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行政许可和行政确认裁量权基准规则(试行)》《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则(试行)》的通知(黔发改法规〔2023〕457号)
欢迎来到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个人中心   |  
无障碍浏览
|   适老版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专题专栏>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行政许可和行政确认裁量权基准规则(试行)》《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则(试行)》的通知(黔发改法规〔2023〕457号)
  字号:[ ]  [关闭] 视力保护色:

省发展改革委

关于印发《行政许可和行政确认裁量权基准规则(试行)》《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则(试行)》的通知

黔发改法规〔2023〕457号


各处室(中心):

《行政许可和行政确认裁量权基准规则(试行)》《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则(试行)》已经2023年第7次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职能职责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贵州省发展改革委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裁量权基准规则(试 行).pdf

附件1—2: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确认裁量权基准.pdf

附件1—1: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许可裁量权基准.pdf

附件2:贵州省发展改革委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则(试 行).pdf

附件2—1:贵州省发展改革委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pdf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