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六项整改任务销号的公示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黔西南州矿热电炉节能降碳流于形式”问题(对应省整改任务第六项)已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21日至2月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提出,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851-85283684。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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