现。新型城镇化加快推进,统筹城乡区域发展更加协调。大数据战略行动深入实施,大数据引领创新驱动发展新引擎加快形成。基础设施“六网”会战加快推进,现代化基础设施支撑能力进一步增强。
——各族人民共创共享美好生活跃上新台阶。民族地区城乡居民收入进一步提高,民族地区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均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教育、卫生健康、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文化体育等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各民族平等共享基本公共服务得到保障,各族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多样化需求得到满足。民族地区生态优势进一步增强,美丽宜居乡村不断涌现。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形成新格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机制更加健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部队、进宗教活动场所等“7+N进”活动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不断涌现。全省9个市州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州),成功创建一批国家级及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
——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结出新硕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保护和创新交融加快推进,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得到树立和突出,公共文化体系建设更加完善,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认同进一步增强。
——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进入新层次。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不断完善,各民族经济文化交流活动更加紧密,对外交流合作广泛开展,区域开放合作空间进一步拓展。
——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取得新成效。建立健全党统一领导、体系完备、运行顺畅、充满活力的民族工作体制机制,民族工作领域法规体系更加完善,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培养选拔机制更加健全,民族事务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
专栏1贵州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十四五”主要发展指标 | ||||||
类别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民族自治地方 |
全省 |
属性 |
经济增长 |
1 |
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速度 |
% |
≥7 |
7左右 |
预期性 |
*农业增加值年均增长 |
% |
5左右 |
5左右 | |||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000万元口径) 年均增长 |
% |
8左右 |
8左右 | |||
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 |
% |
≥7.5 |
7.5左右 | |||
2 |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速度 |
% |
≥7 |
7左右 |
预期性 | |
3 |
农产品加工转化率 |
% |
70左右 |
70左右 |
预期性 | |
4 |
培育百亿级及以上重点工业园区数量 |
个 |
【20】 |
【65】 |
预期性 | |
5 |
建设提升精品旅游景区数量 |
个 |
【35】 |
【100】 |
预期性 | |
6 |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
% |
≥56 |
62左右 |
预期性 | |
共创共享 美好生活 |
7 |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速度 |
% |
8以上 |
8以上 |
预期性 |
8 |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速度 |
% |
7以上 |
7以上 |
预期性 | |
9 |
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
年 |
11 |
11 |
约束性 | |
10 |
人均预期寿命 |
岁 |
77左右 |
77以上 |
预期性 | |
11 |
森林覆盖率 |
% |
60以上 |
60以上 |
约束性 | |
铸牢中华 民族共同体意识 |
12 |
中小学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覆盖率 |
% |
— |
100 |
约束性 |
13 |
省级及以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 |
个 |
— |
【15】 |
预期性 | |
14 |
省级及以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基地 |
个 |
— |
【15】 |
预期性 | |
15 |
省级及以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训基地 |
个 |
— |
【10】 |
预期性 | |
民族团结 进步创建 |
16 |
省级及以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 |
个 |
— |
【300】 |
预期性 |
17 |
民族团结进步基层创建工作覆盖率 |
% |
— |
60以上 |
预期性 | |
民族优秀文化保护传承与创新交融 |
18 |
保护与发展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数量 |
个 |
— |
【500】 |
预期性 |
19 |
省级及以上重点民族文物古籍保护和创造性转化数量 |
件 |
— |
【200】 |
预期性 | |
推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
20 |
相互嵌入式“四共型”示范社区建设数量 |
个 |
— |
【100】 |
预期性 |
21 |
60岁以下少数民族群众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普及率 |
% |
90以上 |
预期性 | ||
民族事务治理效能 |
22 |
各族群众对民族事务效能满意度 |
% |
90以上 |
预期性 |
第三章加强和完善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
完善加强党对民族工作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加强民族地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强化民族工作部门能力建设,推动构建从省到县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民族工作格局。
始终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强政治领导,坚持从政治上把握民族关系、看待民族问题、推动民族工作,不折不扣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重大问题及时向省委、向中央请示报告。推动形成全党共同做好民族工作的格局,切实把党对民族工作领导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民族事务的治理效能。推动《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贯彻落实,将民族工作放在大统战工作格局下统一部署。
建立健全运行高效的民族工作体制机制。完善党领导民族工作的制度体系、组织体系、工作机制,确保党的领导落实到民族工作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全面发挥党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职能,建立健全请示报告、情况通报、联系协调和联合调研等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清单,有效配置各方面资源。完善民族工作部门归口统战部领导的机制,完善统战部门和民族工作部门对接、沟通、协调与合作的程序和方式,完善民族工作部门向统战部门定期汇报工作机制、重点敏感问题报告机制、重大决策请示机制、日常工作联系会商机制。加强各级民族工作部门上下贯通,推动构建运行顺畅、充满活力、令行禁止的民族工作体制机制。
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以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为重点开展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系统培训,推动各级党委和政府深刻理解、准确把握新时代民族工作的部署要求,提高在民族工作中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推动各级党委和政府把民族工作纳入工作总体布局,摆在重要位置来抓,认真研究部署,大力推进落实,加强统筹领导民族工作的力度,增强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的主动性和敏感性。推动构建从省到县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民族工作格局。
优化各方面共同参与的民族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民委委员制度优势,完善民族工作协调机制。健全民族工作协作机制,加强部门之间联合发文、共建平台、共同开展活动等协作,实现横向衔接和纵向贯通相结合。建立民族工作社会化和重大政策社会评估机制,推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一起做好民族工作,发挥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源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参与、共同维护、共同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局面。
完善考核评价体系。推动各地区各部门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纳入巡视巡察的重点事项,纳入民主生活会检查剖析的重要方面,纳入财政预算。加大省委统战部和省民宗委对全省各地相关工作情况的调查研究和专项督查力度。加大民族工作在干部考核中的分数权重,细化考核办法,健全压实民族工作主体责任的措施办法。细化量化各项指标体系,推动具体任务向硬化目标转化。
加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干部队伍建设。把政治标准作为选人用人首要标准,突出“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态度特别坚决、明辨大是大非立场特别清醒、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行动特别坚定、热爱各族群众感情特别真挚”的民族地区好干部标准,放手使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干部,培养选拔一批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干部。把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干部建设纳入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建立少数民族优秀年轻干部培养的长效机制。加大基层民族工作部门优秀人才培养选拔力度,探索赋予基层在干部人才招考招聘方面更大的自主权,用好本地人才、保持队伍稳定。加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干部挂职锻炼和多岗位锻炼,每年统筹选派一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干部到中央和国家机关、省直机关、东部对口帮扶地区挂职锻炼。实施少数民族干部教育培训工程,健全干部继续教育机制,全面提升少数民族干部的素质能力。加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双语人才培养培训,鼓励汉族干部学习少数民族语言,建设一支熟练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双语干部人才队伍。
加强民族地区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完善编制管理、职称评审、人才招录和柔性流动等“引智”政策,大力引进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专门人才,吸引各类人才向民族地区流动,为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提供制度保障。继续开展民族地区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项目,培养涵盖农林水牧、科教文卫、环境保护等多行业、多领域的专业技术骨干人才。大力实施边远脱贫地区、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民族地区乡土人才培训计划及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加快本土化高素质人才和农村能人培养步伐。
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适应新阶段、新理念、新格局的要求,进一步找准我省民族工作部门的职责定位,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和战略性任务,强化主责主业,做到职责职能向主线优化、工作措施向主线发力、人员力量向主线加强,推动新时代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推动各级民族工作部门深化职能职责和内设机构改革,着力配齐配强基层工作力量。加强政治能力建设,坚持从政治上、从维护祖国统一和促进民族团结的大局上分析处理民族问题,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加强学习研究能力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加强干部对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及经济、历史、宗教等领域知识的学习。加强改革创新能力建设,营造创新氛围,不断激发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热情,不断提高民族事务治理的精细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加强风险防范能力建设,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底线思维和忧患意识,不断提高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的能力和水平。加强贯彻落实能力建设,强化落实意识,压实落实责任,改进落实作风,提高落实水平。
提升民族工作部门管理服务效能。实施政务信息化建设工程,加强民族工作部门门户网站建设,提高全省民族工作部门的信息化水平。加强岗位培训,实现对民族工作干部培训全覆盖。
专栏2加强党对民族工作集中统一领导重大工程 |
民族地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常态化开展干部培训,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培训纳入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范围及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培训计划。加强民族地区基层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工作需要配齐配强基层干部队伍。制定和实施少数民族干部挂职锻炼和多岗位锻炼计划,每年统筹选派一批中青年优秀少数民族干部到中央和国家机关、省直部门、东部发达地区挂职锻炼。 民族工作部门政务信息化建设工程。实施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加快推进“贵州民族云”平台建设,补齐基层民族工作部门信息化建设短板,提高全省民族工作部门的信息化水平和服务效能。 |
全面正确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健全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工作体制机制,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高质量推进民族工作,进一步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施行动,不断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政治、文化、经济、社会、法制基础,不断增进各民族成员对中华民族这一共有身份的认同。
健全党委政府共同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的体制机制,推动各级党委和政府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以建立健全理论研究、宣传教育、实践创新、政策法规、支撑保障等体系为重点,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项战略性任务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以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途径,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见诸行动。全面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促进民族团结,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制度、法律、政策保障。推动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示范引领。促进民族地区融入新发展格局、共同迈向现代化,保障各民族共创共享美好生活,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强大物质力量。推动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着力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和文化教育体系建设,促进各族人民增强“五个认同”,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强大精神力量。支持各地制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相关规划或实施意见,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工程化、项目化、规范化、社会化、精准化、常态化,确保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战略任务落到实处。
第二节 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
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作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开展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制意识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以统一多民族国家国情和中华民族精神为核心的爱国主义宣传教育,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不断增强“五个认同”。深入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和“牢记嘱托、感恩奋进”教育,引导各族群众自觉把中华民族利益放在首位,把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切实增强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祖国发展繁荣。建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体系,充分发挥省内主流媒体、各级党报党刊主渠道主阵地作用,支持各类媒体开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活动,推动“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更加深入人心。
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把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全过程,构建课堂教学、社会实践、主题教育多位一体的教育平台。加快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标准化、多样化、特色化建设,着力打造主题突出、导向鲜明、内涵丰富的精品陈列,强化爱国主义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为各族群众参观学习提供更好服务。健全省、市(州)、县(区、市)三级教育基地,实施“数字教育基地”工程,建立完善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数据信息库,将教育基地搬到网上,不断丰富宣传教育功能。创新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载体和方式,充分用好“旅游+”“文化+”,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加强全媒体产品生产,组织创作一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弘扬新时代贵州精神的专题片、影视剧、微视频等精品力作,鼓励支持制作传播民族团结进步公益宣传片。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强化思想熏陶和文化教育功能。
突出重点群体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完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常态化机制,加强学校党建和思政工作,加大对学校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力度,深化青少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工程,开展“和美校园”主题活动。在广大知识分子中弘扬民族团结精神,广泛动员和组织知识分子深入民族地区开展调研考察和咨询服务。加强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爱国主义教育,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
第三节 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施行动
实施“互联网+民族团结”行动。加强省内涉民族工作重点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加强主流网站集群传播,做强做大主流舆论,扩大中国特色民族理论创新成果和优秀精神文化产品网上传播,弘扬正能量,提升公信力,加强网上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引导,发展壮大民族团结进步的网上舆论阵地,打造网上文化交流共享平台,利用互联网构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新平台。健全网络舆情管控引导机制,加强涉民族因素网络舆情收集监测和分析研判,提高对敏感舆情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发现力、研判力、处置力,做好涉民族因素舆情的处置,加强网络信息安全建设,强化网络网站主体责任,提高引导处置能力,掌握网上舆论主动权,净化网络空间,发展积极向上、团结和谐的网络文化,建设好网上各民族共同家园。
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依托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活动平台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在全省各地加快建设一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实践培训基地,推动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乡村、城市社区和社会组织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各族干部群众爱国主义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发挥省委党校、贵州大学、贵州民族大学、贵州师范大学、贵州省民族研究院、贵州省社会科学院等省内高校、科研机构研究团队力量,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平台和新型高端智库建设,加强与中央统战部、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和国家民委联合设立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国家民委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基地等国家级高端研究平台的合作,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在贵州实践等民族领域重大基础性问题和重大现实问题研究,推出一批高质量、有影响的学术应用研究成果,力争打造2—3个国家级研究基地。支持各市州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的研究基地。
专栏3贵州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大行动(工程) |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行动。在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乡村、城市社区和社会组织广泛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加强青少年学生、知识分子、宗教界人士、信教群众等重点群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扎实推进新时代中小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活动全面覆盖。 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建设工程。依托省属高校、博物馆、图书馆、社区、企业、军营等建设一批覆盖全省的标准化、多样化、特色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形成省、市(州)、县(区、市)三级教育基地体系;建立贵州省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数据信息库,实现数据信息与国家库共享。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工程。重点加强民族地区中小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教材、课程、师资队伍、实践基地建设,切实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植各族青少年心灵深处。依托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活动平台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建成一批省、市(州)和县(区、市)三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实践基地。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建设工程。依托省委党校、贵州大学、贵州民族大学、贵州师范大学、贵州财经大学、贵州省民族研究院、贵州省社会科学院、贵阳学院、凯里学院、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兴义民族师范学院、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铜仁学院、六盘水师范学院、安顺学院、遵义师范学院等省内高校、科研机构,在全省建设一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 民族工作新型高端智库建设工程。依托省内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加强全省民族研究新型高端智库和优秀中青年专家队伍建设,提高省属民族高校和民族研究机构服务党和国家民族工作能力;组建省民宗委决策咨询委员会,为全省民族工作提供高质量的决策咨询服务。 “互联网+民族团结”工程。加快建设省、市(州)、县(区、市)三级“互联网+民族团结”云平台,建成全省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交流的网络阵地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新平台。 |
第五章推动民族地区迈向现代化
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旅游产业化,积极推进民族地区基础设施现代化、创新驱动现代化,支持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地区和民族乡加快发展,推动全省民族地区与其他区域共同迈向现代化。
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持续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以产业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带动乡村全面振兴。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继续落实坚持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的“四个不摘”政策,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加快实现“输血”脱贫向“造血”致富、数量达标向质量提升、政府主导向市场引导转变,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机制,继续加大就业、产业、教育、旅游、生态、消费等扶持力度,加大政策引导、技能培训和技术指导。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加强对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的常态监测、动态帮扶和有效防贫,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持续抓好就业、县域经济、公共服务、社区稳定、社会融入等重点工作,深化“五个体系”建设,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加强项目资金资产管理和监督,重点针对民族地区脱贫县、脱贫村,规范整合各类扶持资金实施一批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美丽乡村、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等项目,推动乡村振兴。大力支持民族地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民族自治地方脱贫县中,集中支持一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争创一批国家级、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县。完善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社会力量参与帮扶等机制,积极主动对接广东省,积极探索“广东企业+民族地区资源”“广东市场+民族地区产品”等东西部协作新模式,加快“输血”式支援向“造血”式帮扶转变。
大力发展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在巩固优质粮油烟等传统产业基础上,因地制宜做大做强一批农业特色优势产业,提高重要农产品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水平,提升农业供给体系的质量效益。发挥森林草地生态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林果、林禽、林菌、林药、林蜂等林下经济和林特产业,积极开发草地草场资源发展生态畜牧业,积极推广“林菜”“林菌”“林药”等立体套种模式及轮种模式,大力发展有机种植、健康养殖和水产立体混养。深入推进药食同源试点,打造一批黔药区域品种和品牌,培育壮大农业新业态,大力发展园区农业、有机农业、智慧农业、观光体验农业、订单定制农业等现代高效农业新业态。强化绿色导向、标准引领和质量安全监管,建设一批高标准种养基地,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
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强化资金支持、科技服务、农业设施、农业保险等保障,强化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和使用绩效。健全现代农业技术服务体系,加强农技人员专业化队伍建设,加大动物防疫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强化新型农民培训。推进互联网+农业,加强农业大数据平台建设,推广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依托农村电商等平台助推产销精确对接。加大坝区和适宜区域农业机械化、智能化投入,提高山地农业机械化水平。加强现代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整县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持续提升耕地质量和产出水平。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现代农业水利建设,因地制宜建设一批现代化农田管网灌溉设施。加强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监管,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建设,加强追溯信息线上监控和线下监管,做到源头可溯、过程可控、流向可查、实时监管,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加大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加快发展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继续发挥“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作用,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家庭牧场(代养户)”“龙头企业+村集体+农户”“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等模式,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户结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紧密型利益共同体,培育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加快形成以龙头企业为核心、农民合作社为骨干、种养殖大户及家庭农场为基础的现代新型多元化农业经营体系。到2025年,民族地区每个行政村均拥有一个以上能够带动农民稳定增收致富、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农民合作社(村级企业)。
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率,建设一批特色农产品加工强县、强镇。构建现代冷链物流体系,支持建设产地分拣包装、冷藏保鲜、初加工等设施。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产地市场等升级改造,建成一批区域性农产品集散中心。深化农产品产销对接,培育壮大流通型龙头企业、农村经纪人队伍、农村电商三大销售主力,拓展省内市场、东部市场、“黔货出山进军营”三大市场,提高农产品市场占有率。丰富乡村经济业态,推动农业与文化、旅游、康养等深度融合,推进全产业链、全供应链、全价值链建设,拓展农民增收空间,建设一批农旅融合型、农养(康养)融合型园区(基地)。
推进民族地区和美乡村建设。创新推进民族村寨保护与发展,开展民族地区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实现民族地区乡村形象提升、产业提升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升。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衡量标准,结合实施乡村建设行动,遴选综合条件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作用明显的乡村给予政策资金倾斜,支持历史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特色民居保护。挖掘文化内涵,培育发展动能,提高治理水平,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建设团结、和谐、美丽、宜居的乡村,打造“多彩贵州民族和美乡村”品牌。
专栏4贵州省民族地区推进农业现代化重大工程 |
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程。在民族自治地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和其他吸纳民族地区搬迁群众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实施一批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项目,提升完善安置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加强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不断提升就业技能,支持有条件的安置点提升、新建一批配套产业园区、农产品加工和仓储保险冷链基地,推动后续产业发展和群众就业创业,强化社区服务功能,保障搬迁群众合法权益,积极推动社会融入,确保实现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 乡村振兴示范工程。扶持一批区位优势明显、民族特色鲜明、发展基础较好的民族地区乡村,重点探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战略任务的有效途径和模式。 民族地区和美乡村建设工程。在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民族地区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基础上推进“中国民族和美乡村”建设,加强宣传推广,开展“千村万寨心向党”等宣传活动,展现村寨新风新貌新景观,展示各民族和谐美好新生活,把和美乡村打造成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标杆和窗口。 特色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工程。以茶、食用菌、蔬菜、牛羊、特色林业、水果、生猪、中药材、刺梨、生态渔业、辣椒、生态家禽、烤烟等农业特色优势产业为重点,因地制宜打造一批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基地,助推产业振兴。支持黔南都匀毛尖、梵净山绿茶、普安红茶等知名茶叶品牌继续扩大种植规模,支持麻江蓝莓、镇宁蜂糖李、务川花椒、威宁“三白”蔬菜、沿河空心李、松桃花生、印江食用菌等加快特色产业基地建设,支持各地建设石斛、金银花等一批标准化道地中药材种植基地。 民族地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程。继续完善安龙县现代农业产业园、都匀市现代农业产业园、麻江县现代农业产业园、丹寨县现代农业产业园、惠水县涟江现代农业产业园、松桃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威宁县迤那现代农业产业园等57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产业设施及配套服务设施,支持安龙县现代农业产业园等创建国家级园区,力争实现民族地区国家级园区零的突破。支持州(市)、县级园区加快发展,创建一批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 农村三产融合示范工程。推进产业融合发展,支持有条件的民族地区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园,引导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和农旅一体化,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提升乡村产业层次水平,构建生态、生产、生活兼顾的产业体系,打造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继续加强兴仁县、麻江县、长顺县、龙里县、威宁自治县等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培育一批新的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
第二节 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
聚焦加快工业化进程,大力实施产业发展提升行动和工业倍增计划,做大做强民族地区特色优势现代工业,推动产业高端化、绿色化、集约化发展,提高经济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
做大做强特色优势现代工业。围绕全省十大工业产业发展导向,在园区规划、主导产业选择及政策扶持上进行差异化引导,重点发展生态特色食品、苗药等民族制药、磷及磷化工、煤及煤化工、铝工业、锰系新型功能材料、新型建材、能源电力、装备制造等传统优势产业,培育壮大大数据电子信息产业、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有条件的园区和龙头企业推动贵银、黔绣等民族特色轻工产品工厂化加工生产。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补齐产业链供应链短板,形成具有更强创新力、更高附加值、更安全可靠的产业链供应链,加快培育打造一批全产业链产业。
促进产业提质增效。继续实施“百企引领”“千企改造”工程和“万企融合”大行动,加快5G、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提升企业智能化、数字化水平,推动工业向智能化生产、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和服务化延伸融合升级。不断完善提升中小企业服务功能,扩展服务范围,打造具有金融促进、资金扶持、政策咨询、创业帮扶、税费减免等多功能的智慧型服务平台。
推动产业集聚集群发展。加快推进产业园区提质发展。全面实施产业园区提质升级工程,进一步理顺园区体制,盘活存量资产,提升园区功能,做大做强一批、整合优化一批、调整转型一批产业园区,大力发展首位产业、产品,积极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促进产业集聚,着力打造一批主导产业突出、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环境优良的产业聚集区。充分发挥重点园区的引领带动作用,重点培育一批百亿级及以上园区,打造成为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到2025年,培育百亿级及以上园区20个,全部产业园区规模以上工业产值占民族地区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80%以上。推动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化发展。按照全省工业化布局导向,推动民族地区加快形成一批产业集群。围绕将“三州”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民族医药和绿色食品工业基地,推动龙里—惠水—昌明、兴义—兴仁—贞丰—安龙等区域加快形成民族医药和绿色食品产业集群。围绕加快建设贵州世界级磷化工产业集群,推动黔南州瓮福磷化工基地向精细磷化工集群发展。围绕建设毕水兴全国重要能矿资源走廊,推动将黔西南州和毕节威宁等区域加快形成基础能源、清洁高效电力和基础材料产业集群。推动以大龙经济开发区为重点的黔东区域加快形成锰及锰加工新型功能材料产业集群,推动务川、义龙等区域加快形成铝及铝加工产业集群。
扶持壮大民贸民品企业。认真落实贷款贴息等民贸民品优惠政策,引导民贸民品企业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积极开展民贸民品企业认定工作,引进和培育一批民族地区民贸民品龙头企业,完善产业链条,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助推民族地区产业发展。引导民贸民品企业将生产车间下沉到民族乡村,促进企业经营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带动农户进入产业链条,增加农民收入。
专栏5民族地区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重大工程 |
特色优势工业发展工程。(1)白酒、矿泉水等饮品。推进青酒二期技改、都匀匀酒年产1万吨迁建等白酒项目,华润雪花啤酒(龙里)改扩建、兴仁薏仁酒水饮料加工生产、荔波年产20万吨啤酒、贵定益肝草生产线、惠水加多宝生产线扩能等饮品项目建设;推进兴仁天然高锶矿泉水康养产业园、印江梵净山矿泉水、黎平奥尔华百寿山泉水厂技改扩建、施秉天然饮用水生产、贵定黔山秀水天然矿泉水等项目建设。(2)生态特色食品。推进贵安贵州生态特色食品产业园、昌明经开区老干妈优质辣椒产业园、惠水味莼园系列产品研发及加工、兴仁薏仁特色食品加工、黔东南食用菌全产业链深加工、道真3亿棒食用菌全产业链深加工、威宁苦荞系列食品加工等项目建设。(3)能源电力。推进威赫电厂、兴义电厂二期、晴隆电厂、黔南贵定(120万千瓦/年)抽水蓄能电站等电源项目建设;推进道真、岑巩等勘探突破区,威宁、惠水、长顺、务川、都匀、丹寨等资源潜力后备区等页岩气项目建设;推进毕节威宁大型农业光伏发电、黔南州南部农业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建设。(4)现代化工、基础材料和新型建材产业。推进贵州芭田年产60万吨合成氨、晴北煤焦化一体化等煤化工项目建设。推进磷化集团750万吨/年高品位磷矿石提质技改、磷化集团40万吨(85%磷酸)/年PPA项目、福泉精细化工产业孵化园等磷化工项目建设;推进务川氟钡新材料产业园、贵州瓮福年产5—8万吨无水氟化氢后加工、镇宁精细化工新材料生产等特色化工项目建设;推进贵州能矿锰业大龙锰资源循环经济示范项目一期、松桃电解金属锰整体升级、兴义300万吨锰系新材料等项目建设。(5)铝及铝加工。推进国电投务川100万吨/年氧化铝(二期)、兴仁100万吨/年铝制品加工、凯里10万吨/年铝深加工、福泉30万吨/年高端铝质膜料生产、义龙铝加工基地等项目和产业园建设。(6)新型材料。推进黔东南活性炭全产业链加工、黔西南高新区固鑫30万吨耐磨材料、大龙开发区格瑞特新材料生产等新材料项目建设;推进贵州振华义龙锂离子动力电池三元材料三期、凯里炉碧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及相应辅材研发制造、福泉50MWh锂离子储能电池等电池材料项目建设;推进凯里海生玻璃产业园、都匀经开区西南玻璃生产基地、贞丰玻璃产业园、福泉100万吨磷石膏及10万吨废盐瓷化综合利用生产线等项目,黔西南、黔东南等石材基地和西南石材交易中心建设等项目,长顺装配式建筑建材产业基地、福泉装配式建材产业园、岑巩装配式建筑生产等新型建筑建材项目建设。(7)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推进惠水换热装备生产、黔东南高新区智能电器制造、独山经开区轴承和机电制造、惠水三一重工技改扩能、施秉山地农业智能装备制造、镇宁石材机械设备制造、黎平经开区山地旅游装备制造、凯里工程机械设备生产、惠水轨道交通装备制造、黔西南上海约堡重工机械制造基地等项目建设;推进三穗新型节能电器生产、岑巩CGN中国光能陶瓷纳米高效节能灯等节能环保产业项目建设。(8)健康医药、特色轻工。推进凯里银杏制品及中药饮片生产加工、雷山天麻药品及保健品生产、龙里瑞和大健康产业园、都匀经开区中医药产业园、惠水龙盾生物精准医学基础实验室、黔西南高新区红星医药产业园、三都水族医药生产研发基地等健康医药项目建设;推进雷山苗族刺绣及银饰加工产业园、兴仁1000万件/年纺织系列加工生产、晴隆霞湖世家1200万件/年服装纺织科技产业园、册亨油茶日用品研发加工、凯里炉碧陶瓷工艺品生产等特色轻工项目建设。 产业园区提质升级工程。(1)千亿级重点工业园区。培育贵州龙里经济开发区1个综合产值千亿级园区。(2)五百亿级重点工业园区。培育黔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兴义市清水河—威舍工业园区、黔西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3个综合产值五百亿级园区。(3)百亿级重点工业园区。培育黔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惠水、贵定昌明、瓮安、大龙、独山、兴仁、威宁、松桃、印江、台江等经济开发区,长顺威远、都匀绿茵湖、独山麻尾、贞丰、安龙等工业园区,共计16个综合产值百亿级园区。 大数据与实体经济融合工程。推进凯里经济开发区大数据产业园三期、义龙新区大数据产业园绿色大数据南方基地二期等项目建设,推动黔西南义龙大数据产业园、凯里大数据产业园、惠水百鸟河数字小镇等产业集聚区发展。 民贸民品企业扶持壮大工程。积极开展民贸民品企业扶持工作,支持信邦制药、贵州百灵、贵州益佰、九黎苗妹、布谷鸟等一批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和民族贸易企业发展壮大,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带动扩大产业规模、提升产品质量,保障少数民族特需商品、生产生活必需品特殊需要。 |
第三节 大力推进旅游产业化
围绕建设多彩贵州旅游强省目标,坚持以旅游产业化引领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服务业质量革命,做大做强文化旅游、康养服务、商贸物流等特色产业,构建高质量发展现代服务业体系。
加快发展以民族和山地为特色的文化旅游业。开展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乡村旅游示范区和全国体育旅游示范区创建活动,大力实施景区改造升级工程,依托民族地区3A级以上景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312个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充分挖掘民族文化元素、民族民间体育、红色元素、温泉资源和自然风光潜力,大力发展避暑康养旅游、乡村旅游、文化旅游、研学旅游、体育旅游,开发适应市场需求和消费升级的新业态,新增一批3A级以上景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支持有条件的民族自治地方和民族乡创建一批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乡村旅游示范区和体育旅游示范区,提升“山地公园省·多彩贵州风”旅游名片影响力。深入推进省级文化旅游集聚区建设,完善服务配套体系,培育和引进一批旅游大企业,加大中高端旅游产品有效供给,积极拓展旅游景区、旅游酒店、旅行社、旅游车队、乡村旅游等产业链,推动旅游业集群化发展。高水平完善山地旅游服务设施,支持将兴义、都匀、凯里打造成为区域性旅游集散枢纽和国际一流山地旅游目的地,支持荔波、镇远、雷山、剑河、丹寨、黎平、从江、榕江、镇宁、关岭、平塘、三都、龙里、威宁、印江、道真、松桃等县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的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加快发展蜡染、苗绣、水族马尾绣、银饰等民族传统手工业,支持将非遗文化开发成为文旅商品,打造一批“多彩贵州”民族特色旅游商品品牌,支持凯里、都匀、兴义、荔波、雷山、台江、镇宁、关岭、松桃等县(市)打造民族传统手工业集聚区和旅游商品集散地,不断提升旅游购物消费水平。积极推进智慧旅游,完善提升“一码游贵州”服务平台,加强旅游市场监管,不断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和水平,提高旅游满意度和“回头率”,到2025年,国家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省级及以上旅游度假区基本实现智慧化。
打造康养产业集聚区。依托民族地区优良的气候和生态条件、多彩的民族文化和民族风情、众多的温泉地热资源,创新开发健康产品,利用丰富的民族中药材资源和民族传统药方培育发展食药两用产业,推进都匀、凯里等旅游康养度假区、剑河—黄平等温泉康养度假区、万峰林等乡村旅游康养度假区、黎从榕等食药同源康养度假区、镇宁—关岭—紫云等体育康养度假区、威宁等避暑康养度假区和荔波—三都、印江—松桃等生态文化康养度假区建设,打造一批国内一流度假康养目的地。
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集聚融合创新发展。深入实施服务业创新发展十大工程,扎实开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推动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提质升级,重点支持进入100个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的文化旅游、康养度假、商贸物流等各类集聚区完善集聚融合服务功能,提升服务业融合化、集聚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依托重点工业园区和“工业互联网”平台,通过“制造+服务”相融合、“线上+线下”相融合,加快发展服务型制造,全力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做大做强现代商贸流通业,加快物流集聚区建设,做大区域物流中心和重要物流节点,围绕现代农业发展需求,配套建设中药材交易市场、水果批发市场、冷库等冷链物流设施,大力发展智慧物流,继续加快农村电商发展,助推黔货出山。加快发展现代金融,深入实施“引金入黔”工程,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普惠金融、科技金融。积极发展研发设计、法律服务、检验检测、知识产权、创新孵化、物流、信息服务、电商等服务业。大力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加快发展教育培训、托育、家政、物业、养老等服务业。
专栏6民族地区大力推进旅游产业化重大工程 |
重点景区度假区提升工程。推进梵净山、黄果树、百里杜鹃、荔波樟江、镇远古城等5A级景区提质增效,推进野玉海等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加快发展,推进织金洞、西江千户苗寨、兴义万峰林等4A级景区创建5A级景区,推进肇兴侗寨等省级旅游度假区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加快紫云格凸河、丹寨万达小镇、都匀杉木湖、中国天眼、兴义天下布依、赫章阿西里西韭菜坪等景区建设。 红色经典旅游景区提升工程。围绕长征国家文化公园贵州重点建设区建设,推进黎平会议旧址、木黄会师纪念地、独山深河桥抗战遗址、邓恩铭烈士故居、红二六军团革命遗址、晴隆二十四道拐抗战遗址等改造升级。 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和全国体育旅游示范区创建工程。巩固和提升荔波、雷山、百里杜鹃等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支持有条件的区域创建一批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支持有条件的景区、城镇和特色小镇开展全国体育旅游示范区创建。 旅游产业集聚区发展工程。推进西江千户苗寨、大黄果树、大荔波、百里杜鹃、织金洞、环梵净山、万峰林等旅游产业集聚区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和民族乡打造一批旅游产业集聚区。 乡村旅游示范工程。全面推进乡村旅游“三个标准化”建设,深度开发民宿休闲、田园采摘、文化体验等旅游业态,巩固提升兴义市万峰林街道上纳灰村、惠水县好花红村、台江县长滩村、玉屏县田坪村、镇宁县高荡村、大方县核桃乡木寨村、播州区平正乡团结村、盘州市淤泥乡岩博村、开阳县南江乡龙广村等25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推动黔西县新仁乡化屋村等一批少数民族村寨创建全国、全省乡村旅游重点村。 旅游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大旅游投入,建设提升35个以上精品旅游景区,扶持一批优强旅行社,培育一批特色酒店(民宿、客栈)、旅游商品生产(销售)示范企业,打造一批精品旅游线路。 康养产业发展工程。继续推动黔西南州“州市共建康养产业园(一期)”等康养重点产业园区建设,谋划引进和建设一批康养产业重大项目,支持开展食药两用技术及产品研发,引进和培育相关企业,推动食药两用产业发展。 现代商贸物流发展工程。加快推进贵定昌明国际物流港、黔西南滇桂黔三省区结合部商贸物流中心、都匀物流中心、凯里物流中心等区域性重要物流节点建设,规划建设一批茶叶、精品水果、特色蔬菜、花椒、薏仁米、中药材等特色专业市场,加快形成特色农产品市场聚集效应;规划建设一批服务区域的冷库,完善冷链物流体系;进一步完善农村电商基层物流点布局。 黔系列民族文化产业品牌提升工程。打造黔绣、黔酒、黔茶、黔珍、黔菜、黔艺、黔织等一批黔系列民族文化产业品牌,每个品牌推出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代表性产品。 |
坚持以人为核心的山地特色新型城镇化,大力实施城镇化提升行动,做大做强城镇经济,全面提升城镇品质,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政策机制相互衔接、产业发展相互促进,构建民族地区新型城镇化发展新格局。
着力打造三个区域增长极。做大做强都匀、凯里和兴义3个区域中心城市,推动都匀、凯里打造成为黔中城市群重要增长极,推动兴义打造成辐射省际相邻地区的区域增长极。积极推进凯里—都匀一体化和凯里—麻江同城化,谋划推进凯都城际快铁等城际快速综合大通道项目建设,着力打造凯都大道产业发展带,支持两地在产业协同、市政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领域的融合发展,将凯里中心城市建设成为苗侗文化特色鲜明的国际旅游现代化城市、贵州东南部区域中心城市,将都匀中心城市建设成为国家多民族融合共生创新发展示范城市、贵州南部山水园林旅游康养城市。加快义龙新区建设,将兴义中心城市建设成滇桂黔三省结合部区域性中心城市、珠江—西江经济带上的综合交通枢纽。
做优做特县城。积极抢抓实施“强省会”五年行动机遇,推动龙里、惠水、长顺、贵定融入贵阳都市圈建设。支持将威宁培育成重要区域性支点城市,将福泉、瓮安、松桃、兴仁、榕江等培育成重要节点城市,将荔波、罗甸、平塘、三都、天柱、锦屏、镇远、丹寨、黄平、剑河、雷山、台江、施秉、岑巩、三穗、安龙、贞丰、晴隆、普安、望谟、册亨、印江、镇宁、关岭、紫云等县城培育成为工矿型、旅游型、通道物流型等重要支点城市,将独山、玉屏、从江、黎平、道真、务川、沿河等培育成为黔边门户城市。支持晴隆、普安、长顺、罗甸、沿河、从江等发展空间受限的县城,分别向沙子镇、江西坡镇、广顺镇、边阳镇、官舟镇、洛贯经济开发区等用地条件较好的地方拓展。
深入推进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实施特色小镇培育创建工程,以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小镇为建设重点,以微型产业集聚区为空间单元,因地制宜发展一批数字经济类、商贸流通类、文旅康养类、体育运动类、创意设计类等特色小镇。持续推进特色小城镇健康发展,实施“一镇一特”产业培育计划,推动产业发展、综合整治、镇村联动等提质升级。
增强城市活力和品质。深入推进产城融合,做大做强城镇经济,促进产业园区与城镇融合发展,大力推动特色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积极发展城镇消费经济和城镇创新经济,增强城镇人口承载力、内需带动力、发展竞争力。全面提升城镇品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积极有序推进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和背街小巷改造,积极推进“智慧城市”“智慧社区”和数字孪生城市建设,有序推进海绵城市、韧性城市等建设,加强城市常态化综合管理,推动房地产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促进城镇基础设施、居住、基本公共服务、生态环境和社会治理品质进一步提升。
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行城乡交通、水利、能源、医疗卫生、通信、邮政、环保、防灾等基础设施统一规划布局,提档升级乡村基础设施。推动城乡要素融合,促进人才、土地、资本等要素在城乡间双向流动和平等交换,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城乡发展格局。
专栏7民族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重大工程 |
区域性中心城市。凯里(含麻江城区)中心城区常住人口达到65万人左右,兴义中心城区常住人口达到60万人左右,都匀中心城区常住人口达到40万人以上。 城镇路网优化提升工程。率先在兴义、都匀、凯里3个区域中心城区及交通流密集区建设形成连续、成网的公交专用道。优化城市路网布局,实施“断头路”畅通工程和“瓶颈路”拓宽工程,建设优化非机动车道、行人步道及过街设施、残疾人无障碍通道。加强城市停车场建设,配套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 城镇住房保障工程。在人口吸附能力较强的兴义、都匀、凯里等城市实施一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重点解决农业转移人口住房问题。在兴义、都匀、凯里3个区域中心城市和有需要的县城实施一批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和背街小巷改造项目。规范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将符合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纳入租赁补贴范围。 智慧黔城建设工程。在兴义、都匀、凯里3个区域中心城市及其他县城加快推进城市智慧基础设施建设和智慧化改造,加快推进智慧安防小区、智能社区建设,实现5G规模商用。加快推进城市智慧平台建设。 |
第五节 推进人口较少民族地区迈向现代化
持续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地区发展。围绕推动全省1个毛南族民族乡和77个毛南族、仫佬族等聚居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突出重点,保持主要帮助政策总体稳定,完善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重点实施一批特色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及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提升、人居环境整治、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等项目,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改善提升基础设施条件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继续实施通村路拓宽改造和产业路、串户路建设,推动交通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积极实施一批水源点保护、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与运行管护等项目,稳步推进饮水安全向农村供水保障转变。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和污水无害化处理,优化美化村容村貌。继续改善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加强村级公办幼儿园、乡村小学建设,提升乡村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能力。继续提升健康、养老、公共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扶持壮大特色优势产业。依托聚居村良好的产业发展基础,大力发展精品水果、大棚蔬菜、中药材、苗木花卉、食用菌等特色农业以及肉牛肉羊、家禽、稻田养鱼、冷水养鱼等特色养殖业,培育扶持一批农业合作社和企业,大力推进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提高农业综合效益。鼓励家庭农场发展,按照“合作社+农户”“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等经营模式,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
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建设。深入实施乡村振兴“十百千”示范工程项目,率先建成一批乡村振兴示范村。
专栏8贵州省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地区发展重大工程 |
基础设施巩固提升工程。(1)乡村道路和产业路建设。根据各村实际,分别实施一批乡村道路改造提升、产业路硬化、机耕道及生产便道建设等项目。(2)农村水利设施建设。积极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一批水源点保护、水窖(池)及提灌站、净水设备、自来水管网安装等项目。 扶持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特色产业发展工程。实施一批高效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实施一批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发展特色产业,推动稻田养鱼、精品水果、林下养鸡、林下养蜂等产业;实施一批生态文化旅游精品工程项目。 “快递进村”工程。进一步扩大农村电商服务体系的覆盖范围,力争对人口较少民族聚居行政村实行“快递进村”全覆盖。 人口较少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示范工程。支持平塘县卡蒲毛南族乡创建全国乡村振兴示范乡;将列入《贵州省“十百千”乡村振兴示范工程实施方案(2019—2021年)》中的凯里市花桥村、马场村、都蓬村、石板寨村,麻江县六堡村、基东村、复兴村、孟江村、新场村、高枧村,平塘县回龙村、六硐村,惠水县司蒙村等13个聚居村率先创建成为国家级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在其他有条件的聚居村再创建一批乡村振兴示范村。 |
支持民族乡加快发展,推进实施一批基础设施巩固提升、民生保障提升、特色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示范建设等“强基础、补短板、促发展”工程项目,打造一批产业兴旺、生态优美、百姓富裕、治理有效、各民族和睦交融的示范乡。
巩固提升基础设施和民生保障能力。实施一批民族乡与其他乡镇连接的县乡道改造提升和产业路建设等项目,提升民族乡交通通达水平。实施一批骨干水源工程等项目,着力解决区域性水资源短缺和工程性缺水,提高民族乡供水保障水平。实施一批乡村教育、乡村卫生院(卫生室)、文化设施提升工程项目,提升民族乡民生保障水平。
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立足各民族乡产业发展基础和资源禀赋条件,因地制宜发展优质果蔬、优质茶叶、中药材、食用菌、烤烟、生猪、生态家禽、生态渔业、牛羊等生态特色种养业和旅游、康养产业,大力引进和培育壮大一批带动能力强的现代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业合作社,采取“公司+基地+农户”“合作社+基地+农户”等模式,依托“黔货出山”“一码贵州”等电商平台畅通农产品销售渠道,着力打造助力乡村振兴和农民增收致富的“一乡一业”。支持连片的民族乡共同打造一批规模化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区域性“黔系列”农特产品品牌,提升市场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
分类分级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建设。坚持抓两头带中间,分类分级推进民族乡乡村振兴,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优势产业,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树立文明新风尚,率先取得一批乡村振兴好成果,实现乡村振兴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统一。
专栏9贵州省扶持民族乡发展重大工程 |
基础设施巩固提升工程项目。(1)农村公路改造提升项目。积极推进一批民族乡县乡公路提级改造和新建机耕路、产业路等项目建设。(2)农村水利设施提升项目。积极推进一批民族乡水源点和农业水利设施建设等农村供水保障项目建设。 民生保障提升工程项目。实施百里杜鹃管理区大水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实施万山区敖寨乡小城镇提级改造等项目。实施播州区洪关乡卫生院、村卫生室提档升级、康养医院建设等项目建设。 扶持民族乡特色产业发展工程项目。实施黔西县铁石乡民族服装加工厂建设、七星关区千溪乡板栗种植产销一体基地建设等项目。实施德江县堰塘乡天麻园区、万山区黄道乡生猪水果等生态种养殖基地、石阡县枫香乡天然林下野生食用菌种植基地等项目。实施钟山区青林乡乌蒙凤鸡全产业链发展,盘州市盘关、普古等民族乡刺梨产业冷链物流设施等项目。实施清镇市流长乡刺梨生产加工基地、蓝莓种植基地、韭黄种植基地等建设项目。实施桐梓县马鬃乡苗族特色展示基地建设等项目。 乡村振兴示范工程。分类分级推进民族乡乡村振兴示范工程,推动黔西县绿化乡、乌当区偏坡乡、绥阳县小关乡、碧江区桐木坪乡等创建基础较好的民族乡率先创建国家级省级乡村振兴示范乡,支持各市州民族乡创建一批市(州)、县(市)乡村振兴示范乡,力争打造20个左右国家级省级乡村振兴示范乡。 |
第七节推进基础设施现代化
抢抓国家“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新时代西部大开发和“新基建”等政策机遇,大力实施路网、水网、电网、地下管网、油气网、互联网基础设施“六网会战”,从根本上解决或缓解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制约瓶颈,夯实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基础。
铁路。建成贵阳至南宁高速铁路、盘州至兴义城际高铁、瓮马铁路南北延伸线等铁路,力争开工黔桂铁路增建二线、铜仁至吉首、盘州至六盘水经威宁至昭通、黄桶至百色、南昆铁路增建二线等铁路,规划研究贵阳至郑州、贵阳至兴义、兴义至百色、兴义至赣州、涪陵至柳州铁路等项目。
公路。实施国家高速公路“补断畅卡”建设工程,加快推进沪昆等国家高速公路主通道扩容改造。有序推进省际高速公路通道建设,提升民族地区对外快速通行能力。实施国省干线升级改造工程,逐步提高民族地区国省干线道路等级,推进城乡融合、交(通)旅(游)融合发展。实施县乡公路路面改善提升工程,有序推进乡镇通二级公路建设,提高农村公路网络化和安全保障水平。
机场。加快推进支线机场建设,建成威宁机场,实施荔波、黎平等支线机场改扩建工程,提升支线机场运输保障和发展通用航空能力。
水运。配合乌江航道、北盘江至红水河2条水运通道和库区航运建设,有序推进红水河主航道和乌江沿河段航道提等扩能改造工程建设,积极推进瓮安港、望谟港、罗甸港等重点港区泊位建设。
水网。大力推进民族地区大中小型水库及配套水网、引提水等骨干水源工程建设,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农村供水规模化和小型山区供水工程标准化发展,加强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提高民族地区供水保障能力。
电网。完善民族地区电力输配网络建设,加快推进110千伏、35千伏输变电等电力基础设施项目升级建设和城镇电网智能化建设,加强现代农村配电网示范点建设,构建安全、可靠、绿色、高效的城乡现代配电网。加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及配套电网建设改造,实现民族地区城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具备建设条件的加油站充电设施全覆盖。有序推进贵州电网和兴义地方电网“两网融合”。
地下管网。率先推进兴义、都匀和凯里3个区域中心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县城有序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积极推进城区污水管网、雨水管网、供水管网和燃气管网等地下管网建设改造入廊,提升各类地下管网系统建设管理、运行安全和保障能力水平。
油气管网。依托中缅线、中贵线等国家天然气主干管线,推进民族地区国家级干线、省级支线、县级联络线三级输配体系建设,深化实施天然气“县县通”工程,加快推进天然气进社区、进园区、进院落,持续扩大供气范围,逐步向乡村拓展,实现民族自治地方46个县(市)通天然气。加快空白乡镇加油(气)站点建设,实现成品油零售网络覆盖民族地区所有乡(镇)。
互联网与新型基础设施。加快推进“光网贵州、满格贵州”建设,加快建设“千兆城区、百兆乡村”,提升民族地区网络传输和交换能力。推进以5G等为代表的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加快5G全面商用。实施“数聚贵州”工程,加快推进黔南州、黔西南州、黔东南州区域性数据中心等数据资源基础设施建设,争取一批国家各部委、中央企业的南方数据中心、分中心和灾备中心等优质数据资源落户“三州”等民族地区。以“云网平台”建设为引领,强化工业互联网、物联网和人工智能等互联网新型数字设施与民族地区实体经济、乡村振兴、政府治理、社会民生服务等各领域深度融合应用,协调推进融合创新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各级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网上办理。
专栏10贵州省民族地区推进基础设施现代化重大工程项目 |
铁路网建设工程。(1)高铁(快铁)建设项目。建成贵阳至南宁高铁、盘州至兴义城际高铁,力争开工六盘水经威宁至云南昭通、铜仁至吉首等项目,积极争取贵阳至兴义(经黔南州、黔西南州)、兴义至百色、昭通至黔江(经威宁、沿河)、兴义至赣州、涪陵至柳州铁路等项目纳入国家和省专项规划。(2)其他重大项目。建成瓮马铁路南北延伸线等项目,力争开工黔桂铁路增建二线、黄桶至百色、南昆铁路增建二线等项目,积极争取贵阳至百色客货铁路等项目纳入国家和省专项规划。 公路网建设工程。(1)国家高速公路“补断畅卡”建设工程。建成都香国高都匀至安顺段扩容工程,开工建设沪昆国高安顺至盘州(黔滇界)等繁忙路段扩容改造工程。(2)省际高速公路通道建设。建成印江至秀山(黔渝界)、道真至武隆(黔渝界)、威宁至围仗(黔滇界)等高速公路,开工建设贵阳经金沙至古蔺(黔川界)等高速公路;做好威宁至云南彝良(黔滇界)、榕江至广西融安(黔桂界)、天柱至湖南会同(黔湘界)、荔波至广西河池(黔桂界)、望谟县蔗香镇至广西乐业(黔桂界)等省际通道储备项目前期工作,条件具备后适时启动。(3)省内高速公路网项目。建成雷山至榕江等高速公路,积极推进纳雍至晴隆、乌当(羊昌)至平塘、沿河经印江至松桃、六枝至安龙等一批项目建设。(4)旅游公路项目。推进荔波旅游环线示范段、环梵净山旅游公路示范段等一批项目建设。(5)其他重大公路建设项目。加快推进民族地区国省道、县乡道提级改造,农村公路管护等项目建设,力争乡镇通二级公路比例达到65%以上。 机场建设工程。建成威宁机场,实施荔波、黎平等支线机场改扩建工程,适时推进天柱、罗甸机场前期工作,规划研究都匀机场建设;有序推进独山等一批通用机场前期工作和具备条件的部分军队停用机场多用途适航改造应用。 水运建设工程。重点推进南北盘江红水河、乌江水运主通道提等升级工程,延伸黔东南、黔南区域清水江和都柳江航道服务范围,积极实施乌江沙沱第二线1000吨级通航设施、龙滩电站1000吨级通航设施建设,有序推进沿河港、瓮安港、望谟港、罗甸港等重点港区建设。 骨干水网建设工程。(1)大型水库。建成黄家湾水利枢纽、凤山水库等重大水利工程;加快推进黔南州石龙水库、甲摆水库、铜仁市车坝河水库、黔西南州美女山水库、黔东南州宣威水库、忠诚水库、毕节市玉龙水库等大型水库前期工作,力争早日开工建设;争取将黔南州蛮酱水库、铜仁市岩口水库等大型水库列入国家规划。(2)中小型水库。加快凹水河水库、赖子河水库等在建中小型水库建设进度,新开工黔东南下尧、黔南鸭寨等一批中小型水库。(3)其他。在有条件的区域实施一批城乡供水一体化、农村供水规模化和小型山区供水工程标准化发展等工程项目。 电力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工程。(1)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及配套电网建设项目。在民族地区城市、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有条件的加油站、产业园区、重点景区实施一批重大项目,实现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民族自治地方46个城市、区域高速公路服务区全覆盖。(2)城乡用电服务均等化项目。实施完成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项目,实施一批城镇电网智能化建设项目,打造一批现代农村配电网示范点。 城市地下管廊建设工程。在民族地区县城及城镇实施一批城区污水管网、雨水管网、供水管网和燃气管网等地下管网建设项目;在兴义、都匀、凯里积极实施一批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有序推动各类地下管网入廊。 油气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工程。(1)天然气“县县通”项目。在“十三五”时期未通天然气的民族自治地方所有县级单元全面实施天然气建设项目,推动天然气进社区、进园区、进院落,实现天然气“县县通”。(2)支线输气管道项目。实施完成花溪燕楼—惠水—长顺、中缅47#阀室—独山、中缅47#阀室—三都、中缅50#阀室—荔波、中缅45#阀室—昌明—贵定—福泉、中缅47#阀室(独山)—平塘—罗甸等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3)成品油油库级管道建设项目。推进实施黔西南州郑屯油库改扩建工程,论证推进西南成品油管道独山县城段迁改工程。 互联网与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1)民族自治地方县域5G基站项目。在民族自治地方所有县(市)实施一批5G基站建设项目,全面推开5G商用,实现5G基站覆盖民族自治地方所有城市区域。(2)其他互联网与新型基础设施项目。积极实施黔南州磷化工“互联网+”协同制造5G虚拟企业专网建设、平塘县FAST大数据备份储存中心建设、都匀市基础设施“智慧”升级、黔西南州智慧城市大数据中心和智慧住建平台建设、义龙新区大数据产业园绿色大数据南方基地二期三期工程等项目。 |
深入实施大数据战略行动,推进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进一步推动“万企融合”大行动,加快“四个强化”“四个融合”,引领民族地区创新驱动发展。
大力推进数字产业化。实施数字经济万亿倍增计划,深入开展“百企引领”行动,推动民族地区数字经济加快发展。在兴义、凯里、都匀3个中心城市区域围绕大数据电子信息制造业、智能终端、新型电子元件等领域建设一批产业园区。以省级平台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区为示范带动,加快培育民族地区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大力发展通信业,做大“流量经济”,提升信息消费规模和水平。在有条件的区域,推动5G、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应用推广。
大力推进产业数字化。深入实施“万企融合”行动,推动民族地区工业企业与大数据融合发展,推动工业企业向智能化生产、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服务化延伸转型。推动大数据与农业融合发展,引导茶叶、蔬菜、水果、禽蛋等生态特色产业向生产管理精准化、质量追溯全程化、市场销售网络化融合升级,在有条件的地区推广智慧农业新模式。推动大数据与服务业的融合发展,围绕推动旅游、健康、养老、文化、物流等特色优势服务业加快发展,加快建设一批智慧型、共享型融合升级平台,催生一批新业态、新模式。
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加快民族地区“一云一网一平台”建设步伐,推动数据的集中存储、共享交换和开放开发,对各类“子网”进行全面整合和互联互通,确保建立向上连接国家和省,向下覆盖州、县、乡、村四级,推进全省数据治理智能工作平台建设,建设覆盖州、县两级政府所有审批业务系统的政务服务平台,推动数据从“云端”向政用、民用、商用落地,提升政府管理、社会治理和民生服务水平。推进大数据在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领域深度应用,建设一批智慧楼宇、智慧交通、智慧城管等智慧城市示范项目。
加强民族地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大民族地区科技研发投入,提高R&D经费支出占比。加强以5G为引领的创新体系建设,探索推进贵州科学数据中心、省部共建公共大数据重点实验室等平台建设,建设一批服务民族地区资源型制造业、现代农业、卫生健康等领域的数字化技术创新中心。强化成果转化应用和科技服务支撑,继续推进科技创新与服务平台建设,支持有条件的民族地区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
专栏11贵州省民族地区推动创新驱动现代化重大工程 |
数字产业化发展工程。在凯里、兴义、都匀等基础条件较好的区域,推进电子信息制造业加快发展。以黔南惠水县等首批省级平台经济创新示范区为带动引领,推动“网络货运”“自由职客”等平台经济加快发展。 产业数字化发展工程。在“三州”和产业基础较好的自治县大力推进大数据与农业、工业和服务业的融合,加快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赋能实体经济。 数字政府建设行动。完善民族地区“一云一网一平台”建设,深入实施数字政府建设行动,提升完善“智慧金州”“智慧黔南”等政务平台服务能力,开展政务数据质量评估,完善数据资源目录体系,开展“无接触注册”“网上车管所”等试点,州、县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100%。 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工程。依托瓮福磷化工、黔西南煤化工、黔北铝工业、黔东锰系材料等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基地),打造一批国家级省级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支持民族地区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组建产学研战略联盟,打造一批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支持州、县两级生产力促进中心建设。 |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保障各民族平等共享基本公共服务,优化自然人文生态,满足各族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多样化需求,不断增强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围绕补齐和提升民族地区民生保障短板,以就业、教育、卫生健康、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为重点,实施一批民生保障及服务工程,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优质化。
推动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完善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易地搬迁群众、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积极实施就业促进服务工程,加快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面向重点群体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创业服务。建立完善对口帮扶劳务协作机制。构建城乡居民就地就业服务机制,持续开发公益性岗位,帮扶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等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创新组织劳务输出奖补机制,促进劳务产业化发展。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的保障制度,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积极实施城乡居民增收计划,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努力实现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增幅不低于当地经济增长增幅。
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深入推进爱国主义教育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着力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促进教育公平,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向薄弱学校流动,努力实现城乡间区域间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普及民族地区学前教育,重点发展公益性、普惠性学前教育,推进乡村两级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继续实施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实现行政村公办幼儿园应建尽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实施义务教育阶段集中办学,落实“阳光校园·智慧教育”工程,推进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实现每个乡镇至少拥有一所标准化寄宿制小学。推动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支持“三州”和自治县普通高中采取多种形式提高教学质量。推进职业教育扩容提质,实施中职“强基”、高职“双高”和“黔匠”培养工程,深化职普融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探索民族地区特色学徒制,力争实现未升入高中或普通本科院校的学生接受中职(含技工)、高职教育全覆盖。提升高等教育质量,支持贵州民族大学、凯里学院、兴义民族师范学院、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等高校探索建设民族特色学科,开展与国内外一流研究机构、高水平大学、高层次人才团队产学研全链条合作,建设一批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一批高水平教学和科研团队。加快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支持和规范民族特色民办教育发展,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推动面向民族地区各类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加强中小学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继续做好教育对口帮扶衔接工作,助力乡村师生提升素质。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重视青少年身体素质和心理健康教育。加快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现代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支持民族地区开展双语教育,推进优秀民族民间文化进校园,提高民族地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水平。
深入推进健康贵州建设。强化公共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改革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推动公共卫生事业投入向民族地区倾斜,促进民族地区医疗资源和健康服务的整体提升。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处置机制,提升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处置能力。加强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巩固完善民族地区州、县(市)、乡(镇)三级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加快医疗资源均衡布局,推动黔东南州、黔南州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和黔西南州国家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完善县级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服务体系,促进分级诊疗,推进医共体建设,提高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的能力。支持国内省内知名医疗机构对民族地区对口支援,提升民族地区公共卫生健康服务水平。推动中医药、民族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扶持苗药瑶药等民族中药事业加快发展。提升民族地区健康教育、慢病管理和残疾康复服务质量,重视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支持社会办医,完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促进全民养成文明健康生活方式。贯彻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建设一批全民健身设施,提升竞技体育综合实力,健全国民体质监测服务体系。
完善广覆盖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参保覆盖面,促进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参保,健全社保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根据各地实际科学制定和调整低保标准,合理确定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水平,完善工伤保险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实现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健全社保基金管理风险防控体系和监督机制。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健全老年人、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和设施,完善帮扶残疾人、孤儿等社会福利制度。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培育养老新业态,促进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加强专项救助制度与低保救助制度的统筹衔接,采取阶梯式救助模式等举措,对重点群体实行帮扶激励。
专栏12贵州省民族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重大工程 |
就业促进增收重点工程。(1)民族特色职业技能提升项目。建设一批民族特色公共实训基地,定期开展技能培训、企业新录用人员培训、新技工系统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新市民”培训。(2)新一轮“雁归兴贵”计划。每年在民族地区实施一批创业孵化基地和农民工创业园(点)提升项目,完善各地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服务功能,引导和留住更多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 教育资源优质均衡发展工程。(1)民族地区教育均衡发展项目。对民族地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进行扩容提升建设。(2)民族地区教师保障项目。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民族地区教师待遇、职称评审等政策。(3)民族地区教育现代化项目。推进大数据与教育深度融合,建成一批智慧校园、智慧课堂项目,促进民族地区学生通过在线学习获取优质教育资源。(4)民族地区双语教学项目。根据需要,适当开展苗语、侗语等双语教学工作,定期举办全省双语骨干人才培训班或双语师资班。 民族地区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发展工程。(1)民族地区高等教育发展项目。重点支持“三州”实施高等教育提质改造,促进建设一批民族特色优势产业学科和专业。(2)民族地区职业教育扶持项目。重点支持每个州办好一所高等职业学院、办好一批特色专业,重点支持每个自治县办好一所中等职业学校、办好一批特色专业。 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工程。以县(市)为单元,实施一批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项目,对民族地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能力进行改造提升。通过编制手册、口袋书、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科普宣传。完善民族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重点推进凯里、兴义、都匀疾控中心标准化建设,加紧补齐民族地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短板。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一批发热诊室。 公共卫生健康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以县(市)为单元,实施一批公共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工程项目,对民族地区基层公共卫生健康服务能力进行改造提升。加强乡村医生队伍政策保障和基层人才培训培养,改造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进中心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质升级。实施一批民族地区妇幼服务提升工程项目,完善妇幼保健机构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民族地区远程医疗应用,推动州县乡远程医疗服务常态化运行。提升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强化街道(乡镇)公共卫生职责,把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纳入社区治理体系。 扶持民族中医药发展工程。加强民族医医疗机构建设,促进培养一批民族医药传承人。加强民族医药标准建设,提高民族医药质量,推进民族医药理论研究、人才培养、产业化等高质量发展。 |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大生态战略行动,巩固提升优良生态环境质量,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家园。
加强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深入推进绿色贵州建设,建立健全以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环境风险有效防控为重点的生态安全体系,统筹山水田林湖草系统治理,继续实施一批生态保护与修复重点工程,提升林地、饮用水源地、湿地、自然保护区、重要流域、矿产资源集中开发区等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能力。积极探索生态补偿新机制新模式,推进威宁、雷山、荔波国家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县建设。强化河(湖)长制,全面推行林长制。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实施污染防治六项重点攻坚行动,深入推进“双十工程”,坚持“多彩贵州拒绝污染”。进一步巩固提升城市空气质量,加强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加大城市扬尘污染防治力度,推动工业废气治理。提高城镇污水收集效能,强化地下水污染防治和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推进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形成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深入实施瓮福等区域磷化工企业“以渣定产”,加强松桃等区域锰污染治理,推动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提高危险废弃物和医疗废弃物收集处置能力。加强土壤环境监测,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加强生态环境风险防范,提升突发环境问题的预判、决策、指挥、处置和报告的综合能力。
大力发展绿色经济。深入实施绿色制造专项行动,支持绿色技术创新,加大绿色金融支持力度,建设一批绿色园区(基地)、绿色企业,打造更高品质的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创建一批绿色经济品牌,形成以绿色发展为主题、绿色产业为主导、绿色企业为主体、绿色生活为主流的绿色发展新格局。支持民族地区各县(市)、乡(镇)和村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争创一批全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建设具有民族特色的美丽宜居乡村。围绕“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的建设目标,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科学保护传统村落和民族村寨特色风貌。加强乡风文明建设,实施乡村绿化行动。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完善农村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垃圾就地分类及资源化利用,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和谐、生态、宜居、幸福新乡村。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继续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行动,在自治州及所属县(市)、自治县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县、市)。
专栏13贵州省民族地区生态环境建设重大工程 |
“绿色贵州”建设工程。(1)继续实施天保林、退耕还林、石漠化综合治理等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2)在民族地区继续开展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3)启动实施武陵山等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民族地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工程。在民族自治地方46个县(市)继续开展农村环境整治与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情况排查调整等行动。 草海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工程。继续推进《贵州草海高原喀斯特湖泊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规划》在建项目建设,完成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 重点流域水环境保护与治理工程。(1)乌江流域出省断面水环境保护与治理工程(涉及印江、沿河、务川3个自治县)。(2)重安江、瓮安河关键性重点磷污染防治工程(涉及黔南、黔东南州的瓮安、福泉、麻江、黄平等县市)。 黔南州磷化工基地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工程。在瓮福磷化工基地继续实施一批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松桃自治县涉锰污染综合防治工程。提升园区企业清洁生产水平,推进以锰渣库标准化建设为重点的重金属污染治理,深入开展涉锰企业污水治理。 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工程。实施一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力争民族地区每个乡镇打造一个以上美丽宜居示范乡村。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工程。积极推进雷山县、兴仁市鲤鱼村、桐梓县马鬃苗族乡康养旅游区、玉屏自治县箫笛竹林基地、余庆县花山苗族乡高品质茶叶示范园区等一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项目建设,力争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实践创新基地。 |
第三节 满足各族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多样化需求
满足民族地区各族群众改善出行、物流、通讯、用水、用电等生活条件的现实需求。繁荣民族地区商品市场,采取多种方式有效降低企业流通成本,保障各族群众获得物美价廉、丰富多样的日常用品。实施鼓励政策,保障各族群众生活用品基本生产供应,推动特色产品进入国际国内消费市场。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加快发展健康、养老、娱乐、文化、旅游、体育、家政、物业等服务业,增强多层次多样化供给能力。
第七章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大力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切实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增强中华文化认同。坚守中华文化立场,持续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国民教育、道德建设、文化发展和生产生活当中,营造传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对教师的中华文化教育培训,推动省内高校特别是民族院校开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必修课。从中华文化资源宝库中提炼题材、获取灵感、汲取养分,开展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果展演等文艺创作。鼓励探索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与地域文化有机结合,讲好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贵州”故事。
加强历史文物遗址保护。加强历史文物遗址特别是具有爱国主义教育意义的历史文化文物遗址保护利用,提升重大事件遗址、重要会议遗址、重要机构旧址、重要人物旧居保护水平,生动呈现各民族团结奋斗史、中华民族文化交融史和民族地区建设史,展现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历史进程。
推动中华文化元素融入城市风貌和公共设施。以中国元素、时代风格引领城乡规划建设,提升城乡设计建设整体文化品位。推动民族地区提升公路(旅游公路)、铁路、内河航线和机场、火车站、码头、广场、景区及大型综合交通枢纽等公共基础设施设计规范的文化含量,积极体现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元素。充分利用公益广告牌、大型标牌LED显示屏等室外展示窗口,形象生动传播主流价值,展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大力推动多彩贵州民族特色文化强省建设。加强各民族优秀文化传承保护,深入挖掘和传承民族文化、红色文化、山地文化、阳明文化、“三线文化”等具有贵州特色、丰富多彩的文化内涵,切实增强文化自信。
加强民族古籍整理保护与开发利用。实施少数民族古籍数字化保护工程,重点对入选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的少数民族文献古籍和口传古籍精品进行数字化保护,建成贵州省少数民族古籍资源数字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线上线下资源共享。加强各民族文化典籍整理编纂出版工作,推出一批表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品系列图书。加强少数民族古籍开发利用,组织开展优秀民族古籍理论研究文章评选、朗诵经典、讲解故事和拍摄微视频等文化创意活动,讲好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各民族共生共存共荣的中国故事。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加大“非遗”传承人扶持力度,根据我省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等因素动态调整“非遗”传承人的补助标准,保护手工艺方式和口传心授为主的传承机制,继续推进民族传统手工艺传习所、民族传统手工大师工作室建设,建设高水平工匠和人才队伍,打造一批“非遗”文化保护传承基地。组织遴选和申报国家级“非遗”文化保护名录和国家级“非遗”传承人,对民族地区予以倾斜。支持黔东南州苗族、侗族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等有条件的区域申报世界和国家“非遗”文化遗产。
加强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突出文化特色,打造个性精品,塑造村寨品牌。加大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扶持力度,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农文旅产业融合发展,传承发展优秀文化,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建设一批点线面相结合、区域性整体保护发展的民族特色村寨廊带,培育一批民族文化旅游综合体,打造一批民族乡村振兴示范村寨。编制实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发展规划,扩大和提升“西江千户苗寨”“黎平肇兴侗寨”“贵定音寨”“惠水好花红”等一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品牌的影响力,推动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同频共振。
推动各民族优秀文化繁荣发展。加大对民族地区文艺创作的支持,鼓励创作推广反映地区间、民族间交往交流交融的文化作品。促进各民族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发展,加强少数民族文化文艺创作,办好全省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金贵奖”“黔岭歌飞”少数民族歌曲创作作品征集大赛,推选优秀作品参加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中国少数民族戏剧汇演、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评选、全国少数民族美术展和全国少数民族优秀舞蹈、声乐、曲艺作品展演等。
推进各民族优秀文化创新发展。坚持传统与时尚相结合,积极推动民族歌舞、民族工艺品、民族服饰、特色饮食等产业化,扶持一批民族文化企业,推出苗绣、水族马尾绣、银饰、蜡染等一批民族传统手工业品牌,促进民族传统手工业高质量发展。积极实施“民族文化+旅游”“民族文化+康养”“民族文化+大数据”等融合发展工程,推动民族优秀文化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
完善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优化城乡文化资源配置,建立健全支持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基层文化惠民工程扩大覆盖面、增强实效性。大力开展文化阵地建设,实施一批数字化、网络化改造工程,提升和完善民族地区县级及以上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广场等公共文化设施服务功能。推动公共文化设施向基层延伸,完善和提升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功能,补齐乡镇、社区及村级公共文化设施短板。推进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持续实施多彩贵州“广电云”户户通工程,实现应急广播平台体系行政村全覆盖。支持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微博平台建设,推进少数民族文化产品上线上网工程,加强网上文化内容供给和监管,推出一批宣传中华民族历史观和党史国史的专题片、影视剧、微视频、动漫、出版物等新媒体宣传作品。加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使用管理和信息化建设,支持实体书店发展和农村基层出版物发行网点建设,推进卫星数字农家书屋建设。优化贵州省民族博物馆功能,推动民族类博物馆改革,以宣传中华民族历史观、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为主题,改进布展方式,实现免费开放。
发展包含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在内的群众体育。继续推进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训练基地建设,培养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人才。推广具有民族特色的传统体育项目,推动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体育赛事和全民健身融合发展,打造具有民族特色的全民健身品牌赛事活动。高水平办好贵州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力争在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创造佳绩。支持民族地区公益性体育文化事业发展,加强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推进相关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
第五节 倡导文明新风尚
大力开展移风易俗。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移风易俗宣传教育活动,推动移风易俗新风尚真正入脑入心。将移风易俗列入村规民约,倡导文明新风尚。定期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等评选活动,树立一批移风易俗示范典型,积极引导和帮助各族群众追求文明现代的生活方式,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强化全体公民日常行为规范。完善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职业操守、团体章程,营造自觉遵纪守法、尊重各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维护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
专栏14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重大工程 |
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工程。突出“一寨一策”,坚持分类施策,从自然、人文、产业、建筑、风俗、饮食、特产等多角度、全方位地深入挖掘村寨特色,保护、改造与修缮一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突出传统建筑风格、文化特色,按照“建筑风格特色化、内部设施现代化、居住条件人性化”的要求,悉心保留传统建筑的原有特色和历史氛围,精心保护特色村寨的建筑形态、自然环境、传统风貌以及民俗风情,完善基础设施,实施一批农文旅融合发展产业项目,每年重点支持50个左右民族旅游示范村寨建设。 少数民族古籍保护与开发利用工程。(1)少数民族古籍数字化保护工程。建设贵州省少数民族古籍资源数字信息化管理系统,重点对入选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的少数民族文献古籍和《亚鲁王》等口传古籍精品进行数字化保护,实现线上线下资源共享。(2)少数民族古籍经典图书出版工程。整理出版《贵州少数民族古籍总目提要》《彝文文献经典系列》《苗族古歌搜藏集》《侗族传统叙事诗白话改编》《中国水书习俗经典译注》等50部古籍精品图书。(3)少数民族古籍开发利用双百工程。组织推出阐述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历史的100篇理论研究文章和100个经典故事。 “非遗”文化保护传承工程。成立一批专业文艺团体,认定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所讲习所,培养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传统手工艺大师和民族传统手工业发展领军人才。 民族文化体育品牌建设工程。办好第七届、第八届贵州省少数民族文艺会演,第十届贵州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办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金贵奖”评选、“黔岭歌飞”少数民族歌曲创作作品征集大赛、多彩贵州民族服饰设计大赛等活动。谋划和举办一批具有民族特色和国际国内影响力的体育赛会赛事,打造10个左右国内知名的民族山地户外健康运动品牌。 公共文化平台建设工程。加快民族地区公共文化设施数字化、网络化改造,实现民族地区州级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和县级图书馆、文化馆数字化改造全覆盖。改造提升一批民族博物馆、民族文化展示中心。提升乡镇、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和村文化站的服务能力,建设一批民族乡村文化陈列室、文化墙、文化长廊、文化广场及舞台等文化设施。 民族地区开展移风易俗专项行动。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宣讲活动,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在倡导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的积极作用,推选出一批“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形成文明新风尚。 |
第八章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完善政策导向和加强制度保障。在城市规划建设特别是由政府主导的保障性安居工程中,注重建设多民族共居的互嵌社区。鼓励各族群众在城市和乡村双向流动,鼓励各民族联合创业、扶贫济困、守望相助。加强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管理,让城市更好接纳少数民族群众、少数民族群众更好融入城市。加强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建设,让群众得到更好的生活扶持、社会救助和人文关怀。
推进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四共”型社区建设。以易地扶贫搬迁社区等城乡社区为平台,创建一批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四共”型示范社区,健全居住生活、工作学习、文化娱乐等配套服务功能设施,通过空间嵌入、经济嵌入、文化嵌入、社会嵌入和心理嵌入,推动各族群众深入交流培养、融洽感情,形成密不可分的共同体。
大力推广国家通用语言。坚持把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途径,聚焦民族地区存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障碍的群体,实施国家通用语言培训行动,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到2025年基本消除民族地区60岁以下少数民族群众国家通用语言交流障碍。发挥好全国大学生民汉双语志愿服务团作用,为民族地区群众和少数民族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提供语言援助和志愿服务。
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全面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教育教学基础基本用语用字的法定要求,实施民族地区乡村教师普通话提高培训计划,提高民族地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水平。支持双语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和双语培养培训机构建设,提高民族地区双语教师教学水平。
科学保护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尊重和保障各民族使用和发展自己语言文字的权利,深入实施语言资源保护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鼓励和推动各民族互相学习语言文字,鼓励在民族地区工作生活的汉族干部群众学习少数民族语言文字。
组织开展覆盖面广、群众性强、形式多样的各民族交往交流活动,纵深推进各民族经济文化交流。广泛开展送戏送书送医等文化下基层活动、群众性文化交流活动和结对帮扶活动,推动对口支援援受双方开展好结对共建、参观考察、学习培训、文艺演出、家庭联谊、家访旅游等活动。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优势,开展“结对子”“手拉手”“心连心”“一家亲”等多层次多领域多样化的联谊活动,增进各民族间情感交流。促进各民族文化交流互鉴,建设富有各民族特色和文化内涵的群众广场、主题公园等公共场所,制作一批各族群众喜闻乐见、反映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感人故事的优秀作品。深入开展“和谐家园”慰问演出活动,组织开展少数民族参观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互观互检、基层干部群众参观考察等交流活动,使各族干部群众深刻感受祖国发展变化和巨大成就,切身体会同为中华民族的温暖与荣耀。
深化与省外毗邻地区区域合作。深化与武陵山片区、乌蒙山片区、滇桂黔片区等省外周边地区在基础设施及基本公共服务提升、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建设、文化交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等多领域合作交流,巩固和完善区域合作机制,围绕共同关注的发展问题,抢抓国家构建“双循环”发展格局、推进新时代西部大开发、建设长江经济带等区域发展战略新机遇,共同实施一批区域合作重大工程项目,谋划和争取一批重大项目纳入国家相关规划。
加强与珠三角、长三角等区域的合作。坚持和完善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社会力量参与帮扶等机制,深化与广州、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等东部对口帮扶城市在助力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共建承接产业转移园区、文化旅游康养、提升民族地区教育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智力支持等领域的长期合作,在有条件的地区共同打造一批承接产业转移“飞地园区”、乡村振兴示范镇村和教育医疗卫生等领域东西部协作示范基地。依托“一带一路”、贵广沪昆高铁经济带等开放通道,支持“三州”及有条件的自治县将省级经济开发区和重点产业园区作为对外开放的主阵地,推动黔南州、黔东南州等民族地区通过贵广高铁经济带建设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市场,支持黔西南州等民族地区加强与珠三角、长三角等区域的合作。
加快发展开放型经济。打造“贵人服务”品牌,建设国内一流营商环境,支持有条件的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开放型经济,建设一批、培育壮大一批“走出去”外向型企业,吸引更多外商、外资“走进来”。
专栏15贵州省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重大工程 |
互嵌式“四共”型社区建设工程。以易地扶贫搬迁社区为重点,创建100个左右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四共”型示范社区。 民族地区开展推广国家通用语言行动。在国家通用语言使用相对薄弱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深入开展推广国家通用语言专项行动,确保学前儿童学会普通话、少数民族初中毕业生基本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少数民族高中毕业生熟练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高民族地区青壮年劳动力的国家通用语言应用水平。 《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贵州篇)编撰工程。编撰《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贵州篇),支持各市(州)编撰《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料汇编》(市州篇)。 民族地区与省外毗邻地区区域合作重大工程。协调推动我省与周边省市区共同争取国家编制新一轮武陵山片区、滇桂黔石漠化片区、乌蒙山片区区域发展规划,争取我省一批项目纳入规划。 区域重大开放合作平台建设工程。(1)东部对口帮扶民族地区共建“飞地园区”项目。推进广东(贵州)产业园、黔南·广州产业园、毕节·广州产业园、威宁•江楠现代农业物流园等建设。(2)经济开发区扩区升级行动。支持都匀经济开发区、黔西南州高新区、黔东南州高新区、大龙经济开发区申创国家级开发区,支持天柱工业园区、榕江工业园区申报省级经济开发区。(3)重大口岸建设项目。推进贵州(昌明)国际陆港、福泉国际陆港、黔东南陆港(“一港三区”)、铜仁—凤凰机场空运口岸等建设。(4)国际性会展交流平台项目。办好中国物流(都匀)国际峰会、都匀毛尖(国际)茶人会、黔西南国际山地旅游大会暨户外运动大会。 |
第九章全面深入持久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
强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制度保障,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向纵深拓展,把示范区示范单位打造成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标杆。
强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制度保障。强化各级党委和政府认真履行守护民族团结生命线的政治责任,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健全由宣传、统战和民族工作部门共同负责的省、市(州)、县(区、市)三级创建工作机制,推进创建工作深入各部门各领域各行业,融入各族群众生活实践。健全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评选评估机制,完善测评体系和考核办法,规范评审命名流程、方式方法,实行动态管理,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和示范单位评选规范化。
推动创建工作向基层下沉。坚持抓基层、强基础,充分发挥干部、知识分子、青少年等作用,加大重点行业、窗口单位和新经济组织等创建力度,深入广泛开展创建工作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部队、进宗教活动场所等“7+N进”活动,进一步拓展创建领域,积极搭建更多群众便于参与、乐于参与的平台。
健全省、市(州)、县(区、市)三级教育基地体系。按照国家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建设要求,加快建设覆盖全省的标准化、多样化、特色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建立贵州省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数据信息库。
规范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表彰。健全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表彰工作机制,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评选表彰活动,大力培育和选拔各类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关心关爱模范个人,落实相关待遇和礼遇。深入挖掘基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事迹,广泛宣传各级各类先进典型,营造学习模范、争当模范的良好社会氛围。
全面提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水平。坚持顶层设计和基层首创有机结合,积极开展差别性的创建工作模式和样板试点探索,努力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借鉴推广的“贵州模式”。扩大创建范围,积极推动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共建联创,推进示范镇(乡、街道)、示范县(市、区)、示范州(市)创建,实现全省创建广覆盖,不断巩固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同步、公共服务同质、法制保障同权、精神家园同建、社会和谐同创。
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坚持将机关、社区、村寨、学校、企业、部队、宗教活动场所作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主阵地、主渠道,支持重点行业、新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加大创建力度,推动创建工作覆盖基层。充分尊重和体现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针对不同领域、不同群体的共性特点和个性特点开展创建,探索完善创建工作路径,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专栏16贵州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重大行动(活动) |
民族团结进步“7+N进”活动。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月(周、日)活动为抓手,每年在全省范围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7+N进”活动,支持各市州根据需要拓展范围,搭建更多群众便于参与、乐于参与的平台。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行动。支持六盘水市、贵阳市、安顺市和毕节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力争每年成功创建10个左右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50个左右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保障行动。推出一批品牌化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广泛开展“和美校园、同心筑梦”主题活动,培育发展一批社会组织,建设一批工作阵地,推出一批民族团结进步公共产品,打造一批高素质专业化的创建工作队伍。 |
全面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健全民族工作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
坚持“两个结合”基本原则。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坚持统一和自治、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相结合,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确保国家法律和政令在民族自治地方的实施,依法保障民族自治地方行使自治权。在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坚决维护宪法权威的前提下,落实好民族区域自治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理民族事务的能力。在制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政策性文件时,充分考虑民族地区在改革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和特殊困难,注意听取民族地区的意见。民族自治地方切实行使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赋予的自治权,既保证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在本地的贯彻执行,又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把党的民族政策落到实处,真正体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支持自治州和自治县办好成立逢十周年庆祝活动。
加强法治学习和宣传教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把宪法、民法典、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等重要法律法规列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的必修课,列为相关国家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全面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治素养。结合各地实际从不同社会群体特点出发,加强对青少年、媒体从业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城市流动人口等群体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民族工作法律法规的认知程度,充分利用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加强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及配套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推动各族群众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化解矛盾用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增强各族群众依法维护合法权益意识。
加强对民族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健全监督检查机制,推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民族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度化,进一步健全各级政府民族工作部门对《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等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有效机制。
健全涉及民族因素矛盾纠纷风险隐患排查化解机制。加强涉及民族因素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建设,完善民族因素突发事件应急体系,进一步健全各部门协作会商的定期排查机制,加强风险研判和舆情收集监测,增强对风险因素和苗头性问题的发现能力,完善涉及民族因素突发事件和重大舆情“零报告”和季报制度。
积极预防和依法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纠纷。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问题,把法律面前各民族公民一律平等的宪法原则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增强依法办事、维护和促进民族团结的意识和能力。推进涉及民族因素风险防控督办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依法处理影响民族问题的问责机制,综合运用法律、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化解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全面提升各级党委和政府应急管理能力。坚决依法打击暴力恐怖活动和宗教极端主义,坚决反对和纠正针对特定民族成员的歧视性做法。
健全城市和散居地区民族工作体制机制,推动建立乡镇(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为依托的网格化管理模式,实现城市民族工作法治化、社会化。加强和改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依托一站式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注重吸纳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参与社区服务和管理。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信息统计,建立综合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实现流出地和流入地信息互通。加强社区民族工作,提升社区民族事务服务能力。结合“最多跑一次”“一站式”服务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围绕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就业、就学、就医、社保等需求,进一步完善“进得来、留得住、过得好、能融入”的服务体系。尊重城市和散居地区各民族群众的风俗习惯,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市场监督、城市管理、社会服务等有利于少数民族群众进入城市、融入城市的制度机制,保障各民族群众平等享有各项基本公共服务,逐步实现同城待遇。深入推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试点和示范城市建设,支持条件成熟的城市(社区)创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城市(试点社区)。
专栏17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重大工程 |
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城市建设工程。开展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数据信息化示范建设、服务管理平台示范建设、社区示范建设、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体系示范建设,建成覆盖全省的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信息管理平台,创建一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城市(试点社区)。 易地扶贫搬迁社区法治阵地建设工程。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在9个市州筛选一批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易地扶贫搬迁社区,投入专项资金进行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大力开展宪法、民法典、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贵州省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条例》等相关政策法规宣传,增强社区各族群众法治意识,为“四共”型社区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
第十一章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充分用好用活国家支持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健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资金、项目、信息、人才等要素保障,推动规划顺利实施。
第一节完善政策支持体系
积极落实国家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政策支持体系和《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指导意见》等针对西部地区、民族地区的区域支持政策,健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政策支持体系。
财税支持政策。加大省级财政倾斜支持力度,继续通过加大资金分配系数、提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比例、提高补助标准等方式,对自治州及所属县(市)、自治县和民族乡实行动态补助。对符合条件的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在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内,发行政府债券予以支持。加大对民族地区义务教育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提高省级少数民族教育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推动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调动州、县(市)积极性。
金融支持政策。强化金融对民族地区特色产业发展支持,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基金的引导作用,深化基金与金融机构联动,通过市场化运作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向实体经济,助力民族地区乡村振兴,支持经济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创新金融相关政策,继续实施贴息、低息和减息优惠政策,扶持民族地区企业发展,支持轻资产实体经济企业或项目以适当方式融资。推动民族地区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增强融资能力,依法合规支持基础设施建设。积极落实国家民贸民品政策。
用地支持政策。指导民族地区编制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加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推动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适度向民族自治地方倾斜,鼓励开发利用荒山等未利用土地,优先保障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领域补短板项目用地,指导民族地区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整合发展和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合理需求,指导民族地区盘活低效存量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不断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产出水平。
人才扶持政策。健全民族地区有利于吸引、激励和留住人才的体制机制,落实完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招录、高层次人才引进、工资福利待遇等相关政策,畅通人才引进与培养渠道,推进民族地区少数民族干部梯队建设。积极落实国家出台的职称系列改革指导意见,支持民族自治地方制定本地区职称申报评审标准,继续下放职称评审权。
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和督导,建立规划实施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民委委员制度和政府民族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规划实施中的职能,协调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定期研究部署推进规划实施工作,确保如期完成。各地结合实际出台贯彻落实本规划的配套规划或实施意见,做好与本规划及本地区相关规划确定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的对接协调,确保规划安排落到实处。
第三节明确责任分工和强化要素保障
建立健全实施规划落实责任机制。认真抓好规划落实,将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以及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政策举措分解落实到相关责任主体,确保规划如期完成。
强化要素保障。省直相关部门按照工作任务要求,对纳入规划的重大工程项目列入年度计划统筹推进,优先保障项目选址、土地供应和融资安排,并加强项目实施进度和项目资金使用跟踪督查。
建立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制度。省民宗委牵头组织开展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和期末总结评估,提高规划实施的科学性、精准性、规范性水平。适时跟踪监测规划实施情况,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开展第三方独立评估,听取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对规划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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