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要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制度进一步健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理念进一步夯实,行政执法监督职能作用有效发挥,行政执法行为愈加规范。
一、2023年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一)行政执法情况。根据权责清单,我委涉及的行政执法事项包含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确认三类,无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补偿案件和行政裁决。2023年,我委共办理行政执法案件362件,其中,行政许可171件,占比47.3%;行政确认188件,占比51.9%;行政处罚3件,占比0.8%,罚款22.11万元。
(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印发实施《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随机抽查2022年和2023年我委审批、核准的项目,进一步强化审批、核准的工程项目监管。全年共开展抽查5次,抽取随机抽查事项6项,随机抽取检查对象16户,随机选派执法人员5人次,抽查结果全部公开。对全省5家电解铝生产企业开展节能监察,督促企业加快完善管理制度、淘汰落后设备、规范项目手续等问题整改,目前已经全部完成整改。
(三)行政执法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严格落实行政复议(诉讼)权利告知制度,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事项中,明确告知行政相对人行政复议(诉讼)权利,引导相对人通过行政复议及诉讼的法定渠道表达诉求、维护权益、化解争议。2023年,我委未被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二、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关情况
(一)持续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以实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目标,不断探索完善行政执法制度机制,努力构建规范有效的行政执法体系。一是制定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印发实施《贵州省发展改革委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裁量权基准规则(试行)》,对我委权限范围内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处罚等裁量标准进行细化量化,规范裁量幅度,着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二是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定《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审查和报备制度(试行)》,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报备和目录清单制度。2023年,共制定以我委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均做到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报备,对全委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纳入贵州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管理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421件。三是开展地方性法规清理。严格落实省人大关于2023年开展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要求,围绕与上位法律法规相违背、与经济社会发展不适应等清理重点,全面清理我委起草、代起草的地方性法规。目前,共清理地方性法规6件,均建议继续施行。
(二)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落实省发展改革委《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促进执法严格规范。一是认真落实全过程记录制度。在办理清镇市麦格乡谷坝当铝土矿项目未批先建等3件行政处罚案件过程中,对调查取证、处罚告知、处罚决定、文书送达等环节通过纸质签字材料或者执法记录仪等电子手段对执法过程进行全过程记录,确保办件办理程序规范。目前,正在抓紧起草制定《贵州省发展改革系统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全面统一我省发展改革系统执法文书。二是认真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公示制度。全年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均在贵州省政务服务网上进行公开,权责清单和“双随机、一公开”有关情况在门户网站公开。三是认真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我委法制审核机构对2023年办理的3件行政处罚案件的执法主体、程序、文书等环节进行全方位法制审核,确保行政处罚合法合理。同时,委公职律师和外聘的上海中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就重要的执法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对起草的规范性文件、重大经济合同、重要法律文件等进行审查,为我委行政执法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三)持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认真落实《贵州省发展改革委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一是强化卷宗评查。对2023年办理的3个行政案件卷宗开展评查,从行政处罚案卷的事实证据、执法程序、适用依据、裁量幅度、执法情况、文书格式、案卷装订等方面进行了综合分析,督促执法人员将法治思维贯穿行政执法全过程,强弱项、补短板,助推行政执法工作效能提升。二是强化执法资格监督管理。坚持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定期清理执法人员资格,及时注销退休或调离执法岗位人员的执法证,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人员,需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申报。目前,我委持有效执法证件人数80人,2023年完成新申领执法证16人次,组织申领行政执法监督证4人,进一步充实执法监督人员力量。三是推动加强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监管。起草评标专家行为评价办法、代理机构行为管理和评标评审工作规则等制度文件,进一步完善招标投标监管体制机制。发挥省招标投标指导协调牵头部门作用,制定印发《贵州省省级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监管职责分工》,以清单方式列明省级部门监管职责分工,厘清监管边界,避免权责不明、办事推诿等问题。在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举报。自9月11日工作机制建立以来,已征集到问题线索17件,已按职责分工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办理,部分问题已解决。
(四)持续加强行政执法队伍法治建设。聚焦发展改革主责主业,坚持强化执法人员法治教育,增强依法履职观念,持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一是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内容,持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能力,增强依法执政本领。二是“线上+线下”联动学法。组织相关处室人员旁听庭审案件,以案释法。深入学习《黔南州行政执法规范指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将项目建设、价格管理、招标投标等领域法律法规作为必学课件上传至省普法依法治理平台,重点加强《贵州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学习。2023年,全委参加在线学法考试参考率、及格率均达100%。三是以深度普法推动严格执法。结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将执法普法深度融合,每月开展一期与发展改革职能履行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宣传展板、影视频滚动播放、发放“口袋书”等形式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宪法》《民法典》《行政复议法》,多元化全方位推动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全面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严格落实《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要求,结合发展改革工作特点和实际需求,架构起以“理论+党内法规+综合类法律法规+行政类法律法规+地方性政策法规”为主框架的全委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推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二是动态构建完备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要求,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新需要,持续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闭环管理、权责清单管理等工作相关制度和规定。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文书规范、案卷评查、行政处罚统计报告、投诉举报、评议考核、责任追究等相关配套制度,推动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全面落实。持续贯彻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持证执法制度,切实强化执法人员法治教育培训,不断增强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三是进一步推动高素质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对单位执法人员和法律专业人才配备情况进行实时摸底,结合我委实际,创新法治人才培育机制,及时充盈本单位法治建设人才库,进一步解决法律专业人才短缺问题,着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
四是全面推进立法、执法、普法。积极做好“十四五”时期重点领域立法项目起草论证,启动《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修订前期工作。强化行政执法,严格落实《贵州省价格条例》《贵州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贵州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规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抓实“八五”普法规划后半篇文章,增强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创新丰富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等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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