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工程建设领域招标项目评标评审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发改法规〔2024〕1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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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工程建设领域招标项目评标评审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发改法规〔2024〕1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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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发改法规〔2024〕148号

各市(州)发展改革、工业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水务)、农业农村、商务、能源、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活动管理,促进评标评审工作规范、公平、公正,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相关部门制定了《贵州省工程建设领域招标项目评标评审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贵州省工程建设领域招标项目评标评审管理办法(试行)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贵州省水利厅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贵州省商务厅

贵州省能源局

贵州省广播电视局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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